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相关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相关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由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关于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1〕312号,https://rsj.sh.gov.cn/trsrc_17739/20211202/t0035_1404166.html)执行;
5、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学历的人员,须在取得学历后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后取得的学历申报;
6、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4年6月30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https://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
(三)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受聘工程师职务以来,在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取得至少一项以下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四)论文论著/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须在申报系统上传论著的封面、目录及封底,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3万字。
2、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请确定1篇作为主审论文。
发表论文须在申报系统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
若申报人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3、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技术工作总结2篇及以上。
以项目技术总结代替论文的,项目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项目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毕业或学位论文、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验收报告以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送审论文。
评委会将对部分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已进行过论文“查重”的,可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并提交。
(五)单位工作考核及公示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能力、业绩提供综合评价意见和近三年工作业绩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材料。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应在相关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90学时。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进入“公需科目培训”栏目)查询《2024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5学时,报名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进入“市经信委工程系列继续教育报名系统”(http://jxjy.sspdt.com.cn/),等选择相关科目进行报名。已参加的仪表电子专业的专业技术教育学时将继续被认可为本评委会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2019年以来参加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办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所获得的学分学时,提供学习证明,可计入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
(七)专家面谈要求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根据需要,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家面谈,专家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与职称评审相关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内。
面谈方式由评委会具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