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可以押韵,但不可以复制
我在研究有关民族史诗《玛纳斯》叙事风格的成果中发现,总体上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对史诗内容的直线研究逐渐被《玛纳斯》史诗所呈现出的最原始的神话形态及后来在史诗发展过程中融入其中的历史根源的分层研究所取代。 第二, 从史诗的独立研究逐渐深入到将《玛纳斯》放在世界史诗之林中进行多角度的比较研究。 第三, 从史诗的情节、军事、英雄行为的论述延伸到对史诗的哲学思想、美学性质、戏剧性、人物形象的研究方面。
在这里,我想引用马克•吐温的一句话来说明我们如何处理好史诗玛纳斯与歌剧玛纳斯的关系:历史可以押韵,但不可以复制。
歌剧《玛纳斯》将创造一种刚劲、雄强、充满英雄主义气概的崇高风格,这是一种借助玛纳斯神性叙事魅力,充溢着阳刚之美的中国民族歌剧的新样式。具有强烈精神震撼力,承接了中古之前的中国文化精神,成为当今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表征。
研究表明,口头文学史诗《玛纳斯》,做为一部歌剧的创作题材,其自然崇拜、万物有灵的多神教的时代背景,是玛纳斯时代柯尔克孜民族的精神疆域,是一种真实可信的生命感悟,是支配肉身与灵魂无缝连接的行为密码。
英雄史诗《玛纳斯》看似一半真实一半虚构,其精神层面的完整性才是我们要紧紧抓住不放的。这成为我们歌剧《玛纳斯》取材过程中的取舍之道。取什么舍什么,我们只要掌握了玛纳斯的精神利器,就可以有足够可控的创演空间。
因此,在歌剧《玛纳斯》里,额尔奇吾勒、卡妮凯领受玛纳斯“神授”与“梦授”的角色功能、以及阿依曲莱克天使般的出没,都是在舞台叙事进程中,通过歌剧表演者真实可信的情感控制,对应着一波又一波恢宏而绚丽的整体风格的呈现。
总之,神授口传,汇集成史。始终贯穿着玛纳斯子孙后代(八代)的英雄主义气概和悲剧色彩。这个总基调,是集玛纳斯的历史宗教沿革乃至哲学美学思辨之大成,从而奠定了民族歌剧《玛纳斯》总体演出风格的牢固基石。
确切地说,歌剧是戏剧的一种。在歌剧中好的歌唱为塑造角色形象服务,充分调动歌唱的情感力量,让演员感受、观察角色及其所处环境过程中的细微之处,并藉此工作方法控制好从局部到整体的人物形象的丰富性和生动化。
同样,歌剧歌唱家表演者也要进行更富有魅力的群体表演(合唱),但是我不提倡过度丰富的动作或者相反僵化不变的姿势或者类型化的肢体表现。
我强调,以更为简洁、自然的表演呈现风格,就是使每一个个体能够全力以赴表达情感身体天性的解放。
当然,音乐是歌剧的必要部分,但是好的音乐叙事并不是用演员外部行为解释音乐,同时,也不是用音乐来说明表演者行为。好的音乐叙事就是要把理性和感性有机融合,使本来缺一不可的两方面中的任一一面在浑然一体中彼此消融。
因此,我们要让歌剧中的戏剧成分对位于音乐,音乐跌宕起伏时,表演者往往更加优雅,表现出控制中的美感,使好的表演方法服务于有灵魂的表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