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差不多从市政体系开始论述,下卷则始于托克维尔眼中的另一个关键问题:作为信仰(croyance)构想的公众舆论。第一章题为“论民主民族的信仰的主要源泉”。我们有必要一个字一个字地仔细审视这一章节,因为托克维尔在此流露出了他最强烈的直觉之一,虽然作者的矛盾一个接着一个,使得文风显得颇为复杂。
托克维尔的直觉在于:在民主社会中,公民的想法的“主要源泉”披着一种权威的外衣,具有权威的力量;每一个人都相互施加权威。但在同时,由于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权威,因此他们所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单个的、分散的个体,而是一个全能的整体。民主的公众舆论成为了一种现代上帝,一个来自社会本身的上帝(托克维尔会谈到泛神主义)并且时时变换面目。本章节正是针对这一误解的机制我们可以把这一误解理解为,正如费尔巴哈对于基督教的思考,民主的人在他自己的产物面前低头,而他并不承认这一产物源于他本身。展开论述,而作者认为这是一种“宗教化”的误解。
托克维尔的文章在曲折蜿蜒中逐步发展,我们通过对此进行研究,从而在接近的思想中寻找答案:主要是在反革命社会主义思想和/或天主教思想中。
首先,托克维尔阐述了一部分原理,或者说论题,组成其长期稳定的思想储备(可以说是他的意识形态吗?):1)没有一定量的施加于每个人头上的共同观念作指导,就不成社会生活;2)这一天然形成的“施加力量”(imposition)名叫权威;3)在一个民主社会(无论这个社会是什么政治制度),思想权威是非常重要的:
不管发生什么事,权威必须……始终存于精神和道德世界的某个角落。它的位置虽不固定,但必须有个立足之地……问题并不在于知道民主时代是否存在思想权威,而是这一权威的存放处这个字眼十分重要。(dépôt)在哪里,其限度在哪里。
换句话说,在历史的长河中,思想权威的形象及其所在的位点(locus)一直在变化:民主的所在就是个人组成的社会,其官方名称就是“公众舆论”(opinionpublique,本书也将其称为“公共舆论”[opinioncommune])。
托克维尔在这段文字中提到了一个重要字眼,他在整部著作中只提到了三次,因为这个词具有多重含义:民主权威有一个“存放处”。在法国文化中,任何1840年的读者都会想到“信仰的存放处”或“真相的存放处”,这些问题勾起了人们对教会、教义争议、宗派讨论和冉森教派的回忆。《论美国的民主》在三种情况下使用了这个字眼,并且均与宗教问题有关。同样地,对于“城邦精神”(espritdecité)(参考上文),托克维尔也很清楚该如何处理含义如此丰富的说法;对于风险,他早有预计。然而,为什么要将民主公众舆论和教会,或是和类似于位于皇家港修道院这样的宗教团体建立联系呢?既然下一段话立即就否认了既成宗教和新兴宗教对思想的钳制力量,为民主的现在与未来扫清障碍:民主时代的公民“对超自然力量存有本能怀疑”,并且“新的预言家们”又拿这些公民开玩笑。但是,与读者的期待不同,这一章节最后以符合民主精神的一种宗教式现象的命名收尾:“我们可以预见,公共舆论中产生的信仰将成为一种宗教,而多数人就是预言家。”
所以,民主其实正在为未来奠定一种不自知的宗教。但是什么样的宗教?民主的宗教,或者更确切地说,民主的支配者的宗教:多数人,或者用一个更为神秘且不那么冷冰冰的字眼来说,公众。公众是货真价实的预言家,而公众舆论则源源不绝地传播着福音……
民主产生民主信仰,即自我崇拜:通过颂扬自己的言论,也就是公共舆论,公众进行自我赞美。因此又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在一个对自身并无清晰认识的宗教中,民主信仰怎样发挥作用?托克维尔为此作了第二个澄清,作为回答:现代个人“由于太过相似,彼此之间并无信任”。
