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1月22日
地点:
海州区民主路新浦广场
活动内容:
活动采取“1+9+N”的模式,围绕“寻年俗·品年味·采年货·探年趣”主题,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产品,打造“年味浓、活力足、人气旺”的新春消费场景,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融合的促销活动,全方位满足全市居民和外地游客新春消费需求。现场设置新春年货、港城名小吃、老字号等8个展区、72个展位,以精彩喜庆的演出和猜谜有奖、打卡送“福”等丰富有趣的活动吸引市民的积极参与。
时间:
1月22日
地点:
海州区民主路新浦广场
主要内容:
在2025连云港新春消费季·网上年货节暨海州味年货大集启动仪式现场,相关协会、街区协助组织港城特色小吃商家参与活动。市民旅客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免费的美食体验券,有秩序地凭体验券品尝各种有名的小吃,获得一场味觉盛宴。
参与商家:
盛源川香鱼、香炖淮猪肉、桃林烧鸡、油炸马鲛鱼丸、鲜紫菜肉包等各类小吃。
时间:
2025年2月12日(元宵节)
地点:
海州区万达广场
内容:
为了更好地融合传统“年味”与当下“年味”,活动组织了全市优质餐饮、特色企业点心大师,现场推出百变特色元宵套餐,在传统元宵的基础上进行口味等多方面的创新,尝试将元宵同东海老淮猪肉、赣榆梭子蟹等地方特色菜品搭配,制作出独特美味的馅料。活动还邀请广大市民作为大众评审,现场评比,同步组织满减送、抽奖、游戏互动等活动。
时间:
2月12日
地点:
海州区万达广场
内容:
举办“苏新消费 情暖港城”连云港市2025家用汽车以旧换新专场活动,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金融助力”的组合拳,持续释放消费动能。
海州区四季农贸市场等18家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大中型超市、商业街区结合各自特色,围绕“海州味”主题组织各形式精彩活动,组织非遗鱼灯巡游、新年照相年年有为、西游书场、汉服游园会等特色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体验式消费场景。
赣榆区在二道街文化街区举办“拾年味·荟非遗”非遗大集和年货大集活动,设置美食区、文创区、民俗体验区等 200 个展位, 安排齐天大圣火舞秀、一生所爱梦剧场等特色表演以及舞龙、舞狮、旱船、跑驴、锣鼓等传统民俗表演。
时间:
1月22日—2月14日
活动平台:
连农云商、美菜微信小程序
消费券金额:
满50减20,满100减40,满200减80。
时间:
春节期间
主要内容:
东海县开展水晶珠宝年货大促和手工穿戴甲特色年货促销活动;
灌云县开展2025“云味优选 年货狂欢”网上年货节系列活动;
灌南县开展“好物优选”年货节线上直播、“迎新春 促消费”线上团购商家直播优惠活动;
赣榆区举办“金蛇贺新春 助农备年货 ”“海鲜源产地 溯源好货”直播活动;
海州区举办“白虎山杯”直播创业大赛,启动海州甄选线上商场,不断加大线上消费热潮。
主题:迎新春 购年货 抽红包 观美景
时间:1月17日—2月12日
活动内容:
举办抽奖活动: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大型商场和综合体内消费满一定金额,即可获得刮刮乐抽奖。
抽奖条件: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超、综合体内持当日有效消费证明,金额满一定金额以上(见各商场公告),享受1次抽奖机会。
奖品类别:奖池金额(含实物折合)140余万元,中奖率为58.42%。
设立特等奖10名,奖项为汽车消费红包10000元;
设立一等奖100名,奖项为购物商超消费红包1000元;
设立二等奖500名,奖项为购物商超消费红包200元;
设立三等奖2500名,奖项为购物商超消费红包(2000名)100元;或者月牙岛卡通游船票1张(500名)
设立四等奖7000名,奖项为园博园女儿国套票1张(60元一张);
设立五等奖6600名,奖项由各商场配套奖项;
设立幸运奖12500名,奖项为景区灯展参观券20元;或者月牙岛景交车票1张;
抽奖名额分配:分别在利群广场、吾悦广场、中央商场、苏宁广场、万达广场各分发10000张奖券。
2025年,连云港市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以旧换新”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率,惠及更多消费者。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开始
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报废符合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补贴标准:
报废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在江苏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
新车含税价格为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8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0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5000元。
申请人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申请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全部取得申请材料的,可按2024年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要求和补贴标准申请补贴。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范围:
针对12类国家补贴家电、32类江苏补贴家电、14类具有江苏产业优势的家电进行补贴活动。
补贴标准:
(1)12类国家补贴家电
个人消费者购买12类国家补贴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商品,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商品,补贴标准为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空调商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商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商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2)46类江苏补贴家电
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的江苏补贴家电,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直接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江苏补贴家电,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直接补贴;购买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江苏补贴家电,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直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商品补贴不超过1件。
(3)补贴商品收货地址限定在本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