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普惠金融的理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而二者的深度融合则催生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在近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和野村综合研究所(NRI)联合举办的第七届中日金融圆桌内部研讨会“普惠金融的中日创新与实践”上,CF40成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深入分析了金融科技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孙国峰表示,普惠金融发展必须要解决可持续性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金融机构在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时必须做到保本微利,以保证金融服务提供的可持续性;二是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群体作为普惠金融服务的受众,必须以较低的成本和良好的便利性获得金融服务,以保证其生活和生产发展的可持续性。而这两个可持续性之间却存在着矛盾,金融科技则能够从三方面降低金融机构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从而解决普惠金融发展的两个可持续性之间的矛盾。
同时,金融科技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演变过程中,也改变了传统金融业务的风险特征。因此,监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孙国峰对此提出四方面建议:
一是推动监管协调发展,监管当局需要为普惠金融服务供应商提供可预测的、以风险为导向的、公平的监管框架。
二是完善监管框架。首先要建立金融科技行业监管准则,建立行之有效的多层次监管机制;其次是建立适应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并存的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行“穿透式”监管。再次,监管部门需要积极研究探索分类和分级监管。最后,监管部门需要加强评估,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成效定期考核,确保普惠金融精准造福服务对象。
三是提升监管能力建设。监管者既要具备技术驾驭能力,也应当能够利用新技术有效、高效地开展监管行动。孙国峰认为,中国可以尝试和探索在监管数字普惠金融时引入人工智能,以加强对普惠金融发展成效的评估和对其潜在风险的管理。
四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部门需要针对金融科技的特点,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要设定专门条款,加强对普惠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并对金融消费欺诈、虚假宣传、泄露消费者隐私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