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徐某在虹桥火车站私自用摄像机和手机偷拍大量女性乘客的腿部照片与视频,被车站民警抓获。
图文无关 /海洛创意提供
晨报记者 张益维 罗鹏飞
记者今天获悉,因侵犯他人隐私,违法嫌疑人徐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其偷拍使用的一台摄像机和一部手机被同时收缴。
5月28日15时许,虹桥火车站民警小朱在候车室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手中拿着一台摄像机,然而当该男子看到民警在注视他时,便立即收起机器,神情慌张,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在现场盘问时,该男子声称未带身份证,当民警要求查看摄像内容时,遭到该男子拒绝,于是民警更加怀疑男子有问题。
随后民警将男子带回值班室做进一步盘问,通过检查其摄像机和手机发现,里面存储有大量在地铁、火车站及会展等公共场所拍摄的女性大腿部位的照片和视频。
据了解,该男子姓徐,是上海本地人,40岁,从事室内装潢,收入也不错,家中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妻子。
据徐某称,他之前由于工作需要,为了拍摄出好的室内装修照片,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为此他学习了很多摄影的技巧和方法,并且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批摄影爱好者,大家经常通过微信群分享拍摄的经验和作品。
直到有一天,徐某看见群里的朋友发了一组女性大腿的私照,感觉美极了,同时他自己也觉得心痒难耐,便架着自己的相机偷拍各种女性的大腿照片供自己欣赏。
一开始只是几张、几十张,之后发现偷拍大腿照片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一种特殊癖好,就越发肆无忌惮,有时候更是无心工作,一整天都在外拍摄女性腿部照片和视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步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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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到上海APP、湖北经视
编辑|吴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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