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明明案:我们身边充满“没有办法”
最近玛莎拉蒂醉驾撞宝马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谭明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而另外两位被告人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公布后,很多朋友对结果不满,矛盾主要集中在舆论认为谭明明成功用钱买命:大家料定,如果谭明明是穷人,拿不出那么多钱,那在造成二死一重伤的情况下,她肯定就被判死刑了,而正是因为她家有钱,所以她才能逃过一劫,凭着钞能力捡回一条命。
这么理解是对的吗?
我不是法官,无法假设如果谭明明没钱赔偿案件的结果会怎样,但我今天想告诉大家的是,第一,我并不认为这个案子在既定法律下有什么错误;第二,这个结果的背后只有两个字,无奈。
首先我要谈谈我对无期徒刑的看法。之前我在一期谈论交通肇事案件的视频时和大家分享过,酒后定你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区分你是过失还是故意。如果是过失,就是交通肇事罪,如果是故意,就是危公。而故意又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而怎么判定你是过失还是故意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醉酒后要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需要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情节。在本案中,谭明明其实在撞宝马车之前已经有撞到其它车辆了,这就可以认定,她心里是明知自己容易继续发生事故的,那她继续开车就存在间接故意,因此就定危公。在造成二死一重伤,形成这么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情况下,量刑区间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而法院的判决虽然未判死刑,但并未在此区间下,并不存在枉法裁判的情况。
在说清楚这件事后,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不判死刑,也就是大家争议最多的“拿钱买命”这件事。
我要先提醒诸位,刑法并不单单具备惩罚的功能,作为一种事后救济,它还承担着尽可能的弥补的功能。那怎么弥补呢?人死不能复生,如果你还要弥补,除了刑罚,就只能是赔钱。这就跟保险一样,你买了保险,它不会让已经发生的灾难不发生,但能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灾难造成的伤害。
回到这个案件,如果你撞死了人,你该不该承担刑责?该。除了刑责外,你该不该经济赔偿?也该。但诸君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这个人没这么多钱怎么办?是,我是开玛莎拉蒂,是有堆积如山的奢侈品,但这些都是家里给我的钱,真要执行和赔偿起来,我自己兜里并没有多少铜板。
你可以判我死刑,但判我死刑能让病床上的人多一些医药费吗?会让已故被害者的家属日后多一些经济上的保障吗?会让顶梁柱垮掉的家庭多一些安全感吗?不会。
在此情形下,你也会发现,谭明明撞人,法院也执行不了她家属的财产。人是谭明明撞的,谭明明早就成年,就跟周勇欠债从法律上不能执行周震南一样,谭明明有赔偿义务,从法律上也不能执行谭家属。
于是尴尬的事情发生了:谭明明自己名下无钱弥补,谭家属有钱弥补,但法律又不能强令谭家属出钱,可如果谭家属不出钱,对被害人及家属的事后救济又难以完成。你说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刑事审判中的一个产物就诞生了,叫刑事谅解书。
只要你能得到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双方签订刑事谅解书,那法官在审判时便可酌定对你从轻发落。而你要怎么获得谅解书呢?你可以跪下,可以哭,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整这些虚的没用,说到底你得掏钱。你自己没钱,就去借,就找家里要,要不到,就没办法,该怎么判怎么判。这个时候,如果家人想让你活命,就只有把钱拿出来赔人家。
所以朋友们明白了吗?所谓谭明明家拿钱买命,并不是法官说你拿个几千万出来,我就免你一死,而是谭家和被害人家属协商,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来争取获得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而在本案中,根据法官接受采访时所言,当事人双方是达成了和解协议的。
当和解协议达成时,就一定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无论被害人家属心里是真谅解还是假谅解,他们对谭明明刑责降低这件事,一定程度上是知道并接受的。
对于这份协议,我们这些围观的外人无权义愤填膺,更无权指责。他们在做出这个选择时有多少凄楚和无奈,有多少基于困境和现实的判断,只有他们清楚,我们没有任何资格置喙。
因此,说到最后,是钱救了谭明明一命吗?可能是吧。但说起来可笑,除了这样,目前你可能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最近玛莎拉蒂醉驾撞宝马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谭明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而另外两位被告人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公布后,很多朋友对结果不满,矛盾主要集中在舆论认为谭明明成功用钱买命:大家料定,如果谭明明是穷人,拿不出那么多钱,那在造成二死一重伤的情况下,她肯定就被判死刑了,而正是因为她家有钱,所以她才能逃过一劫,凭着钞能力捡回一条命。
这么理解是对的吗?
