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湖南高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省委也迅速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委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关怀,为全省法院立足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上来,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贯彻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原则,找准立足司法审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支持促进与规范引导,合法保护与平等对待,惩治违法、规范秩序与保障合同履行、促进生产经营统一起来,依法解纷争、促合作、利发展,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依法惩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吞企业资产、损害企业商誉等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大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激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贯彻善意文明司法理念,落实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和涉企司法强制措施,完善失信企业信用惩戒与修复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健全涉企冤错案件有效防范、依法甄别纠正等机制,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加强涉企案件“立、审、执、破”环节衔接,推进商事纠纷多元解纷,高效便捷化解市场主体矛盾。
要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契约自由,依法认定违约责任,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监督纠正趋利性执法、“小过重罚”、地方保护等问题,加大对“新官不理旧账”、“政策性关停不补偿”等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助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加大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审判执行力度,对“连环债”影响多家企业、“异地债”久拖难执等案件,加大交叉执行等工作力度。对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努力发挥破产“救治”功能,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实,帮助“危机”企业找寻“生机”。加大对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惩治力度,依法惩处对民营企业吃拿卡要的腐败犯罪,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要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依法支持民营企业拓展融资担保方式,依法规制民间借贷“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违规担保向企业转嫁风险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股东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妥善审理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引导民营企业与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提升涉外审判质效,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