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业内人士爆料,国家卫计委办公厅近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 征求意见稿)》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药师协会,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国家药监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截至5月31日。
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药师法》实施后,药师行业将发生以下重大变化:
①行业准入:国家实行药师执业注册制度,药师包括药师和助理药师,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
②报考条件:药师考试的学历要求将提升至本科学历,新增的助理药师,其学历要求是大专或中专学历;
③薪酬待遇:药师执业活动属医疗行为,提供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应当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用。也就说,《药师法》实施后,药师的薪酬将有所提高;
④职业地位:药师地位提升,国家将设立“药师节”,具体日期待定。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谈一谈《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广大药学从业者最为关心的药师报考条件。
征求意见稿第11条规定两种情况满足之一,可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药学专业或者中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在药师(不含助理药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或社会药店中从事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服务实践期满一年合格的;
(2)取得助理药师资格证书后,经学习取得临床药学专业、药学专业或中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从事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
这意味着《药师法》颁布后的药师考试本科学历是必备条件,这对于社会药店的打击巨大,因为目前社会药店本科学历占比极低。
征求意见稿第12条规定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在药师(不含助理药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从事药品物流管理、药品调配等药学专业操作型技术服务工作,服务实践期满一年合格的,可以参加助理药师资格考试。
征求意见第13条规定师承方式学习传统药学满三年或经多年实践、药学技术服务确有专长的,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认,由传统药学专业组织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药师资格考试或助理药师资格考试。也就是中药学学历低,但是属于师承的,要经过省级考试、全国考试才能取得药师资格。
总之,只有药学、中药学专业将来可以考药师,另外只有药学、中药学专业本科才可以考药师资格,很可能以后中西药也不会允许混报了。例如,可能会实施的政策:药学专业只能报考执业西药师,中药学专业只能报考执业中药师。
此外,《药师法》征求意见稿除了报考条件有较大变化外,对药店的准入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根据征求意见稿第21条规定“药师申请开办个体药店的,应经执业注册后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执业满五年、并考核合格。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此举无疑会对个体药店将带来较大的影响。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 征求意见稿
对于《药师法》草案的内容,大家怎么看?欢迎在文章底部留言。最后,小编不得不再提醒大家一句,新法案的实施,将对中专和大专学历的药学专业人员有较大的影响,这部分人真的要抓紧时间了,争取尽快通过考试,早考早安心!
(本文转自:正保医学教育网执业药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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