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八了赫莲娜,群众都很欢腾。
不小心提到了赫莲娜和雅顿之间长达数十年的互撕,于是自己挖坑自己填——被要求写雅顿。
雅顿和赫莲娜这两个人,都是在大时代诞生的——她们赶上了一个好时候,推广彩妆(把艺术放进去)的时代。
她们两个都是边缘人,雅顿生在加拿大,而赫莲娜生在奥匈帝国。她们都在巴黎呆过一段时间,接触了很多艺术家(赫莲娜似乎更高格调一点),最后她们都落足于纽约(雅顿似乎对纽约更熟悉)。
总而言之,她们都在一个全美国的妇女都在进入城市生活的时代,用彩妆搭起了中产阶级和艺术之间的桥梁(我感觉中国的赫莲娜和雅顿现在也呼之欲出……不要问我我在暗指哪位,你们肯定猜得到的)。
所以,处于同样一个位置的这两位,必有一战。
和赫莲娜最开始做护肤不同,雅顿一开始就是把彩妆和护肤放在一起来做的。
雅顿的真名不是叫做雅顿,她在加拿大出生的时候,叫作Florence Nightingale Graham,嗯,你就叫她格拉汉姆小姐吧。
这位小姐家里并不富裕,靠着自己姨妈给钱上学——还不好好上,辍学了。
来到纽约之后,她去了施贵宝公司(这个公司大家不熟悉,但是美赞臣奶粉大家知道吧)做图书管理员,在这期间她学习劲头上来了,老跑到制药厂实验室去玩儿(那时候估计管理也不严格吧,施贵宝当时也不是很大的公司),学习到了一些配方经验。
然后她就去了一个护肤沙龙,在那里搞清楚了如何和沙龙里面的客户打交道。
这时候,她依然是格拉汉姆小姐。
然后她自己开了一家店,她的合伙人叫做“Elizabeth Hubbard”,六个月以后他们拆伙了。但是格拉汉姆小姐早早地就开始借用她合伙人的名气(合伙人早期比她有名),签字早就改成了“Elizabeth”,也就是“伊丽莎白”。
至于“雅顿”这两个字,其实是附近一个农场的名字,“Arden”。
看到雅顿创始人的这个路数,你也就大概明白了雅顿这家公司的基因里面,实际上是含着“护肤”和“彩妆”的,并且“彩妆”是主导。
在伊丽莎白·雅顿本人在1966年去世(她和赫莲娜先后去世,大概因为一个去世之后另外一个觉得世上没有对手,也就跟着上天继续互撕)之后,公司似乎失去了主心骨,不断被卖(相比赫莲娜只是被卖了两次,雅顿真的是数易其主),联合利华和露华浓都曾经做过入幕之宾(现在是露华浓)。
相比赫莲娜最后嫁给法国的欧莱雅,似乎雅顿一直在英美公司里面打转——而英美公司(这些新教徒国家,教堂都是朴素大方——说得好听一点)做偏彩妆方向的产品,似乎并不擅长,我个人觉得这是雅顿每下愈况(请不要纠正我是每况愈下了)的原因。
到最后,雅顿从创始人手里的时尚品牌,变成一个强调科技的品牌了——强调科技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总是有点凿枘(这个字念“ruì”)不和——一个方的,一个圆的,总是挨不到一块儿。
消费者也难以理解了。
雅顿的Prevage系列,我就觉得有点这个意思。
感觉是想要做Fashion的,包材什么的也都挺有设计感,内容物我看着也不错,比如说烟酰胺和艾地苯(当然艾地苯没有雅顿说的那么炫酷神奇,但是也是不错的活性物)加硅油体系,总的来说挺好。
但是消费者就很难理解(成分党好办,但是成分党是光荣的少数派呀)。
一个品牌,能传达一件事情就不错了。
比如沃尔沃,当然也有驾驭感(虽然我买不起,但是我可以试驾呀),但是她永远只强调自己安全。比如劳力士(虽然有人看不起,但是目前为止我还是买不起),虽然也精准,但是永远只强调自己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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