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至今,已有25个
储能相关
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其中13项已于
2024年7月1日实施,2项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1项将于11月1日实施,9项将于12月1日实施。
25个新国标聚焦新型储能领域,涵盖:电化学储能电站
接入电网技术、接入电网运行控制、
接入低压配电网运行控制、
电池管理通信技术、
模型参数测试、调试、检修试验、启动验收、后评价、黑启动技术等;储能变流器
技术要求、
检测技术等;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范、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等;
预制舱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技术、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技术规范。
新型储能发展迅速,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GW/66.87GWh,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约22.60GW/48.70GWh,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截至2024年5月底,我国已经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超过了38GW。新型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国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支撑技术,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之一。
新型储能相关规范标准及监管机制也正快速“上马”,跟上
新形势下新型储能的发展需求及速度。
13个国标已于2024年7月1日实施:
01.
《GB/T 34120-2023 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要求》
02.
《GB/T 34133-2023 储能变流器检测技术规程》
03.
《GB/T 36545-2023 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技术规范》
04.
《GB/T 36558-2023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05.
《GB/T 36276-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06.
《GB/T 36280-2023 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
07.
《GB/T 42737-2023 电化学储能电站调试规程》
08.
《GB/T 43512-2023 全钒液流电池可靠性评价方法》
09.
《GB/T 43522-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
10.
《GB/T 43526-2023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11.
《GB/T 43528-2023 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通信技术要求》
12.
《GB/T 43540-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退役技术要求》
13.
《GB/T 43462-2023 电化学储能黑启动技术导则》
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14.
《GB/T 43686-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导则》
15.
《GB/T 43687-2024 电力储能用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技术要求》
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16.
《GB/T 43868-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动验收规程》
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17.
《GB/T 36547-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18.
《GB/T 44117-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模型参数测试规程》
19.
《GB/T 44113-2024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范》
20.
《GB/T 44114-2024 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低压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
21.
《GB/T 44026-2024 预制舱式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技术规范》
22.
《GB/T 44112-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运行控制规范》
23.
《GB/T 44111-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试验规程》
24.
《GB/T 44133-2024 智能电化学储能电站技术导则》
25.
《GB/T 44134-2024 电力系统配置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导则》
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01.
《GB/T 34120-2023 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要求》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系统用储能变流器启停机、功率控制、并离网切换、报警和保护、绝缘电阻检测、通信、运行信息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和存储等功能要求,电气性能和安全性能等性能要求,以及分类和编码、正常工作条件、外观和防护等级、电磁兼容、辅助系统、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电化学电池作为储能载体,
交流端口电压在35kV及以下储能变流器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
02.
《GB/T 34133-2023 储能变流器检测技术规程》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变流器的外观检查和防护等级、基本功能、电气性能、安全性能、电磁兼容、辅助系统、标志、包装等检测方法,以及检测条件、检测仪器设备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电化学电池作为储能载体,
交流端口电压在35kV及以下储能变流器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
03.
《
GB/T 36545-2023 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技术规范》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基本功能、电气性能、电磁兼容、安全性能、外观及机械要求、接口、车辆厢体及辅助系统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编码、正常工作环境、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文件适用于以
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为电能存储介质
,三相交流端口电压等级为
10kV及以下的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其他电压等级的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可参照执行。
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应具备异常和故障的报警和保护功能,该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具备报警功能,报警信息包括报警名称、报警内容、报警时间及确认状态,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触发事故报警能推送画面和声音报警;
b)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具备过压、过流、过温、消防、通信中断等报警功能以及报警信息历史查询功能;
c)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至少具备禁充禁放保护、过温保护、过压欠压保护、过流保护、交流相序保护、通信故障保护、火灾报警与保护、温控系统故障保护等保护功能。
04.
《GB/T 36558-2023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工作和贮存环境条件、功率控制、运行适应性、能量转换效率、故障穿越、一次调频、惯量响应、黑启动、电能质量等技术要求,以及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酸/铅炭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监控系统、保护、计量、辅助系统等储能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系统以
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酸/铅炭电池、钠离子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为储能载体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能量转换效率方面,正常工作条件下,
铅炭电池
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
78%
,
锂离子电池
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
83%
,
液流电池
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
65%
,
钠离子电池
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
80%
,
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
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
30%
。
05.
