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转办的3429件群众投诉问题已办结2156件。
5月25日,收到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来电、来信投诉共计90件,因1件涉及黔南州、贵安新区,实际转交各地查办91件。其中:贵阳市39件,遵义市18件,毕节市10件,铜仁市5件,黔南州4件,六盘水市3件,黔东南州3件,黔西南州3件,安顺市2件,威宁自治县2件,贵安新区1件,仁怀市1件。涉及水污染类39件,大气污染类21件,噪音污染类13件,固体废物类7件,其他11件。
截至5月26日20时,我省累计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31批案件共计3429件,重点案件393件,一般案件3036件。贵阳市1670件、遵义市547件、六盘水市199件、安顺市84件、毕节市283件、铜仁市146件、黔东南州150件、黔南州171件、黔西南州94件、贵安新区16件、仁怀市31件、威宁自治县38件。这些案件主要涉及水污染1016件、大气污染870件、土壤类9件、生态破坏369件、重金属污染11件、垃圾污染420件、噪声污染1048件、油烟污染362件、扬尘污染288件、其他586件。
已办结的案件中,贵阳市1080件,遵义市295件,安顺市60件,六盘水市127件,毕节市118件,黔东南州120件,黔南州148件,黔西南州58件,铜仁市97件,贵安新区8件,仁怀市18件,威宁自治县27件;正在查办1273件。
撰文:贵报传媒全媒体记者 王璐瑶
编辑:晏海艳 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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