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官员表示,美国“杜威”号驱逐舰24日进入了中国南沙群岛美济礁12海里范围内,进行所谓“航行自由行动”。这是去年10月以来,也是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后首次有军舰在南沙海域执行此类任务。
5月5日正在南海航行的美国海军“杜威”号驱逐舰图片(来源:美国海军官方网站)
5月25日,国防部和外交部都召开了记者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
国防部:对美舰识别查证、警告驱离
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上校答记者问。 (冯开华 摄)
5月25日下午,国防部举行例行记者会,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上校答记者问。
问:媒体消息称,美国一艘驱逐舰今天进入南海进行所谓的“航行自由”任务,并进入中国美济礁12海里。能否予以证实。
答:5月25日,美国“杜威”号导弹驱逐舰擅自进入中国南沙群岛有关岛礁邻近海域,中国海军“柳州”号导弹护卫舰、“泸州”号导弹护卫舰对美舰进行识别查证,并予以警告驱离。
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对于美军方这种炫耀武力,推动地区军事化,且极易引发海空意外事件的行径,中国军队表示坚决反对并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
一段时间以来,在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努力下,南海局势正在趋稳向好。但美方的错误行为使南海趋于好转的局面受到破坏,不利于南海的和平稳定。
当前,中美两国两军关系处在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认为,健康稳定的中美关系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要求美方采取切实措施改正错误,为两国两军关系的发展增添正能量。美军的错误行为只会促使中国军队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
外交部:美方行径损人不利己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做出回应(图片来源:外交部网站)
问:据报道,美海军“杜威号”导弹驱逐舰于5月25日晨分别在南海美济礁、仁爱礁邻近海域内实施了“航行自由行动”。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5月25日晨,美国“杜威号”导弹驱逐舰未经中国政府允许,擅自进入中国南沙群岛有关岛礁邻近海域。中国海军依法对美舰机进行了识别查证,予以警告驱离。美方军舰有关行为损害中国主权和安全利益,极易引发海空意外事件,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一向尊重和维护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但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航行和飞越自由为名,损害中国主权和安全利益。
当前在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南海形势趋缓降温,并不断呈现积极发展态势。美方上述行径严重干扰有关对话协商进程,损人不利己。
中方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安全以及海洋权益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强烈敦促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停止采取损害中方主权和安全利益的挑衅行为,以免影响地区和平稳定和中美合作大局。
文丨库叔
本文综合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网、国防部网站、参考消息、中国新闻网、环球网、《国际论坛》、侠客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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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是第一次在南海“自由”航行
事实上,美国在我国南海进行所谓“航行自由行动”早已有之,名义上是维护自由,实际上干的都是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库叔先带大家看看,美国以往在南海都是怎么维护所谓的自由的。
中国海军81192号歼-8战机被美EP-3撞击坠毁(图片来源于网络)
2001年4月1日,一架美国海军EP-3型侦察机在我国海南岛附近海域上空执行侦查任务,我海军航空兵派出2架歼-8II战斗机进行监视和拦截,其中一架僚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70海里(110公里)的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与美军飞机发生碰撞,中国战斗机坠毁,飞行员王伟殉职。
2009年3月初,美国方面称其“无暇”号监测船在南中国海与5艘中国船只对峙。而据库叔了解,事实真相是“无瑕”号试图获取中国潜艇的声纹信息和对南海水文情况进行勘测。
2013年12月5日,美国海军导弹巡洋舰“考本斯”号,在南海海域监视中国海军辽宁舰航母时,中国军舰发出警告信号并命令“考本斯”号停下,美舰拒绝指令继续航行,随后,一艘中国登陆舰驶向“考本斯”号的前方并停下来,才迫使美舰转向。
