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叶劲松,1968年6月出生,籍贯浙江海盐,全日制大学,经济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 2016年,叶劲松由上海国资委财务监督评价处处长、预算收益处处长,升任上海国资委总经济师。2019年,叶劲松升任上海国资委副主任。
上海国资委官网显示,任职上海国资委副主任期间,叶劲松分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企业财务管理、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国资收益管理、清产核资、信息化、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金融和类金融企业发展、私募基金规范发展、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同时其负责协管审计和稽查工作,及分管金融企业发展处、审计监督处(稽查办公室)、财务评价处、信息化管理处。联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事务中心、上海市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事务中心。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体现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主线。
叶劲松长期在企业财务管理、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或将有助其在新岗位更好履行国资运营职责。
记者检索中国知网发现,叶劲松是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MPA)2003级校友。其硕士毕业论文《国有资本出资人财务监管制度研究》,专攻国资委(2003年成立)带来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管制度问题。
叶劲松在论文中,从国家作为国有资产出资者的角度出发,结合国资委的建立,重点对国家出资人如何加强对财务监管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
叶劲松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推动现代企业制度、依法保障出资人权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财务监管制度为总目标。归纳了国有资本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基本构架,即形成出资人结合运用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和综合评价三种监管手段的监管制度体系。
对于上述三种监管手段,叶劲松也在论文里对其实现途径进行了分析,目的在解决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中对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真实、监管手段单一、监管力量分散等突出问题。
为此,叶劲松梳理了国有资本出资者可以运用的各项监管措施和对策,如开展预决算的审批、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进行财务评价等;而且,其还结合当时的国有资产监管环境,为提高出资人财务监管的效率,对配套制度进行了相关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