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转角不经意间邂逅的弄堂美食深得百姓喜爱,却常常因为房屋产权、环境影响等因素,办不出证照而处境尴尬。该如何管好城市中的这些“烟火气息”?
日前,国务院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规: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范围
《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办法》的一大亮点是放宽了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按照之前的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而现在除了“销售农副产品”之外,又多了“日常生活用品”和“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网红”小餐饮门店曾因无证无照经营被关停
此前,许多城市为了所谓的“市容”“卫生”,对于路边摊贩严厉打击,也以无照经营的名义,关停了很多小店,比如名噪一时的上海“阿大葱油饼”以及另一家“梦花街馄饨”。
△曾经开在某小区楼内的“阿大葱油饼”
△曾经开在巷子里的“梦花街馄饨”
阿大葱油饼店开在上海一幢老式居民楼一楼,“梦花街馄饨”也是在老城厢中的“弄堂小店”。两家“居家小店”均有一二十年的年头,隐于巷陌,虽曾被媒体和食客“点赞”,走红于草根之间,却都因经营地点为居住房屋无法办理证照等因素,并不属于正规经营之列,先后被依规关停,引发外界关注。
之后,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相关企业的帮助下,“阿大葱油饼”和“梦花街馄饨”都先后解决了相关的资质问题,得以重新开业。
△如今的“阿大葱油饼”
△如今的“梦花街馄饨”
央视评论:打造服务政府 要识“人间烟火”
再过一个多月,国务院颁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就将付诸实施。一大批曾经被视为严查严管对象的路边摊、弄堂美食也将摆脱“无照经营”的标签,并获得合法经营的资格。监管方式的转身会带来哪些变化?新规出台又将给执法工作提出哪些新要求呢?
“人间烟火”当呵护
一直以来,“无照经营”都是监管部门的执法重点目标。如果除了无照经营,商贩的经营活动还带来市容和卫生等问题,则毫无疑问属于查禁的范畴。然而审慎客观地看待小商贩的经营,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经营活动有其强大的活力和不可替代性。
一方面,胡同小摊、弄堂美食是公众餐饮需求的必要补充。城市清晨的早餐铺,都市深夜的大排档,都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这些小餐饮的存在,满足了都市居民多样化的需求,也让城市充满“人间烟火”的生活气息。另一方面,小摊贩虽然空间不大,但所创造的就业岗位却很庞大。摆一个小摊,卖一点美食,能够让不少人通过劳动实现自食其力的愿望。
执法避免“一刀切”
在执法过程中“一刀切”地严罚严管,常常带来较强的副作用。居民觉得购买早点或夜宵没有以前便利,取缔商摊也让一些草根创业者失去了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有鉴于此,政府监管不应笼统地“一刀切”,更要从便民利民的角度思考人性化解决方案。《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目的就是让监管更具人情味儿。
监管应该“有温度”
去年,上海阿大葱油饼店因无照经营被迫关门的新闻曾经引发广泛关注。李克强总理在座谈会上谈及此事时强调“监管也不一定是冷漠的,要多带一点对老百姓的感情。”随后,上海市相关部门积极帮助阿大寻找新店面并办理证照,小店迎来了第二春。
这一事实告诉我们,监管不一定非要板起面孔,而应当变得“有温度”。事实上,许多草根创业者并非不愿意办理证照,而是缺乏场地、缺乏资金、缺乏办证常识。只要相关部门俯下身去,监管工作就能变堵为疏。
让执法者变身服务者
今年7月1日,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无照经营的草根创业者可以申请临时备案,摆脱“地下黑店”的尴尬身份。这样的做法,让执法者瞬间变身服务者,获得群众点赞,也值得在更多城市加以推广。
廓清“扰民”和“便民”的红线
当然,管理方式的转变,并不意味着降低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的标准,更不意味着“大撒把”。这要求政府部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扰民”和“便民”之间划出一道清晰的红线。对于严重扰民并带来安全和卫生等诸多问题的黑作坊,当管则管、当罚则罚。而对于便民商摊,则应加强服务和引导,使其逐步进入合法经营的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这既是对城市规划建设提出的要求,也是对管理和执法方式提出的期望。只要我们坚持牢牢把握“服务型政府”的定位,就会在管理中有态度、有温度,城市生活也一定会变得更美好!
监制/唐怡 主编/李浙
编辑/吕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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