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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成功签署意义深远:推进区域自由贸易一体化,带动全球经济发展

普华永道  · 公众号  ·  · 2020-11-25 20:09

正文



RCEP总体情况

2020年11月15日,由东盟2012年发起,历经8年、31轮正式谈判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中国与东盟10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以及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15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签署。


RCEP现有的15个成员国中,GDP达26万亿美元,总人口达22.7亿,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RCEP自贸协定的签订将构建形成当今世界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


总体而言,RCEP整合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多个“10+1”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澳、新西兰5国之间已有的多对自贸伙伴关系,还在中日和日韩间建立了新的自贸伙伴关系。


RCEP的建立将对亚太地区产生深远影响,跨国企业在此次自贸协定的签署背景下可以提前筹划,以最大化程度利用RCEP带来的利好。



RCEP协定新亮点


RCEP整合拓展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等成员国间的“10+1”自贸协定,通过原产地规则、削减关税、正面负面清单等多项措施作出了高水平开放承诺,同时作为中日、日韩之间首个自由贸易协定,为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诸多亮点。


在RCEP中,15方均作出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投资在内的更为开放的承诺。同时还纳入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以下是协议的主要新亮点:


01

区域成分累积,促进原产地规则整合

RCEP在地区内使用区域累积原则,使得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成员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适用协定优惠税率,相比其他自由贸易协定,这个规则意义重大,特别是赋予成员国在适用统一原产地规则及采购原材料时将具备更大的灵活性。另外,相较于以往的“10+1”协定,RCEP进一步丰富了原产地证书的类型,在传统原产地证书之外,还将允许经核准的出口商声明以及出口商的自主声明。


02

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提升贸易便利化

在货物贸易方面,RCEP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主要分为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各成员国关税减让将逐步实施。


其中受影响最大的行业将是传统的高税率行业,例如食品、农业、消费品和汽车领域。企业在进口时未提交适用较低税率的情况下,如进行相关说明,可以日后追溯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关税。同时,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将逐步统一,能够有效促进新型跨境物流贸易发展,推动区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


03

采用正面负面清单承诺,促进服务贸易

在服务贸易方面,日本、韩国等7个成员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国采用正面清单方式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


04

中日、日韩之间首次达成自贸协定

目前,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尚未签订,中日双方也尚未达成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而RCEP首次将中日韩三国囊括其中,为原本没有自贸协定的中日、日韩间建立起自贸伙伴关系,同时这也是日本首次与中韩两国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实现了历史性突破。RCEP的签署有利于推动东亚三大主要经济贸易体的贸易投资一体化,另外,RCEP也开放了其他非成员国加入协定的入口。



RCEP的积极影响


01

RCEP为中国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发展动力。中国作为连接东盟等发展中经济体和日韩澳新等成熟经济体的枢纽环节,RCEP将有利巩固中国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促进中国以扩大开放带动国内经济良性循环,推动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

02

RCEP将提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RCEP自贸区的建成将极大地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提振各方对经济增长的信心。促进区域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开放性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03

RCEP将为全球经济发展带来新动力。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经贸摩擦加剧带来的不确定性将持续存在,RCEP顺利签署为支持自由贸易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作出了积极贡献,必将提振各方对经济增长的信心,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发展。


普华永道观察

随着RCEP签署,接下来将进入各成员国的国内法律审批程序,协定生效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普华永道预期各成员国将共同推动RCEP早日生效实施。为此,我们建议企业从如下几个方面考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综合评估,以最大化程度利用RCEP协定:



基于相关行业背景信息、产品特性及相应税号品目,结合对RCEP的关税减让安排重新评估并整合现有商业模式;



评估现有产业链,充分利用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在区域内建立更精细完善的分工体系,降低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



考虑到贸易争端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结合RCEP和其他自由贸易协定(FTA)安排,优化供应链安排;



持续关注RCEP各成员国的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的规则落地更新并作出应对,充分降低贸易成本,缩短物流时间;



积极申请RCEP各成员国的便利措施及优惠政策,评估现有物流安排,优化申报模式。



从转让定价的角度,成员国间关税降低后,集团企业考虑成员国在生产成本、原料、产业上下游特性等议题后可能进行更完善的价值链跨国分工调整,企业可对各相关集团公司的功能风险与利润配置进行重新检视与设计。此外,由于上述关税成本降低,若能直接增加企业整体价值链的利润,此增加的利润该归属于哪一关联企业,也可从转让定价的角度进行分析与探讨。



此外,任何价值链的调整和优化都可能带来各个成员国实体之间交易流的变化和利润的调整,企业也要充分考虑这一变化为所得税和流转税带来的影响,以及各个国家当地税局对利润调整可能开展的税收稽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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