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在即,就这个问题发出一点我们的声音!
截至目前,军队基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军人津贴补贴制度和福利待遇制度,其中士官津贴补贴分为地区津贴、岗位津贴、保健津贴和基本津贴补贴四类,共计20多种。
然而,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非战争军事行动多样化、军事训练演习日益增多以及军事人力资源作用日益凸显、战争军事行动发生风险加大,加上军人劳动的特殊性、奉献性、风险性、牺牲性等客观因素,我军现行的士官津贴补贴制度,已不能充分反映士官价值认同和充分发挥士官整体功能。
未来战争是“班长”的战争,士官是未来战争的主体。为此,立足国家经济、军费开支、部队实际和新形势下士官队伍建设的特点规律,研究提议建立士官学位津贴制度、完善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制度、完善士官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制度等三种士官津贴补贴制度。
以此,充分肯定士官的军事劳动、能力素质和无私奉献,对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士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部队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完善士官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规定
通过对基层部队已婚士官选择退役复员、退役安置的原因调查结果显示,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因为家庭因素。由于基层部队士官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团聚时间短暂,家庭困难较多,导致夫妻感情淡化,矛盾问题积压,影响了已婚士官安心服役、扎根基层、建功军营的恒心信心决心。
《关于调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制度的通知》确定从2013年元旦起,调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制度,符合享受条件的士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随本人工资发放。
该《通知》明确规定:士官申领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的首要条件就是“符合随军条件的士官”,另外还需具备“士官所在部队驻地与配偶户籍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或地区,并且不在同一地区生活”、“夫妻同为军人,所在部队驻地不在同一地区”、“其他符合条件”等三个条件之一的士官,可以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总体来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作为一项为符合家属随军条件官兵发放的福利待遇,更是一种落实家庭工作政策的具体体现。由于当前士官随军门槛比较高和其他条件限制,使得只有少数已婚士官才能享有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现实中,我军许多士官夫妻长期处于两地分居,配偶只能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和家庭义务,做出更多的辛勤付出,发放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可以体现对士官配偶家庭责任的肯定、辛勤付出的褒奖和士官夫妻无私奉献的激励。
为此,提议:应当将士官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的申领条件调整放宽为“已婚士官所在部队驻地与配偶户籍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或地区,且不在同一地区生活”,并且同时取消“必须符合随军条件”的限制,使得全军两地分居已婚士官都能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二、完善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制度
2009年公开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增加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主要用于充实高技术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
实行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之后,高技术专业士官所占士官编制比例逐渐增加,并已成为部队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
方案中明确规定:“建立士官技能等级津贴。参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的做法,适时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具体制度办法另行制定。”
为充分体现对高技术专业士官人才技能水平的认可,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士官人才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当前完善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的两大对策。
一是明确享受范围。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的享受范围应确定为在国家和军队确定的技术工种岗位工作并且通过军地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士官。
二是确定等级划分。根据2010年公开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中明确规定:“士兵技能划分为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5个等级。
各工种技能等级的设置,由军队士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办公室会同军队各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该工种专业技术复杂程度确定。”
据此,提议:士官的职业技能等级分为5个等级,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也应当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5个等级,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越高,对应享受的职业技能等级津贴标准也就越高。
三、建立士官学位津贴制度
从外军实践看,实行学位津贴制度有利于激励与保留士官人才,更是对知识价值和士官价值的一种尊重。
2009年9月军队实行直招士官以来,大学生士兵和高学历士官在士官队伍中所占比例逐渐加大,他们在训练改革、技术革新、出谋划策和部队建设等多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增设学位补贴,能够体现对其知识价值的尊重、能力素质的肯定、人才价值的认同。
为此,提议:从我军士官人才建设目标和士官队伍实际出发,建立士官学位津贴制度,设立士官学位津贴,区分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博士、博士后确立相应的津贴标准,对应学位津贴标准参照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标准执行;
分别为:专科生士官学位津贴为一级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本科生士官学位津贴为二级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硕士士官学位津贴为三级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博士士官学位津贴为四级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博士后士官学位津贴为五级士官职业技能等级津贴,这样有利于激励与保留高学历士官人才。(注:专科生、博士后假设视为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