8月3日,新制定的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
先上干货!!!
①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以销售为时间节点。
②
各区的房源,都要有30%划给新北京人。
在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范围内还将有人才共有产权房项目。
③单身人士申购需年满30岁。
④有过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不能再申购共有产权房。
如果离婚了,需要3年之后再申购。
有违建不更正的,也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
⑤再申请自住房不在市住建委平台上了,改成区里报名、区里监督摇号、区里定优先组顺序。
⑥个人和政府指定持有机构分别拿多少比例的房子,看预定售价和摇号选房时的同区域同品质商品房均价比。
⑦持有不满5年的只能代持机构回购。
⑧持有满5年的,同等价格下代持机构优先买;也可以按原有比例卖给有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还可以转成商品房销售给代持机构分成;
满5年后也可以买了政府份额后变成商品房。
⑨出租指定平台,
中介不能代理共有产权房的出租出售。
⑩弄虚作假,10年禁止申请保障房和政策房。
关于“共有产权住房”,你需要知道这些↓↓↓
顾名思义,这种
“共有产权住房”其实就是买房人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这些房子与自住房类似,都是冲着“刚需”去的。
如果你手上钱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想住公租房,那么这种共有产权房恰恰适合你
,解决你的住房困难。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以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特别强调的是,“名下无房”的定义有点广,实现从严限购条件:
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有住房转出记录的等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也就是此前卖过住宅的人是万万不能申购了的。
另外,申请家庭有违建未拆除的不能申购;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也不能申购。
“职住平衡”
这四个字
,相信申购过自住房的人不陌生。
共有产权住房也会做到精准分配:
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