让我们对这一断言做一番解释:平等在让人感到思想自由(人们常说:“我有自己的想法。”)的同时,使每个人的思想变得越来越相似;好的见解能得到最多人的赞同:这是托克维尔在观察民主时代的公民对自我的认识和对他人的认识时,所采用的笛卡儿的说法。因此,民主教似乎是不可能存在的,毕竟宗教以超验为前提,而民主则抹杀一切超验性。每个人都“平等而相似”,能把谁神化呢?谁又能全心全意接受这样的神化呢?托克维尔在此第三次从对立面阐释了他的论题。恰恰是因为平等的个人不愿轻信,所以他们才需要一个信仰。
的确,这些个人展示了“对公众的判断力几乎毫无保留的信赖”。其实,人们的态度会随着对象的不同而转变:对他人持怀疑态度,对公众寄托信任。而公众这个整体源于个人为之骄傲的独立,因为每个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必须依附于集体:个人屈服于整体,即本质“相似”,具备判断力,由个人组成的整体。平等的高高在上为自己造成了一个对立面:不平等的感受(整体与部分之间)。
于是,由于平等和相似性产生了“公众的判断”,这是一种完全主观的概念(在每个人的头脑中)或是想象,却十分具有权威性:“公众舆论认为……”今天,我们看到政策在公众的判断面前惊慌失措,因为这一判断并非“最终判决”(jugementdernier),而是能够源源不断地修改的。托克维尔解释了公众本身拥有怎样的力量:它对每个人的思想都会施加“一种巨大的压力”,并且始终存在于社会内部。正如贝沙尔所说的那样,公众并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权威”。
然而,这种社会对自身施加权威的方式,我们已在讨论美国的人民主权和市镇问题时遇到过:在美国,整体在不分裂的前提下,从内部作用于自身,且并不把自身凝聚于一个形象(Figureincarnée)。在法国,这一形象可以叫作国王、皇帝、共和君主、救国委员会、统一人民联盟(lePeupleuni)或国民议会,等等。在托克维尔笔下,“公众”由一个自下而上的运动组成,即一个不假借任何形象,却能够掷地有声地谈论法律的动力:“在美国,多数人负责向个人灌输一系列已经形成的观点。”
现在又回到了我们的问题:既然个人对自由和平等如此骄傲,那为什么会接受公众舆论呢?民主式的宗教就在于此,也就是说,平等的个人在和他一样平等的人组成的整体面前,保持谦逊。正如作者在《论美国的民主》下卷中说的那样(当他处理“温和与监护性的专制”时):
每个人都因为受到束缚而痛苦,因为他明白,牵着绳子另一头的并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阶级,而是全体人民。
就我们目前谈到的关于民主“信仰”的章节来说,托克维尔认为,没有外力束缚公民,而是公民自己束缚自己:公民自动归附多数人。拉·波埃西将对专制者的热爱形容为“自甘奴役”(servitudevolontaire),而克洛德·乐福尔则称之为对唯一的崇拜(cultedel’Un)。
使民事带上宗教味道(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这一过程也是托克维尔的写作过程。作者认为,人们不假思索就“信大流”(surlafoidupublic,绝妙的说法和文字游戏!)采纳一些观点。托克维尔为了引起人们的主意,给这个平凡的词汇赋予了一个更强烈,令人始料未及的意思:人们重复一个肯定的观点,或根据某个信息行动时,人们会说自己是“信某人”(surlafoidecequeUnteladit)而做的;但在这里,在民主舆论的情况下,“信某人”这个说法成了真正的预言,并且得到了忠诚拥护(拉丁语fides:法语confianceetfoi,即“信任”与“信念”)。于是人们就常说信大多数。现代的个人,这些多疑的个人(参考下文)也是有信仰的!
