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公园内一座刻满死难者名字的墙。
货轮具有热能的部位多,如锅炉、蒸汽机、电力或热力管道设备等。而2000多吨的硝酸铵堆放在密闭船舱内,其受热且热量不易散发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格拉肯号货轮用于包装化肥的纸袋,又恰好是用石蜡油、松脂浸泡过的。与强氧化剂硝酸铵接触,稍一受热,很容易燃烧起来。
货轮上堆积着大量的花生米、面粉等可燃物质,还有船上用的煤油、机油,都给硝酸铵燃烧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因此,船上硝酸铵自燃起来也就毫不奇怪了。
酿成这场悲剧的另一个致命错误是灭火方法不当。
当赤橙色浓烟从船舱升向空中,船员提出用水灭火,大副却立即下令盖上舱盖。这不禁让人想起家中油锅着火,机灵的主妇立刻盖上锅盖,锅中之火很快便熄灭的情形。是的,一般的可燃物起火,只要隔绝了氧气,火自然就能熄灭。但硝酸铵不是可燃物,它是炸药,是强氧化剂。它的燃烧、爆炸都不需要外界供氧,因为它本身就含有丰富的氧资源。盖上船舱盖,不但灭不了火,反而加大了舱内燃烧的压力,加快了燃烧的速度。燃烧速度越快,产生的高能量气体就越多,不断地膨胀压缩,最后必然导致强烈爆炸。
再说用蒸气灭火。通常情况下,蒸气能稀释火场可燃气体与氧的浓度,控制并熄灭火。然而把它用于硝酸铵上,却无异于火上浇油。蒸气是一种高热值的气体。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灭火的蒸气压力应为0.6兆帕,其饱和温度为158摄氏度。如此高的温度和热值,迅速被硝酸铵吸收,不仅加快其分解速度、扩大燃烧的范围与深度,也促使爆炸威力成倍增长。
在这起事故中,硝酸铵的化学变化并不是猝然发生的,而是经历了相当一段时间的积累,历经了热分解、燃烧和爆炸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原本完全有时间控制和处理它们。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处理方法再三出错,一个个小错的累积竟酿成了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