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鹰潭福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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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那天!鹰潭男子干了件人家不敢干的事!

鹰潭福思特  · 公众号  ·  · 2025-02-16 18:30

正文

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连日来,鹰潭市余江区画桥镇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现将1起违规焚烧秸秆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望广大村民群众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案例速递

2025年2月14日下午13时左右,百子村村民易某,在自己所租的田地上烧秸秆,焚烧面积约1.5亩。经工作人员巡查发现,第一时间将火扑灭,并对其进行训诫。

随后,画桥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易某露天焚烧秸秆这一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易某接受批评教育后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配合了相关处罚,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将遵纪守法,不再出现此类违法行为。

二、法条速递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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