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9月2日讯(研究员 周吉羊)
8月30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9年宁出第08号)。
本次共挂牌9宗地块,总出让面积42.4万方,地上总建筑面积100.3万方,总起价104.33亿元,将于2019年10月10日出让。
这9宗挂牌地块中,包含5宗涉宅地块和4宗非涉宅地块,分布于鼓楼区(1宗)、玄武区(1宗)、秦淮区(3宗)、雨花台区(1宗)以及栖霞区(3宗)。
地块位置分布图(数据来源:好地大数据)
本次公告地块中,共有5宗涉宅地块,其中秦淮区和雨花台区各有1宗商住地,分别为NO.2019G64秦淮区南部新城九龙新寓以东地块、NO.2019G66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板桥市场群G2地块。
其余3宗都为纯住宅用地,都位于栖霞区,分别为NO.2019G67栖霞区西岗街道毕升路东侧地块一、NO.2019G68栖霞区栖霞街道工农路以西11#地块以及NO.2019G69栖霞区栖霞街道工农路以西14#地块。
秦淮区南部新城九龙新寓以东地块(NO.2019G64)
地块东至规划天华路,南至东风河路,西至圆明路,北至华园路。
出让面积24279.96㎡,容积率2.01,建筑面积48802.72㎡。
起始价81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6597元/㎡,最高限价117000万元,上限楼面价23974元/㎡。
地块周边交通、配套、项目分布(数据来源:
好地大数据)
(2)该地块上全部商业办公用房均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B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749.08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可与南侧A分区统一设计。
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公厕,共计3760平方米由竞得人建设,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建成后移交南部新城管委会,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土地成交价款不作调整,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南部新城管委会支付给竞得人。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
(5)地块设计应与地铁6号线实施方案做好衔接,并征得地铁部门同意,鼓励地铁四小件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经地铁认可的专有部分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尽快与地铁集团公司对接,且应在地铁车站完成主体结构设计前根据要求进行整合设计。
如因竞得人单方面原因导致地块开发不满足合建条件,则地块建设须按照地铁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退让。
(6)该地块须全部采用以可再生能源作为系统冷热源的集中空调方式。
(7)竞得人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应按照《南部新城开发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审。
(8)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南部新城管委会。
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板桥市场群G2地块(NO.2019G66)
地块东至宁芜公路,南至振兴西路,西至东环路,北至三山矶路。
出让面积55079.44㎡,容积率1-3.3,建筑面积181762.15㎡。
起始价190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0453元/㎡,最高限价273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5020元/㎡。
地块周边交通、配套、项目分布(数据来源:
好地大数据)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
(无容积率奖励)
(2)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栖霞区西岗街道毕升路东侧地块一(NO.2019G67)
地块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毕升路,北至国有土地。
出让面积79884.14㎡,容积率1.01-2.2,建筑面积175745.11㎡。
起始价302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7184元/㎡,最高限价435000万元,上限楼面价24752元/㎡。
地块周边交通、配套、项目分布(数据来源:
好地大数据)
(1)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788平方米的人才房,须在该开发项目前两期中全部落实,配建户型为不超过80平方米的二室二厅户型,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2)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
(无容积率奖励)
(3)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栖霞区栖霞街道工农路以西11#地块(NO.2019G68)
地块东至欢乐大道,南至规划官窑山北路,西至规划湛墅路,北至规划水泥厂路。
出让面积30413.32㎡,容积率1.01-1.7,建筑面积51702.64㎡。
起始价65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2572元/㎡,最高限价89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7214元/㎡。
地块周边交通、配套、项目分布(数据来源:
好地大数据)
(1)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
(无容积率奖励)
(2)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栖霞区政府。
栖霞区栖霞街道工农路以西14#地块(NO.2019G69)
地块东至欢乐大道,南至规划红旗路,西至规划湛墅路,北至规划官窑山北路。
出让面积38955.95㎡,容积率1.01-1.7,建筑面积66225.12㎡。
起始价83000万元,起始楼面价12533元/㎡,最高限价113000万元,上限楼面价17063元/㎡。
地块周边交通、配套、项目分布(数据来源:
好地大数据)
(1)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
(无容积率奖励)
(2)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栖霞区政府。
4宗非涉宅地块,1宗位于鼓楼区,1宗位于玄武区,2宗位于秦淮区。
鼓楼区江东北路以西、清凉门大街以北地块(NO.2019G61)
地块东至江东北路,南至清凉门大街,西至规划教育用地,北至雅瑰园住宅小区等。
出让面积31212.55㎡,容积率4.2,建筑面积131092.71㎡。
起始价100000万元,起始楼面价7628元/㎡。
地块周边交通、配套、项目分布(数据来源:
好地大数据)
(2)商业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为15%-25%,全部地上商业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地块所建办公用房中,整栋销售的办公面积比例不得低于50%,其余办公用房可分割销售,但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800平方米,所有办公用房销售前须征得鼓楼区政府同意。
(4)地块内须集中设置一处基层社区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580平方米;
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850平方米;
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共计2800平方米,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一至三层,设计方案和项目概算需征求区政府意见,所对应土地按划拔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土地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该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由鼓楼区政府出资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鼓楼区政府,应与整体地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如项目采用分期建设的,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应与项目一期工程同步验收,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鼓楼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
(无容积率奖励)
(6)竞得人须保障地块北侧现状小区居民出行,北侧道路宽度不得小于现状道路宽度。
(7)该地块与规划九号线地铁站相邻,地铁四小件等附属设施须征得地铁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并按照地块图则及城市设计要求纳入地块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建设,建设单位建成后移交给地铁部门管理。
纳入地块主体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建设的地铁四小件等设施不计入容积率。
该地块与规划十三号线地铁站相邻,应预留与地铁站点连通、合建的可能性。
(8)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鼓楼区人民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玄武区红山街道红山路以东以西地块(NO.2019G62)
地块东至规划绿地,南至沪宁城际铁路,西至南京东机务段铁路宿舍,北至红山南路。
出让面积62390.71㎡(地上:
61830.83、地下:
559.88),容积率1.94,地上建筑面积119951.81㎡。
起始价51300万元,起始楼面价4277元/㎡。
地块周边交通、配套、项目分布(数据来源:
好地大数据)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不得股权转让(竞得人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除外)。
(2)A分区须建设一座四星级酒店,其建筑面积不小于A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A分区地上商业建筑面积须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剩余可布置为办公用房。
办公、商业用房建成后由竞得人自持不低于8年,8年后可分割转让、分割销售,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四星级酒店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