《GB/T 36276-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该国标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外观、尺寸和质量、电性能、环境适应性、耐久性能、安全性能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编码、正常工作环境、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文件适用于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
电池单体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初始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c)5℃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80.0%;
d)25℃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93.0%;
e)45℃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93.0%;
f)25°C条件下初始充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充电能量平均值的4.0%;
g)25℃条件下初始放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放电能量平均值的4.0%。
06.
《GB/T 36280-2023 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外观、尺寸和质量、电性能、环境适应性、循环性能、安全性能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编码、正常工作环境、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储能用
铅炭电池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
电池单体在全寿命周期内,热失控时表面温度应大于90℃,热失控后不应起火,不应爆炸,不应在防爆阀或泄压点之外的位置发生破裂。
电池模块内任一电池单体温度升高后,不应触发其他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不应起火,不应爆炸,绝缘性能应满足 5.6.1.5.1要求。
电池簇运行过程中电压、电流、温度、电压极差、温度极差、绝缘电阻等参数达到报警值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执行相应保护动作。
07.
《
《GB/T 42737-2023 电化学储能电站调试规程》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系统、监控系统、变配电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信与调度自动化系统、站用电源等分系统和整站联合调试的调试项目、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以锂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为储能载体,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分系统调试和整站联合调试
。
08.
《GB/T 43512-2023 全钒液流电池可靠性评价方法》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全钒液流电池系统可靠性评价总体要求、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试验要求及方法、可靠性判定、评价结果等。
本文件适用于
室内或室外用所有类型的全钒液流电池系统的评价
。
1、额定能量效率可靠性判定:全钒液流电池系统在评价周期内,
额定能量效率应不低于标称值的90%
;
2、
容量保持率可靠性判定:全钒液流电池系统在评价周期内,
容量保持率应不低于标称值的80%
。如有需要可在容量测试前进行容量恢复;
3、利用系数可靠性判定:按客户与厂家协商一致的数值进行判定。
09.
《GB/T 43522-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
该国标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的总体要求,以及原材料及部件,生产工艺,成品质量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监造要求。
成品质量检验监造内容应包括鲤离子电池的单体、模块、电池簇检验,检验项目及见证方式应满足附录F中表 F.1的要求:
10.
《GB/T 43526-2023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该国标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用户配电网的功率控制、故障穿越、运行适应性、电能质量、启停、继电保护、信息与通信、电能计量技术要求以及接入电网测试与评价。
文件适用于通过22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用户配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建设、接入、调试试验、检测和运行,通过380V/220V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化学储能系统参照执行。
11.
《GB/T 43528-2023 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通信技术要求》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的通信内容、接口与协议和网络安全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和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池管理通信的设计、调试、运行与维护
。
1、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和铅酸(炭)电池管理系统各层级间通信内容可包含电压、电流、温度能量状态(SOE)、均衡状态、开关状态、报警信息、保护信息以及均衡控制、投入和退出控制指令等。
2、液流电池管理系统各层级间通信内容可包含电压、电流、电解液温度、电解液液位、电解液压力电解液流量、报警信息、保护信息以及投入和退出控制指令等;
12.
《GB/T 43540-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退役技术要求》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外观、安全性、电性能和经济性等退役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退役判定方法。
锂离子电池无法满足运行技术指标或安全要求,改造成本或检修维护技术经济性不合理时,应进行退役处理。
锂离子电池出现热失控或者热扩散时,发生膨胀、漏液、漏气、起火、爆炸、击穿或闪络等现象时,应进行退役处理。
锂离子电池在调试、检修、运维过程中误操作造成过充、过放、过载、外短路等安全事件,经评价安全性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退役处理。
锂离子电池发生跌落、倾倒、挤压、被灭火介质误喷淋等可能影响运行安全的事件后,经评价安全性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退役处理。
13.
