阋墙的“兄弟”——海峡两岸那些“撞名”的军舰
与飞机坦克通常只有一个号码不同,一般来讲,一艘军舰不仅有编号,而且还会有自己独一无二的名字,这个独一无二指的是无论对内对外都没有重名,不会引起歧义,美国不会同时有两艘“密苏里”,苏联也不会同时存在两个“里加”,如果是不同的海军,就更难出现同名的现象了。然而凡事总有例外,台湾海峡两岸的两支海军,虽归属不同的政权,却出现了在世界范围内都很罕见的“撞名”现象。
在说“撞名”之前,得先了解一下两岸海军的命名规则。新中国海军成立于1949年4月23日,经过六十多年发展,已经从只有几条破船的“陆军海战队”发展成为在世界范围内也是数得着的海军,拥有从潜艇到航母一系列齐全的装备。在海军建立初期,并无非常规范的命名法则,惯例是用地名,多选择有革命纪念意义和工业重镇的城市,如瑞金、南昌、抚顺、鞍山等。1978年11月18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海军颁发《海军舰艇命名条例》,规定海军舰艇的命名标准,1986年对该条例又作了补充和修改,依照这个条例,可以简单地总结大陆海军军舰命名规则如下:
航空母舰、战列舰、巡洋舰——行政省(区)或直辖市
驱逐舰——大、中城市
护卫舰——中、小城市
综合补给舰——湖泊
核潜艇——“长征”加序号
常规导弹潜艇——“远征”加序号
常规鱼雷潜艇——“长城”加序号
扫雷舰——州或县
猎潜艇、护卫艇——县城
船坞登陆舰、坦克登陆舰——山川
步兵登陆舰——河流
电子侦察船——星体
训练舰、试验舰——人名
辅助舰船——所在海区和性质(“南运”、“北油”等)加序号
这套命名规则清晰明了,军舰大,相应的地名也大,反之亦然,一听名字即可分辨出种类和性质,符合世界各国海军的通例,也有自己的特色。
而对岸的台湾海军沿承自民国这个“旧中国”政权,军舰命名曾经比较混乱。民国海军继承了清末海军的一些传统,在北伐之前,海军实际上是被各个军阀实际控制的,所以在命名上也就没有统一规范,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抗战结束,除了少数以人名和地名(中山,逸仙,咸宁等)命名外,多数军舰名称用了一些有寓意的名词(利捷、永绥、民生、宁海等),显得比较文雅,但规律性不强。抗战期间,民国海军损失殆尽,也就没有给军舰起名的事情了。抗战胜利后,从日伪接收的战利舰艇以及从国外获得的舰艇一下子多了起来,怎么给军舰起名才提上议事日程。1946年8月10日,《海军舰艇命名原则》颁布,对舰艇名称的选择做了规定,比如战斗舰(应理解为“战列舰”一类的军舰)、航空母舰以天体名命名,巡洋舰以省、市名命名,驱逐舰(包括护航驱逐舰)以人名命名,潜水舰(艇)以江湖河川名命名,巡防舰(艇)以县名命名,辅助舰艇以山名命名等,当时从英国获得的巡洋舰“重庆”号以及驱逐舰“灵甫”号就是依照这个规则命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