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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好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的关系

检察日报正义网  · 公众号  ·  · 2024-12-28 14:02

正文



在当代中国的制度空间和新闻实践中,舆论监督始终具有理论上的合法性,只是具体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得到积极有效的支持,一些人不恰当地将舆论监督等同于只具有“破”的性质的批评性报道;也因此,其与侧重表扬或者说以“立”为主的正面宣传的关系,经常被发现处于失衡状态甚至对立起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时所言,把二者人为割裂开来“在思想上是糊涂的,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把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对立起来,显然也是如此。


舆论监督不等于批评性报道


作为固定组合的中国特色新闻词汇,“舆论监督”较早出现在1909 年12 月8 日《大公报》刊登的社论《现政府与责任内阁》中,表达的是“运用舆论监督政府机关”的观念。新中国成立之前,还陆续发展出运用舆论手段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之意。


中国共产党新闻人对固有文化传统和近代报业实践有所承袭,更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有所发展。早在1931 年创刊的《红色中华》,亦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的发刊词中,即确定其任务:“要引导工农群众对于自己的政权,尽了批评、监督、拥护的责任”“要以自我批评的精神,检阅工作的成功与缺点,找出正确的方法”。这是目前所见党报最早明确提出群众监督问题。后来随着联共(布)党史及苏俄革命政治文化的影响,在相关阐述和党报工作实践中,舆论监督更多被以“批评与自我批评”形式强调。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也是如此。比如中共中央先后于1950 年和1954 年发出的《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都从批评和自我批评角度谈舆论监督,后者更是第一次将是否欢迎和保护“劳动人民自下而上的批评”即群众监督,作为报纸党性的衡量标准之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新闻工作文献中并无“舆论监督”连缀起来的直接表述,但可以从“批评和自我批评”及群众监督等关联性话语系统中找到与之相应的内容。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使用日益减少,早先蕴含其中的群众监督则被更具时代感和概括力的“舆论监督”所取代。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重大问题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这可以说标志着中国共产党舆论监督观的正式形成。从此,“舆论监督”不仅成了正式的理论话语,而且被付诸新闻实践,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亮点。2010 年12 月30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指出,目前已形成了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内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公民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共同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系。近年,更是出现互联网监督等新形式。


回顾起来,可以发现在舆论监督作为重要术语和概念大规模进入我国新闻实践之前,新闻学界和业界更多采用的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甚至是“批评性报道”这样的表达,并有一套论述和逻辑支撑。随着域外新闻传播等更多相关知识涌入,有研究者质疑“批评性报道”的提法不够科学,认为容易扩大媒体批评权,导致媒体批评丧失客观性。其实,“批评性报道”只是约定俗成的名称,并不意味着新闻工作者可以脱离具体事实去批评,也不意味着新闻人有高于公民的批评特权。不论是舆论监督还是下面将要论及的正面宣传,新闻媒体最基本的工作方式都是“用事实说话”或者“让事实说话”。


从表扬为主到正面报道


正面宣传,特别是“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提法,虽然出现和形成于20 世纪八九十年代,但与之接近的相关表述出现较早。比如新中国成立以前民营报业在新闻实践中就有“鼓劲”“打气”等说法;特殊时期如抗日战争期间,《大公报》等更是明确表示,作为国家宣传机关,要以为国人打气为主。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大公报》始终坚定不移从事抗日宣传,对不利于抗战的言行进行口诛笔伐。


中国共产党人的报刊观里也包括鼓动和宣传,新中国成立之后更是逐步形成以表扬为主、正面宣传等观念。比如1959 年,在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时事报刊处的一篇谈提高报道质量的文章里,就出现“以表扬为主”的提法。1962 年,时任《南方日报》总编辑的黄文俞也明确谈及:“凡能作正面宣传的就正面宣传”;不过与之相对的并非负面宣传,而是侧面宣传,且尚未论述“为主”。


