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周,2017年春节将如约而至,
你的年货都采购了吗?
选择多、采购方便、线上支付……
由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购年货。
这些年网购心情好多了。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3日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网购商品有了“后悔权”。除定作的、鲜活易腐、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外,消费者
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
然而有
消费者担心
,年关将至,多数快递公司步入“半歇业”状态;春节长假期间,多数商家客服人员放假。
相当数量的电商声称,“七日无理由退货”不会因普通节假日而顺延,但由于春节假期的特殊性,快递与客服同时放假,无理由退货期限可顺延。
不过有电商也表示,不建议顾客在此时退货。
有啥要求,过完年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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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5日,江苏省南通市,速递公司员工正在加班加点在分拣速递年货物品。
代表商家有淘宝官方和亚马逊中国。
淘宝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条款指出,退货申请时效从物流签收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满168小时为7天。在处理流程及条件的规定中,淘宝网提出,若遇到买家在七天内已要求卖家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就算被卖家拒绝;或无法联系到该卖家;或卖家中断其经营或服务等情况,也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申请条件。
至于消费者关心的运费承担问题,淘宝网明确,包邮商品需要买家承担退货邮费,非包邮商品需要买家承担发货和退货邮费。
亚马逊中国的客服人员则提醒,亚马逊将严格按照消费者实际收货时间,计算七日无理由退货时效,不因春节假期或者其他节假日而延长。但消费者只要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退货申请即可,货物的实际寄出时间可有相应延迟。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1月6日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规定,“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但是,并未对退货的实际寄出时间进行规定。
“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这是《暂行办法》对“七日”时效的界定。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解释称,从民法上来说,“七日”其实是一个期间,按照民法规则,不管起始日是哪天,计算到第7天时,终止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向后再延长1天,可以用这1天的时间退货。
“比如消费者1月26日收到网购商品,从1月27日到2月2日均属于法定春节假期,那么,消费者可再利用2月3日来行使退货权利,也就是再给消费者一天申请退货的机会”。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则认为,“虽然部门规章没有明确说‘七日’是工作日,但从民事习惯来看,还是解读为工作日更为合适,毕竟消费者在节假日存在出行需求,并不能保证及时验视”。
刘俊海认为,保障有效的无理由退货周期,一是为了造福消费者;二是可以倒逼商家用更严格的标准来约束营销、售后服务等行为。
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给了无理由退货更多实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