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守政 摄
目前,国有林区富余职工安置任务重。据测算,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停伐大约产生14.3万名富余职工。由于国有林区地方财政实力有限,加之缺乏稳定的政策支持与相对固定的经费渠道,各地安置如此规模的富余职工企业仍面临诸多挑战。受天然林停伐政策的影响,国有林区一些森工企业经济发展陷于困境,分流下岗职工再就业难问题较为突出。为此,应加大政策支持,妥善安置富余职工。注重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是林区改革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安置富余职工,各地要坚持“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原则,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富余职工安置问题,包括: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他们管护国有林资源;鼓励他们参与森林旅游与林下种养殖等替代产业经营活动;采用提供职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与提高创业贷款的最高额度等手段,鼓励富余职工自主创业;允许从事特殊工种的林业行业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按规定领取社保退休金。
国有林区传统企业生存压力大、产业转型难。由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与天然林商业性停伐补助等政策资金都具有特定时效性特点,从短期内看,国有林区借此渡过难关;但从长期看,如果国有林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提高,产业转型不顺利,一旦政策资金减少或终止,国有林区就可能陷于经济衰退的困境,长期形成的生态建设成果有可能功亏一篑。因此,在当前改革背景下,加速推动林区产业转型具有紧迫性。然而,受制于人才与技术短缺、发展资金匮乏和基础设施滞后等因素影响,新型替代产业仍处于“小打小闹”阶段,难以真正替代林区传统产业,难以肩负起振兴国有林区的重任。为此,应整合人、技术、财、物等各类资源,多管齐下促进林区产业转型。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打造一批掌握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国有林区森林旅游与林下种养殖产业的新兴替代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加强产学研结合,重点突破林下种养殖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瓶颈。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发展绿色金融,引进社会资本,为林区产业转型提供资金支持。加强林区路、水、电与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发展替代产业的难度与成本。
本文首刊于2018年7月20日出版的《中国林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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