到了1980 年代初期,中央层面的会议和文件里开始出现“以表扬为主”等提法。上海《新闻记者》杂志在1983 年刊发的两篇文章中,更是相继出现“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提法。这些虽然是在推进新闻工作过程中的零散表达,不够深入和系统,更未上升到党和国家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方针、基本方针的高度,但已为后期相关思想演进和提炼提供了素材。


最早对“正面宣传为主”方针进行全面、深入、系统论述的是时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李瑞环。1989 年11 月25 日,在中宣部举办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报总编辑新闻工作研讨班上,李瑞环发表题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长篇讲话,指出改进新闻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很多,但关键的问题是新闻报道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11 月28 日,江泽民同志在对同一个研讨班发表的讲话中肯定了李瑞环所讲的“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强调“要满怀热情地宣传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经验”,提高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性。此后,江泽民和胡锦涛在不同场合对“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做过强调。


1989 年5 月,时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当地新闻工作会议上特别谈到,“舆论引导就是通过新闻报道,弘扬社会正气”,“要求每个新闻工作者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新闻宣传的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8·19”讲话、“2·19”讲话等不同场合更是多次重申“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特别是在“2·19”讲话中,全面、深入论述了“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思想。


当然,在有些情境中,正面宣传又被表述为正面引导或者正面引导为主等;与之相对的,则有负面报道、反面警示等。梳理这些思想观念的提出和演进可以发现,对一些重要论述和主张,要注意有语境意识,特别是很多思想主张是为了回应当时面临的社会历史问题。


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统一


尽管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作为一种思想主张的提出和强调最初可能源自不同的语境,其演进也遵循不同的轨迹,但根本上还是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


2004 年5 月26 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栏目刊发文章,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欢迎舆论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通过运用舆论监督,改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这种重视舆论监督特别是其积极功能的思想,在习近平关于新闻舆论的论述中是一以贯之的。比如1989 年担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时,习近平就说过:“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应该是积极的、建设性的。”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些考虑,习近平总书记才会多次明确强调:“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两大功能”。也就是说,二者可以统一于舆论的引导功能或者导向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由于舆论监督经常容易被理解为对负面事实的报道,一些研究者和行动者着力论证舆论监督也是“正面报道”。正如有研究者所言:新闻业既然作为重要且合法的社会组织存在,其功效必须也只能是正向的,否则新闻职业系统就无法长期存在。因而,不论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时报道的是正面事实、负面事实还是中性事实,都应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在这一点上,报道正面事实可能产生的“宣传/倡导/引导”功能和报道负面事实可能产生的“监督”功能是统一的。也因此,无论就“用事实说话”的基本工作方式还是就媒体监督的实际功能而言,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二者侧重点虽不一样,但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都是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记录当下、反映时代,都是通过新闻报道达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鼓舞人的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监督的重点应该针对那些严重违反党和国家重大政策以及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抓典型事件”,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习近平总书记还反复指出:“运用舆论监督武器,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讲究社会效果”;唯其如此,“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要“得出合乎事实的结论”,“做到反映情况客观真实,鼓劲帮忙而不添乱”。实际上,很多经验研究也都表明,我国记者在从事舆论监督报道时更多地是采取积极、合作和建设性的模式。因而,与西方新闻学传统生发出的调查性新闻、揭露性新闻等不同,当代中国新闻实践里的舆论监督虽历经不同发展阶段,但始终强调“建设性”。


随着社会发展和全媒体情境的变化,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都出现了更多形式与可能。比如媒体“问政/议政”类节目、民生新闻以及后于政府“通报”发出的报道,算不算新闻媒体在做舆论监督工作?又如,除了监督公权力外,曝光其他社会领域的不良现象,算不算舆论监督?正面宣传也面临着如何更有说服力等困惑与挑战。诸如此类的现实问题都提醒我们,要注意从思想层面澄清认识,以便更好统筹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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