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超标电动车交通事故,从源头上根治超标电动车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近期,区工商局经检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深入城区及各乡镇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大力整治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超标燃料助力车车行的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40人次,检查店铺20间。
区工商局对店内正在销售的20个批次涉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检查。经检验,有10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50%。
本次检查依据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干态制动性能、湿态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限速装置、整车质量(重量)等16个项目进行检测。其中10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脚踏行驶能力、制动距离、整车重量等项目经检验不合格。
根据检查结果,工商部门将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商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立案处理。工商部门也在此呼吁消费者切勿选购超标电动自行车,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无法注册上牌,“超标车”驾驶人员大多没有驾驶证,交通安全知识比较缺乏,时常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以及违规载人等严重影响我区的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与上路行驶,使交通秩序与社会治安面临严峻的挑战。
1.观察电动自行车仪表盘: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2.观察电动车是否有脚踏: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3.测量车胎:车轮的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m;
4.查看说明书: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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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新会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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