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一个时代」,龙应台在港大演讲时曾以此作为主题。音乐就是如此有趣,音乐反映着一个时代,而每个时代的年轻人也都有着他们喜爱和追捧的音乐,但老的音乐却同样不会因为时间而蒙上过多尘埃。
对于新一代的中国年轻人而言,借助新媒介,他们显然比他们的父母辈们有着更多的机会接触音乐。
根据IFPI(国际唱片协会)发布的2017年《全球音乐报告》,流媒体和数字音乐的迅猛发展,改变了全球音乐市场的整体格局,中国音乐市场也跃居全球第12名,其中录制音乐收入增长20.3%,流媒体上升了30.6%。这背后的核心驱动力则是用户消费能力的激活,以及整个市场版权意识的觉醒。
如今,谈到国内数字音乐,很难避开的便是腾讯音乐娱乐。这家在中国音乐市场占据了大半壁江山的数字音乐巨头,在国内数字音乐的正版化和付费习惯培养上做出了大量努力。但是,相比发达国家付费用户20-30%的转化率,即使是擅长前向收费业务的腾讯,其付费用户转化率依然不足3%,这既令人沮丧,却也说明潜力巨大。
一方面国家政策层面对版权问题的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则是用户版权意识的觉醒,前者属于天时,后者则是像腾讯音乐娱乐这样的行业参与者不断推动的结果。
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连接便利性的同时,人们获取信息的成本也随之变得极度低廉,一般性的信息与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之间的关系也被逐渐模糊,并由此引发出诸多冲突和争议,因记录同名纪录片而得名「互联网之子」的亚伦•斯沃茨,甚至成为了这其中的牺牲者。
但对于音乐、影视作品等娱乐内容产业而言,版权几乎是支撑这一商业大厦的地基,其几乎所有的商业行为都是基于版权产生,而商业的繁荣则能够带来创作的繁荣。
正如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言,「根本不存在没有法律的自由……无须问何以人们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在音乐产业,版权是维系行业保持有序的基本,这也是为什么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腾讯音乐娱乐这类的行业巨头,都积极地推动正版化。
数字音乐并非唯一一个被正版化深刻影响的行业,比音乐在版权和商业层面运作更成熟的电影产业已经在中国成为娱乐的主力支撑,2016年中国票房收入440亿人民币,而在2002年,这个数字仅为10亿人民币;而根据Newzoo的全球游戏市场报告,中国也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视频游戏市场,2016年的营业收入超过244亿美元。
市场规模的增长也同样意味着用户正在愿意为正版内容付费,腾讯音乐娱乐为了鼓励用户付费,提供了8、18元不等的月费标准,并通过演唱会门票、游戏礼包等方式刺激用户主动购买月费会员,以获得更高质量的音乐内容服务。
这一逻辑的核心是低成本和高质量,加之腾讯音乐娱乐本身拥有的巨大音频曲库,用户也正在逐渐接受和适应为正版音乐内容付费。当然,这背后与微信支付等小额移动支付在过去几年的普及不无关系。
在移动支付尚不普及的时代里,中国移动等电信运营商旗下的音乐彩铃平台、文学阅读平台一直是国内正版数字内容主要的销售渠道。这某种意义上也说明,用户本身对内容就有着付费的能力和意愿,而移动支付则让这种意愿转变为真正的消费力。
根据QuestMobile的数据,中国在线音乐App一直保持稳定增长,整体MAU稳定在5.7亿,而同期CNNIC统计的中国网民数量不过7.3亿。作为一个具有普世性、刚需、高频的领域,数字音乐市场的价值自不必多言。
在娱乐正在成为逐渐拥有时间和消费力的年轻人主要消费诉求时,数字音乐以及围绕其产生的娱乐产业的价值也便被放大,尤其是在中国C端消费市场本身基数庞大的情况下。
在华纳音乐亚洲总裁Simon Robson看来,「在中国相当长的时间里,音乐被误认为理应免费,改变人们的这种看法需要时间。我们讨论的是原来盗版率高达90% 的市场。这无疑将是一个巨大的转变,但是我很乐观。」
随着正版化和用户对音乐内容消费意识的觉醒,庞大的C端数字音乐市场正在被激发,尽管即便是腾讯音乐娱乐这样的巨无霸,也不过只有1500万的付费用户。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同样意味着在未来仍然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而在数字音乐市场更成熟的美国,2016年超过5亿次播放量的歌曲为6首,2015年则只有2首。流媒体订阅的商业模式占整个市场的比重从62%上升至75%,数字下载和单曲付费下载的模式基本上已经被淘汰。
有趣的是,早在2005年,QQ音乐就已经推出了包月会员服务,单纯在商业模式创新层面,中国互联网公司们无疑是走在美国之前的,但整个市场环境以及用户习惯的真正改变,依然与欧美有着巨大的差距。
这个差距也是腾讯音乐娱乐在努力希望追赶和缩小的,其正在不遗余力地推进中国内地音乐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一方面通过与索尼、华纳等国际唱片公司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引入国外优质内音乐内容;另一方面则是基于国内数字音乐用户的行为大数据,让国际市场能够了解中国用户的需求,已更好地在国内进行内容分发和运营。
根据腾讯音乐娱乐的公开数字,它旗下的数字音乐产品——包括QQ音乐、酷狗、酷我——总计拥有着中国42%音乐词曲版权,稳居龙头的好处在于,在海外音乐版权入华的可选项中,腾讯作为「买办」角色的排名是最为靠前的,就像连接水箱的管道,最粗壮的那一条也势必会是带来最丰厚的流水。
音乐作为一种通用的艺术语言,在国外优质内容输入的同时,在未来或许我们也有机会看到借助数字音乐浪潮,国内优秀的音乐也被海外用户所熟悉,在金色大厅表演固然是一种音乐艺术传播的成功,但或许我们也同样需要《江南Style》这样全球流行的爆款音乐。
而对于腾讯音乐娱乐而言,在完成行业整合之后,腾讯音乐娱乐已经实现了上游版权资源和下游C端用户资源的整合,在这样一个内容作为核心驱动力的行业中,拥有了版权内容,也就意味着可以吸引更多的用户,并形成壁垒。
完成上下游整合后的腾讯音乐娱乐,摆在面前的问题或许只有一个,那就是如何利用现有的商业模式和产品设计,将数字音乐的销售真正落实成为一项全民接受的通行服务,就像在线视频行业在过去十年以来的进步——付费购买视频平台会员服务不再令人惊诧和意外——让音乐回归商品价值,也让用户获得品质服务。
社会生产力富裕带来的「消费社会」中,用最低成本让人感到愉悦的内容,始终都是那个发展最快的领域,这个道理或许放在今天依然适用。
作者:阑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