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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公积金贷款买房!内江,全省试点——

内江头条  · 公众号  ·  · 2025-01-07 17:37

正文



为进一步提升四川省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便捷度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公安厅等八部门
联合发布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主要内容如下
👇

实施方式


(一)

办理方式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按照房屋性质分为两种类型:一是 新建商品房 (期房、现房),二是 再交易商品房 。其中仅再交易商品房涉及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新建商品房只涉及线下办理。


1.线下“一窗受理”。 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公积金中心、银行等受理点(以下简称“各受理窗口”)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专窗(专区),提供“一窗受理、数据共享、联动办理”一站式集成服务。


2.线上“一网通办”。 采用“一表采集、系统流转、联动办理、及时反馈”的方式,实现“一网通办”。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模块申请。



(二)

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明确分工。 2024年12月底前,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正式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


2.试点先行,持续优化。 2025年3月底前,各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各自业务系统必要的优化完善,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模块,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联办、信息共享,确保全省具备全面推广实施的条件。在成都、攀枝花、绵阳、广元、 内江 、南充、宜宾7个城市开展试点,进行业务培训,实现试点城市落地可办。


3.统一受理,集中反馈。 2025年6月底前按照实施方案,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开展协同办理。各部门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全省各城市公积金中心落地可办。


4.数据驱动,业务联办。 深化数据共享,合力推动业务数据联通,逐步实现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涉及的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将不动产转移登记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合办理。



(三)

系统对接


四川省各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与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各厅局系统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政务一体化接件平台进行系统对接,从而实现系统“总对总”对接。


重点任务


(一)

优化业务流程


依托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推行“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网(窗)受理、一表反馈、一次办结”,集成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不动产转移登记、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9个事项 ,其中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按现有受理模式转外办理。



(二)

整合办事环节


各受理窗口应做好申办咨询、导办、帮办等现场服务。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且形式要件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同步将电子/纸质申请材料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三)

实现数据赋能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进行适应性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数据标准和开放接口,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打通数据通道,实现业务数据高效共享、办件任务自动流转和办理状态及时反馈,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现数据赋能。


办理流程


(一)

线上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 贷款申请人实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根据引导选择相应情形,填报申请表单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后,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申请。


2.业务受理。 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时,通过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最大化减免申请人提交的部分纸质材料,同时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正和补齐。材料核验通过后,完成业务受理、提交下一步。


3.业务办理。 初审通过后通知申请人预约面签,转外并联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将登记结果发送至公积金中心,最后核准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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