中国登陆舰迫使“考本斯”号转向(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4年夏天,一架美国P-8A“海神”海上巡逻机从冲绳出发,前往中国海南附近侦察,这也是美军“例行”情报搜集活动的一部分。美国声称,P-8A飞行至海南以东220公里处时,遭到了中国海军航空兵歼-11H歼击机的近距离拦截。而事实并非如此,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曾对此做出澄清:所谓“中国军机拦截”的说法根本不成立,美军对华高频度抵近侦察才是引发海空意外事件的根源。
2014年中国海军歼-11H战机围绕P-8“桶滚”示意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5年4月,美菲演习中,一架美国P-8A巡逻机在南海上空追踪中国舰艇,我海军舰艇对该机喊话:“外国飞机接近我的军事安全区。请迅速离开以避免误判。”而美国却称这是一种具有威胁意谓的喊话。
中国054A护卫舰出现在美军后方(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5年5月11日,中国南海,美国海军驻扎在新加坡的濒海战斗舰LCS-3沃思堡号驶近南威岛,中国海军护卫舰054A型盐城舰紧密监视。为避免纠纷,美国海军反复强调,LCS-3当时航行在附近的国际水域。
美军舰在南海巡航示意图(图片来源:凤凰网)
2015年10月27日,美国海军派遣“拉森号”导弹驱逐舰巡航南中国海中国人工岛礁,挑战中国领土诉求。
导弹驱逐舰“威廉·劳伦斯”号(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6年5月10日,美国国防部再次派遣“威廉·劳伦斯”号导弹驱逐舰驶过南海海域。在现场遭到来自中方的警示,中国官方随即发出严正警告。据一名美国防部高官透露,威廉·劳伦斯号在永暑礁12海里内航行。
2016年7月,又有美国3艘“宙斯盾”驱逐舰在南海地区进行巡逻,针对南海仲裁案对中国施压,国防部发言人吴谦说,美国舰机频频到南海来,无非就是想炫耀武力,干扰中方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决心与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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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中的“航行自由”遭有意曲解
航行自由(Freedom of navigation,缩写FON)是国际习惯法中的一个原则,即除了国际法规定的例外情况,悬挂任何主权国家旗帜的船舶不受来自其他国家的干扰。该权利已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1)a条加以法典化。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作为一部海洋宪章,规定了各国在不同海域拥有不同程度的航行自由,例如《公约》规定在公海上,每一个国家都有权悬挂旗帜自由航行;而在领海内,各国船舶只享有无害通过的权利,不得进行军事演习,不得影响沿海国防务或安全,不得进行研究或测量活动。
可见《公约》确实承认各国船舶在领海有一定的航行自由,但对船舶过境通行进行了严格而明确的限制。
但《公约》中的航行自由到了美国口中就发生了变化。
美国自建国后就把航行自由作为追求的目标。由于其国内相关利益集团担心加入《公约》可能限制美国在全球的行动“自由”,美国这一海洋大国至今仍然游离于《公约》框架之外。但美国却通过不成文的习惯法和海权优势来扩大其权益,利用《公约》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并不断通过单边行动否定沿岸国对海洋的安全管辖权。
中美对于《公约》的不同解释(图表来源于《航行自由:中美两国的分歧与对策》,作者:曹文振、李文斌)
《美国海上军事行动法》规定:国际水域包括所有不受任何国家领土主权限制的海洋区域,领海以外的所有水域都属于国际水域。在国际水域的公海上,世界各国都有航行和飞行自由,国际水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公海。在南海,美国甚至否定南海岛礁的法律地位,凭借其在国际水域的航行自由,介入南海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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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海航行自由真正构成威胁的是美国
美国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由来已久。初始于1979年卡特政府的“航行自由”计划,随后得到各届政府的“继承和发展”。
根据美国史料,美国时任总统卡特在宣布“航行自由”行动计划时曾明确宣称:“鉴于美国在世界事务中的显著地位,它不得不采取主动去保卫其权利免受沿海国家的非法侵蚀。”什么是美国在海上的“显著地位”?无非是海上军事力量优势。这篇美国37年前的“自由航行行动宣言”表明,该计划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美国在全球的海上霸主地位。
实际上,这段话还刻意模糊了商业航行和军事活动之间的差异。其实,老布什政府在一份文件中早已揭示“航行自由”计划的黩武特征:“航行自由”计划目的就是“保持美国军事力量全球机动的畅通”。
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张军社曾经这样阐述“航行自由”的实质:美国所实施的所谓“航行自由”,实际上是以美国标准、依靠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对其他国家在领海、专属经济区、群岛海峡等内水水域的主权、管辖权进行挑战挑衅,是违反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