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金和约翰逊总统在白宫。
在延续长达一二十年的民权运动过程中,除了黑人民众及部分白人同情者的大力支持,美国政治领袖如肯尼迪、约翰逊等审慎开明的态度也起了重要作用。虽然主观上是为政党争取选票,但客观上由他们大力促成的民权法案确实改善了黑人的处境。一方面,他们通过公开的政治纲和竞选口号领表明改革立场,并以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秩序的理由对运动中的激进派和极端势力进行镇压与打击,以彰显其政治权力并划出其政治容忍的底线;另一方面,他们又通过与民权运动组织中温和派的合作,化解来自民权运动本身和共和党政治对手的双重挑战,并为一定程度的政治改革创设出一个群众基础和一支同盟军。从效果上看,肯尼迪与金的公开会面,不仅争取了黑人选票,在白人温和派中也获得了相当的支持,故而能在大选中取得压倒性的优势。约翰逊政府在黑人暴力事件出现升级的苗头之时,不失时机地推出“伟大社会计划”和“向贫穷开战”计划,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消除贫穷、改善民生——这一举措使得整体贫困人口从1959年占比百分之二十五降至1974年的百分之十一,其中黑人贫困人口占比从百分之五十五降到百分之三十。
可见,通过合法的、制度化的应对机制,将非常态的社会压力抑制在萌芽状态、消解于群体冲突爆发之前,使各种社会紧张情绪得以释放,避免灾难性冲突的最终出现,只有这样,社会系统才有可能恢复到均衡与和谐状态。值得一提的是,在民权运动期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发挥了调谐器甚至是定海神针的关键作用。以罗伯特·沃伦为首的大法官们始终坚信,宪法不仅是条文,是框架,更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政府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始终在这一框架内展开活动;而裁定政府行为是否违法,这一职责只能由最高法院担当。历史地来看,也许正是由于这样的一套纠错体系,美国社会一旦出现矛盾激化,或遭遇困境,美国政府便可以通过这套系统去调节,去变通,而非坐以待毙,等待革命的爆发——所谓“美国例外论”,奥秘或正在于此。
毫无疑问,1960年代爆发的这场民权运动取得的重大成果,在今日美国,已体现在诸如保护黑人选举权,取消种族隔离制度,纠正种族歧视的立法和政策等方方面面。此外,受高等教育和担任公职的黑人数量大幅增加,以及多元文化主义的盛行,也形成了对美国WASP主流文化的巨大冲击。在各肤色人种一律平等的旗号下,公开表露种族歧视的言论及行径在美国社会被视为“政治不正确”,甚至在若干正式场合,黑人既不能被称为Black,更不能被称为Negro,而应被称为“非洲裔美国人”,以示尊重。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如此,由于黑人领导层内部存在的分歧,特别是在金逝世后,民权运动逐步偏离了原先非暴力的轨道,黑白冲突加剧,暴力事件频仍,并由此造成了相当的负面影响。比如1966年6月,黑人领袖卡迈可在密西西比州的抗议游行中,提出“黑人权力”(black power)的口号;激进者布朗随后开始积极宣传他的战斗思想;西尔干脆组建黑豹党,与政府军刀兵相见——上述事件一方面反映了美国“人人生而平等”的社会理想与现实政治间的巨大落差和尖锐矛盾,一方面也为政府对运动的打压提供了“合法”的借口。1970年代以后,民权运动陷入低谷,其中的经验教训很值得记取。
1963年华盛顿游行,为了工作和自由。
作为民权运动的领袖,金在运动发展过程中某些具体举措也存在争议。众所周知,金本人出身于黑人上流社会,他痛恨黑人遭遇到的各种政治迫害,而对造成这一悲剧的深层原因,即政治与经济的内在关系则缺乏深入关切与同情。在这一点上,他远不如另一名黑人著名学者杜波依斯——后者认为:“黑人要彻底解放,首先必须发展黑人社会内部的经济与社会实力。”也就是说,只有改变黑人低下的经济地位,才能确保其政治地位的提高。根据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说,经济权利是包括政治权利在内的一切权利的基础。从表面上看,民权运动是政治权力之争,但在实质上则是更为根本的经济权利之争。教育不公、法律不公这种“相对剥夺”导致黑人经济上遭到“绝对剥夺”,迫使他们始终身处社会的最底层,很难有出头之日。但遗憾的是,广大黑人对此却懵懂无知,并未能察觉二者之间的紧密联系。到1960年代中期前后,金本人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可是始终未能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尽管金早年便开始研读马克思的著作,并赞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尽管金也不否认资本主义的邪恶之处,但他却坚决反对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和暴力革命理论。他毫不掩饰地宣称:“我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不相信全部历史是以经济决定论支配和形成的,在这一点以及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论点上,我认为马克思是错误的。”——或许正是这样的偏执,成为他在这场运动中的一个盲点,从而未能将这一运动引向纵深发展。