我不是法官,无法假设如果谭明明没钱赔偿案件的结果会怎样,但我今天想告诉大家的是,第一,我并不认为这个案子在既定法律下有什么错误;第二,这个结果的背后只有两个字,无奈。
首先我要谈谈我对无期徒刑的看法。之前我在一期谈论交通肇事案件的视频时和大家分享过,酒后定你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区分你是过失还是故意。如果是过失,就是交通肇事罪,如果是故意,就是危公。而故意又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而怎么判定你是过失还是故意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醉酒后要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需要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情节。在本案中,谭明明其实在撞宝马车之前已经有撞到其它车辆了,这就可以认定,她心里是明知自己容易继续发生事故的,那她继续开车就存在间接故意,因此就定危公。在造成二死一重伤,形成这么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情况下,量刑区间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而法院的判决虽然未判死刑,但并未在此区间下,并不存在枉法裁判的情况。
在说清楚这件事后,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不判死刑,也就是大家争议最多的“拿钱买命”这件事。
我要先提醒诸位,刑法并不单单具备惩罚的功能,作为一种事后救济,它还承担着尽可能的弥补的功能。那怎么弥补呢?人死不能复生,如果你还要弥补,除了刑罚,就只能是赔钱。这就跟保险一样,你买了保险,它不会让已经发生的灾难不发生,但能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灾难造成的伤害。
回到这个案件,如果你撞死了人,你该不该承担刑责?该。除了刑责外,你该不该经济赔偿?也该。但诸君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这个人没这么多钱怎么办?是,我是开玛莎拉蒂,是有堆积如山的奢侈品,但这些都是家里给我的钱,真要执行和赔偿起来,我自己兜里并没有多少铜板。
你可以判我死刑,但判我死刑能让病床上的人多一些医药费吗?会让已故被害者的家属日后多一些经济上的保障吗?会让顶梁柱垮掉的家庭多一些安全感吗?不会。
在此情形下,你也会发现,谭明明撞人,法院也执行不了她家属的财产。人是谭明明撞的,谭明明早就成年,就跟周勇欠债从法律上不能执行周震南一样,谭明明有赔偿义务,从法律上也不能执行谭家属。
于是尴尬的事情发生了:谭明明自己名下无钱弥补,谭家属有钱弥补,但法律又不能强令谭家属出钱,可如果谭家属不出钱,对被害人及家属的事后救济又难以完成。你说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刑事审判中的一个产物就诞生了,叫刑事谅解书。
只要你能得到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双方签订刑事谅解书,那法官在审判时便可酌定对你从轻发落。而你要怎么获得谅解书呢?你可以跪下,可以哭,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整这些虚的没用,说到底你得掏钱。你自己没钱,就去借,就找家里要,要不到,就没办法,该怎么判怎么判。这个时候,如果家人想让你活命,就只有把钱拿出来赔人家。
所以朋友们明白了吗?所谓谭明明家拿钱买命,并不是法官说你拿个几千万出来,我就免你一死,而是谭家和被害人家属协商,支付一定的赔偿金额,来争取获得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而在本案中,根据法官接受采访时所言,当事人双方是达成了和解协议的。
当和解协议达成时,就一定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无论被害人家属心里是真谅解还是假谅解,他们对谭明明刑责降低这件事,一定程度上是知道并接受的。
对于这份协议,我们这些围观的外人无权义愤填膺,更无权指责。他们在做出这个选择时有多少凄楚和无奈,有多少基于困境和现实的判断,只有他们清楚,我们没有任何资格置喙。
因此,说到最后,是钱救了谭明明一命吗?可能是吧。但说起来可笑,除了这样,目前你可能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