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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起涉酒交通事故害死40人!东莞交警拍的这个视频,一定要看!

东莞阳光网  · 公众号  · 广东  · 2017-06-07 12:59

正文


交通事故猛于虎!

一句俗语道出的是

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巨大破坏力,

每年成百上千的交通事故背后

隐藏的却是多少个家庭难以接受

却不得不面对的惨痛现实!

这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

是涉酒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



据统计,2016年,东莞因涉酒交通事故218起,死亡46人、受伤158人,许多人因伤致残!


2016年1月10日23时,陶某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醉酒(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14mg/100ml)驾驶无号牌摩托车途经太步路路段时单方面撞上道路右侧路肩,导致陶某当场死亡。


2016年11月24日1时16分许,王某无证醉酒(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5.63mg/100ml)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搭载刘某、徐某途经东江大堤石排镇横山国际公馆路段时,该车与道路北侧路沿石刮擦后继续向前滑行失控倒地,导致摩托车及车上3人与路边交通标志杆碰撞,导致3人经抢救无效现场死亡。


2016年12月12日00时,李某无证醉酒(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驾驶粤SZC2**号小型轿车搭载乘客陈某途经357省道樟木头路段时,车身右侧与李明某驾驶的粤S989**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乘客陈某当场死亡。

……


东莞查酒驾现场*醉猫百态

1、酒量好喝点没事



2017年4月18日晚上8点多,车主许先生和朋友吃完饭后,驾车行经石碣滨江路时,被交警拦下,经过现场吹气检测,他的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许某被查后声称,自己明知道有交警在查酒驾也不怕,因为“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才喝了几杯啤酒没事。


2、短距离没事



2017年4月18日晚上,抱着侥幸心理的张先生,想着回家路程短,2分钟就可到家,而且也没喝多少(喝了52度的白酒约四两),于是冒险驾驶,结果在高埗镇北王路的检查点被逮上了。检查显示,当晚张先生的酒精浓度高达1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3、“醉猫”现场欲开溜

2017年2月7日晚,醉驾司机朱某,在执勤交警准备带他前往医院做血液酒精浓度检验时,竟突然强行打开警车车门企图逃跑!不过,警方在几十米外再次将其抓住,并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血检。


“我承认想要逃避处罚。”朱某再次被抓后交代。

这些酒驾事故就发生在你身边




酒后驾驶为何危险?

美国科学家米卢斯实验证明,当体内酒精浓度在0.03%时,就可以发现驾驶能力低落;在0.10%时,驾驶能力降低15%;当体内酒精浓度达0.15%时,驾驶能力将降低30%。而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增高时,错误操作的可能性增加。


实验证明,当人体酒精浓度大于0.7%时,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就会急剧上升;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8%时,操作方向盘的正确性降低;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9%时,其判断力比正常人下降25%。


酒后驾驶所面临的处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


六、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低头两秒 可能导致车毁人亡

 现在开车打手机、甚至是发微信是很普遍的现象,可能机动车驾驶人回个短信、发个微信仅仅需要两秒钟,然而,就在这低头的两秒钟就会车毁人亡。



来源 | 东莞交警

编辑 | 陈晓

主编 | 吴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