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赵克志明确今年要集中开展“长城2号”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全力铲除境外犯罪窝点,抓捕幕后金主,打击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撑和转账洗钱服务的人员。
今年继续开展打击治理专项行动,要坚持“打防管控宣”同步推进,多管齐下。
这说明什么?以后战场不分境内境外,既要打击境内,也要打击境外。
全力铲除境外犯罪窝点,抓捕幕后金主,打击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撑和转账洗钱服务的人员,切实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抓紧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出台新的法律适用指导意见,增强打击惩处的针对性实效性。
研究建立诈骗钱财返还制度,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过去经常有读者在后台问灰灰,我被骗了,报案了,钱还能拿回来吗?我可以提供我的转账证据,打款记录……
在实际执行中有三种情况:
1.人抓了,钱没了
资产转移了、清洗了,钱包比脸还洗的干净。这种确实没办法返还。
2.人没抓,钱冻住了
在实际办公过程中,公安机关是会对诈骗账户进行资产冻结的。钱先冻住了,但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还没抓到,案子没结案,这个钱也是没办法返还的。
3.
人抓了,钱冻了
这种在实际中是退还的。
既然是研究建立诈骗钱财返还制度,排除1、3,很有可能就是针对的第二类“人没抓到,钱冻住了”。可能会出现读者提问的“提供转账打款等证据,返还钱财。"
虽然目前都是基于猜测,但是既然会议已经提出,说明高层是支持的。推行可能会有难度,但是肯定会有进度。
(
目测今年应该会出台较多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等,如果出了,我们将继续解读)
建立实体化运行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反诈中心,
四级反诈中心上下联动、互相支撑。
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对涉诈犯罪人员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本地人员外流作案、出境作案。国务院联席办要对外流作案人员较多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要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
着力解决手机卡、银行卡等“实名不实人”问题;全面梳理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管理漏洞,加强政策指导,有效管控风险,坚决堵塞漏洞。
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通讯、金融、网络等领域开展全行业、全领域的问题风险大排查,加强行业监管,明确处置责任,逐项整改解决,依法查处和曝光有问题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着力净化行业风气。要对不认真排查和整改问题的行业和单位进行督导、约谈,对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
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黑灰产业人员要纳入失信惩戒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在侦查办案中发现行业监管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通报相关部门倒查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查处。
还记得咱们前面提过“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吧,要全面梳理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管理漏洞。通讯、金融、网络行业及主管部门工信部、一行两会、网信办等先要自查整改,不认真的要督导约谈。
并且以后案件侦破以后,不仅
要抓坏人,还要倒查责任。
骗子是通过什么渠道获取的隐私信息?是通过什么方式骗人的,用的什么通讯工具?是通过什么渠道骗钱的,用的什么支付渠道?
统统要查,如果发现行业主管部门存在失职渎职,追究责任。如果发现涉嫌犯罪的,就一律立案查处。
要大力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全社会反诈防骗的能力。
同时,要紧盯犯罪手法新变化,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和高科技手段,建成精准高效的技术拦截反制系统。
努力做到诈骗电话打不进来、诈骗短信发不出去、诈骗网站登录不上去、诈骗钱财转不出去。
要把及时教育劝阻受害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诈骗信息预警系统,第一时间落实劝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被骗。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被骗资金止付冻结工作机制,及时开展止付冻结和追赃挽损工作,全力追回被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