杜波依斯
1959年,毛泽东接见杜波
依斯。
另外,金对待民权运动同盟军——白人温
“和派和妇女——的态度也引发物议。尽管金本人在演讲中大声疾呼:“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尽管他的理想一直是融通黑白,缔造一个和谐共处的社会,但结果却打造出一个以肤色划分边界的组织:参加游行静坐的白人再多,也会被刻意忽略;白人能力再强,也无法进入领导层,更难有登台演讲的机会——不仅金如此,其他的民权组织也与之相似——尤其是大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在组织成形后竟然驱逐了所有白人工作人员。
金与他的妻子
同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金及其伙伴对待妇女的态度。众所周知,妇女在民权运动过程中往往扮演甘于奉献的女性角色:“总是有一位‘妈妈’在场……她通常是社区中争强好胜的女人,语言坦率、善解人意,情愿赴汤蹈火……她白天摘一整天棉花,傍晚又能给几十人准备美餐,然后就在前面的门廊坐到半夜,怀里横摆着一支短枪,用以保护在她家住宿的宣传队”——除了洗衣做饭之外,她们也是若干民权活动的参与者和支持者。但是,由于金领导的南方基督教领袖会议本身就是一个男子沙文主义气息特别浓的组织,他们不喜欢被女性指使,也不喜欢女性抛头露面担任领导职务。因此,许多妇女被蓄意排除在决策层之外。正如资深的女性民权运动家埃拉·贝克所说:“首先,我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老女人,这就带来了一些问题:牧师们认为女人的角色是服从命令,而不是发号施令,还有面子问题,他们感觉到我有领导能力,也比他们懂得多。”因此,实际情形是,“历来,只要有女性在座,她就要被支使着去端茶倒水、作记录”。深受其害的还有原本积极参与运动的女大学生。在与男同学一起争取黑人民权的过程中,她们深深感受到有形无形的性别歧视:她们被排除在核心会议外,很少能进入领导层;更令她们难堪的是与男性黑人学生的关系——在当时“性自由”的口号下,如果某个白人女学生不愿意与提出要求的黑人男生发生性关系,她就可能被视为种族歧视分子,黑人女生的情况同样如此或更甚。由此可见,在民权运动的历史舞台上缺失的无论是白人,还是妇女,说到底都反映出民权运动自身的一大问题:民权运动以实现美国社会的平等和多样性为目标,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出于功利主义或沙文主义的考虑,领导人在组织内部却刻意压制多样性的存在。这一点和运动自身的道德诉求显然大相径庭。
此外,民权组织领导层的内部纷争和分歧对运动本身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在整个运动期间,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种族平等大会、南方基督教领袖会议、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以及全国城市联盟为了能够在民权运动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也为引起公众的注意,时时都在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它们不惜相互排挤,并想方设法从对方手中夺取行动的号令权和控制权。与此同时,它们还对持不同政见的民权组织领导人进行诋毁。其中最为激烈的竞争和争执发生在1962年的奥尔巴尼运动中:大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嘲笑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僵化保守、胆小怕事;后者则对南方基督教领袖会议和大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抢走公众的注意力愤愤不平。此外,大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对金试图与当局进行谈判的做法也大为不满,认为“过于软弱”——很明显,这种内部激烈竞争的结果必然会削弱民权运动的战斗力,并最终导致它的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