《GB/T 43462-2023 电化学储能黑启动技术导则》
该国标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黑启动的总体要求和技术条件,以及黑启动准备、自启动、启动发电设备和恢复变电站黑启动供电等黑启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黑启动能力、可
作为黑启动电源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或电站的规划、设计、试验和运行
。
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14.
《GB/T 43686-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导则》
该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的技术评价、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效益评价、后评价结论等评价内容要求,以及评价资料、评价方法等要求。
适用于通过10kV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且以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酸/铅炭电池、钠离子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为储能载体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后评价。
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宜在电站正式投运
12个月后进行
,后评价完成后应出具评价报告,并对电站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价项目应包括:
安全管理体系评价、设备安全评价、运行安全评价、消防安全评价等,评价电站安全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有效性以及电站运行安全水平。
15.
《GB/T 43687-2024 电力储能用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技术要求》
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系统性能、压缩储能系统、储气系统、储换热系统、膨胀释能系统、电气系统、仪表与控制系统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系统性能试验方法,规定了系统分类要求。
文件适用于额定放电功率为1MW且额定放电能量为2MWh及以上的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其他功率及能量的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参照执行。
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应具备系统调峰、调频、紧急功率支撑、电压控制、跟踪计划曲线、平滑功率输出、电压暂降支撑、备用电源供电中的一种或多种应用功能。系统启停次数应不低于9000次且
使用寿命应不少于30年
,且系统应在并网发电运行一年内完成性能试验。
压缩空气储能系统按膨胀机组额定功率等级可分为三类:
小型压缩空气储能系统:
膨胀机组额定功率小于10MW;
循环综合效率宜不低于55%;
中型压缩空气储能系统:
膨胀机组额定功率不小于10MW,且小于100MW;
循环综合效率宜不低于60%;
大型压缩空气储能系统:
膨胀机组额定功率不小于100MW;
循环综合效率宜不低于65%;
压缩空气储能系统在额定功率下的膨胀释能时间宜不小于2h。
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16.
《GB/T 43868-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动验收规程》
该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动验收准备、系统及设备检查、启动验收试验、试运行及评价、电站的交接。
适用于通过10kV(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启动验收。
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动验收前应具备:
a)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和供用电合同。
b)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质量验收,并已取得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报告。
d)根据GB/T42737-2023的规定完成并网线路分系统和联合调试,具备运行条件完成与电网调度机构的通信联合调试、继电保护定值整定校核,满足调度自动化、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调度通信等业务的要求。
e)完成消防、环保、水土保持、防洪、劳动安全等专项设施的调试及验收。
f)运行值班人员完成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具备上岗条件。
g)编制完成相关运行规程、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符合GB/T42312的规定。
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17.
《GB/T 36547-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接人电网的总体要求,以及功率控制、一次调频、惯量响应、故障穿越、运行适应性、电能质量、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与通信、仿真模型、接入电网测试和评价的技术要求。
适用于通过10(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建设、接人、调试、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18.
《GB/T 44117-2024 电化学储能电站模型参数测试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稳定分析用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模型参数测试条件、电磁暂态仿真模型测试与验证、机电暂态仿真模型参数测试与验证、中长期动态仿真模型参数测试与验证等技术要求。
适用于通过10(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储能电站模型参数测试。
对于储能电站内同一规格型号、相同拓扑结构的储能电池和变流器构成的储能系统应
至少完成一个系统的模型参数测试
。储能电站模型应定期进行模型参数的复核试验,机电暂态仿真模型参数应进行现场复核试验,
复核周期宜不超过5年。
19.
《GB/T 44113-2024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范》
文件规定了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管理的项目备案、并网申请与接入系统方案评审、并网验
收、运行管理的要求。
文件适用于接入电力用户内部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建设、接人、试验、检测和运行。
项目备案: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并网前,应对备案内容进行复核,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备案信息。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备案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情况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项目基本情况宜包括: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目的、建设规模、储能类型和主要功能等
。
20.
《GB/T 44114-2024 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低压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