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三个《办法》,一方面是要将本市住房公积金在缴存、提取、贷款方面的现有政策规定进行汇总和集成,形成层次清晰、内容完整的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体系,解决已往政策文件颁布时间较早、数量较多、内容零散的“碎片化”问题,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查阅政策规定、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是要反映近年来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碰到的新情况,比如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扩大提取和使用途径、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加强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等方面,以不断适应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关系到广大市民和单位的切身利益,本着开门立法、公开透明,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本次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此前已经召开座谈会,听取并吸收采纳了缴存单位代表、缴存职工代表、市总工会和企业工会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出的意见,这次将《办法》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集民意、纳民意,以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这项民生制度的普惠、互助和保障特性,这也是本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首次采取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的方式。欢迎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于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汇总、整理和研究处理,并提交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