这就是从民主的普遍意义出发,得出的自我的复杂性和对自身的误解。但是托克维尔仍然继续摇摆着,时不时倒退着前进。他提到了我们平时所说的宗教,具体来说是美国的基督教,必然会遭受的命运:
如果我们凑近查看,就会发现宗教本身(在美国)更多地作为公共舆论,而不是公开的学说,来控制人心。
这段话是说给法国的天主教徒听的:美国的基督教(包括各种教派或天主教会机构)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从金字塔顶端的教会到信徒——正如同人民主权并不是从代表人民的国家“降”到社会,而是一开始就存于分散的地方上。总体而言,基督教这样的宗教是民主所向往的,虽然后者还没有把自身当作宗教:在美国,民主成为了一种观点。
另外(请见本书第三部分),宗教是一种功利观点,来自“正确理解的利益”,这也是《论美国的民主》下卷特别看重的概念。但是,作者还语带讽刺地说(使用了孟德斯鸠的说法),必须“凑近查看”;因为那些对民主风俗和民主社会至上毫不感冒的人不会觉察到美国的宗教特性:公开的学说并不重要,群体共同的所思所想才是真正重要的;也就是说,在托克维尔的理论中,公众为自己创造了一具躯体,为自己演了一出戏。
总体而言,托克维尔在论述中进行了如下颠覆:美国有一个公开宣告的宗教,基督教(甚至总统就职时也必须手按《圣经》);但是民主吸收,或吞并了制度性的信仰,并用民主观点这一宗教将其取代。美国式信仰(Americanwayofbelieving)。
在这一容量惊人的章节中,还包括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颠覆,那就是公众这一实体。一方面,我们无法为民主的未来设想某种超验性,因为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非常勉强地将自己所屈从的思想权威置于人道之外,或凌驾其上”——诚然如此。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个人和个人形成的群体之间存在的差异,这一“庞大的躯体”倾向于自我区别,自我管理和自我实体化,以至于个人“立即就被自身的渺小和软弱压垮”。公民对自己说:如果大家都这么想,我怎样才是正确的,如果我的想法和公众不同,或者有所怀疑?为此,个人必须信所有人所想:他眼中的多数人如同一种居高临下的独立权威。因此民主公众的形成前提是每个人都是公众的组成部分,而且制度习俗和普遍言论都将公众视为一种实实在在的存在,并且十分重视。与皮埃尔·马南在《托克维尔与民主的本质》(Tocquevilleetlanaturedeladémocratie)中所表达的观点不同,托克维尔使用权威(autorité)一词,而非“社会力量”(pouvoirsocial)。诚然,托克维尔也使用了后者这一说法,但是并没有用它来指代与个人形成对立的形象,比如“权威的存放处”或公众这一形象。比如,在《论美国的民主》下卷(第39页)中提到了一种“唯一的社会力量”,与个人“想要自主决断”的倾向形成对立;但是只要查阅第四部分的第五章(第369—381页)就能看到,文中提到六次的社会力量其实在欧洲国家,是一种“主权力量”,即国家。对于托克维尔,“社会力量”所涵盖的内容与社会权威并不重合。
我们因此可以看到民主信仰的存在条件:一种内在—超验(集体观点)、一种被每个人都谦恭地感受到的优越性、个人对被重视和视为社会一员的强烈渴望。其实,对公众舆论的信仰就是对平等的信仰:托克维尔在这一章的末尾作了盖棺定论。政治制度并不是公众权威,因为“臣服于国王的民主人民”具有相同的行为,而且,“必须在平等的范畴内寻找这一影响的源泉”。他继续写道,“平等使每个人都燃起了自主决断的渴望,都偏爱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并鄙视传统和外在形象。”作者对这一颠覆还如此作了一番描述:自主判断的欲望在公众,权威的“存放处”面前碰了壁,因为个人“几乎总是受到怀疑的折磨”。
平等造成了对民主教有意识的误解——个人尊敬自己构建的事物,独立的骄傲产生屈服——也促使人们掩盖自己的弱点:“在压迫自己的势力中辨认出一种更高级的智慧,这对于个人来说是一件再熟悉不过的事了”。公众的高级智慧是平等的个人的顽固幻觉。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达:我和你之间的平等产生我和他们所有人之间,即我和公众之间的不平等情绪。这是个走样的照镜子游戏:个人一旦在整体中看到了自己,就会迷失。换句话说,你对于我来说是一面平等之镜,但是当我想到他们(或面对他们)时,公众如同高高在上的君王,不平等之现象昭然可见。这一“高等智慧”完全是主张平等的民主思维的美好幻觉,托克维尔从中发现了一种宗教态度——在他看来相当令人担忧,尤其是因为这个社会并没有意识到自身的宗教特征。他观察了好几个时期的美国社会,认为没有比后者更为因循守旧的社会了: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比美国思想更不独立,言论更不自由的国家了。多数人在思想的周围画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圈。
然后,怀疑占了上风,原本达成的一致轰然倒塌,大家的意见南辕北辙,每个人都找回了各自的自由:但是他们将很快重新为一个统一的公共舆论欢呼叫好:于是公众得到了改造,并进入了一个所谓蜜月期,得以大施拳脚。
—— 本文选摘自《托克维尔:自由的贵族源泉》/
[法] 吕西安·若姆 著 / 马洁宁 译 / 漓江出版社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