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这个文明社会,
已无需通过闹洞房这种传统来给新郎新娘做性启蒙了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会看到媒体爆出「闹伴娘」的新闻。包贝尔婚礼上伴娘柳岩被男宾调戏的舆论焦点刚刚淡出人们的视野,西安又传出一段「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再次引发舆论口水仗。
正当评论家对「闹伴娘」陋俗口诛笔伐之际,广东佛山也发生了一起22岁伴娘疑因被伴郎团推搡而坠楼身亡的悲剧。
新闻微博截图
人们忍不住发出一声怒问:「闹伴娘」的陋俗到底要何时才罢休?
我是研究历史的,不敢说「闹伴娘」何时会休,不过却可以追溯一下这一陋俗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有人说,「闹伴娘」是中国才有的传统习俗;也有人说,「闹伴娘」是东方文化中「五千年性压抑的总爆发」。
真的是这么回事吗?
从习俗的渊源来看,「闹伴娘」应该是「闹洞房」这一古老风俗的延伸。
据历史学家的考证,至迟在汉代就有「闹婚」的做法了:新人婚合之时,宾客「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参见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这种「闹洞房」的做法很可能自来部落文明时代的原始婚俗,其实并不合讲究礼节的华夏礼法。
东汉末学者仲长统说:「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亲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
可见汉时「闹洞房」之风盛行,让正统的士大夫觉得有必要加以禁断。
然而,尽管「闹婚」之俗不受主流社会待见,但还是顽固地延续了下来。晋时,「世俗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渎不可忍论」。唐朝民间也是有「娶妇之家,弄新妇」之俗。
入宋之后,古老、原始的「闹婚」风气大为收敛,这可能跟当时士大夫重建文明礼俗的努力有关。但是在礼法不及的偏远地方,还是保存着「闹婚」的习俗,据南宋庄绰《鸡肋编》介绍,「南方之俗,尤异于中原故习」,其中婚俗「颇多异事,如民家女子,不用大盖,放人纵观。处子则坐于榻上,再适者坐于榻前,其观者若称叹美好,虽男子怜抚之,亦喜之而不以为非也」。
到了明清时期,就几乎是各地都有「闹洞房」的习惯。一位明代学者观察到,「此俗世尚多有之,娶妇之家,亲婿避匿,群男子竟作戏调,以弄新妇,谓之谑亲。」一名清朝文人也记述说:「扬州俗尚闹房:合卺后,每夜洞房中,烛光如昼,满座人声腾沸,戏谑百端。新夫妇华服艳妆,对立绣帷前,任人摆弄。」扬州附近的淮安一带,闹洞房则是「侮弄新娘及伴房之女,淫词戏语信口而出,或评新娘头足,或以新娘脂粉涂饰他人之面,任意调笑,兴尽而止。男家听其所为,莫可如何也。」
——如此情景,今天的已婚人士应该觉得眼熟,因为他们新婚之时,恐怕也都经历过。
中国传统婚俗
那么「闹洞房」可不可以说是中国特有的传统习俗、是「五千年性压抑的总爆发」呢?持这一说法的人大概不知道,实际上在西方社会,从古至今,都有类似「闹洞房」的做法。比如罗马时期,新婚之夜,闹婚的人群会咆哮一种下流的婚礼歌,如同中国乡下的「闹洞房」。即使在近现代,西方婚礼中还保留着一项习俗:新郎与新娘进入洞房时,新郎要当众解下新娘的吊袜带,抛给闹洞房的亲友。
看过美国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的读者应该记得,这部小说也讲到「闹洞房」的习俗,包括扯去新娘的衣服、给她讲粗鲁的黄色笑话。这一情节并不完全是文学家的虚构,而是有着西方社会「闹洞房」习俗的影子。今天欧美年轻人「闹洞房」的花样,就更是五花八门了。
因此,与其说「闹洞房」是中国才有的传统,不如说是人类社会原始性狂欢习俗的遗存。在婚前性教育十分匮乏的古代,「闹洞房」还发挥了「趣之情欲」的性教育功能。
将「闹洞房」习俗说成是「五千年性压抑的总爆发」,也似是而非。因为「闹婚」习俗出现之初,并不存在什么「性压抑」文化,恰恰相反,那时候社会的性禁忌极少,结婚往往就是集体性的性狂戏。从历史来看,也是婚姻礼法越弱化的地方与时代,「闹婚」之俗就越厉害。
民国老照片上的西式伴娘
那「闹伴娘」又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呢?这个问题得从「伴娘」的出现说起。
从我们现在看到的史料来看,宋代以前的婚礼上似乎是没有「伴娘」这一角色的。南宋时,民间结婚,男方迎婚之时,要「雇借官私妓女乘马,及和倩乐官鼓吹,引迎花檐子或粽檐子藤轿,前往女家,迎取新人。迎至男家门首,时辰将正,乐官妓女及茶酒等人互念诗词,拦门求利市钱红。……方请新人下车,一妓女倒朝车行捧镜,又以数妓女执莲炬花烛,导前迎引」。有人认为,这里的「妓女」便是伴娘的雏形。需要说明的是,宋朝的妓女并不是今人所理解的性工作者,而是指歌妓、女艺人。
至迟在明代,民间婚礼上便出现了伴娘。晚明文人冯梦龙编撰的《情史》说,「吴中女子初嫁,必有伴娘,主教导新妇及插戴事。」到了清代,伴娘已经成了各地婚礼的「标配」。 据《清稗类钞》记载,「新嫁娘之有伴娘也,各省皆然,一曰喜娘」。
不过,明清时期的伴娘,跟我们今天在婚礼上见到的伴娘,并不完全一样。今天的伴娘,一般都由新娘的亲友充任;而明清时期的伴娘,则是职业伴娘,是新娘家聘请来的,酬劳不低。
从事伴娘这一行当的,一般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妆束入时,善自修饰,天足细腰,殊可人意」。她们的的工作,主要是指点新娘的服饰、化妆、礼节,并教导洞房事宜。由于伴娘长相艳丽,「闹房之人视线所集,不于新嫁娘而于伴娘矣」;又由于伴娘的工作性质本来就有些暧昧,对于「闹婚」的行为自然是心中有数,应对专业。
于是「闹洞房」的焦点对象,便从新娘、新郎转移到伴娘之上。结婚的人家聘请伴娘,大概也有转移焦点、保护新娘的考虑,比如在清代的衡州,「每于未婚之前,必由媒氏传语女家,聘伴娘一二,以容貌清丽歌曲工雅者充之。俟亲迎日,肩舆而来,而客乃任意调笑。」苏州也是如此,「闹洞房」的亲友客人,「既失新郎,而对于新娘又无可闹,于是不得不闹伴娘。故坤宅伴娘,必择美貌年轻者」。
——这便是中国民间社会「闹伴娘」的来历。
但有一点我们需要讲清楚:古代的「闹伴娘」与今天的「闹伴娘」,性质是不一样的。传统伴娘乃是职业伴娘,新婚之家聘用伴娘,目的之一也是为了应付「闹洞房」,换言之,「被闹」本来就是职业伴娘的本职工作。而今日的伴娘,则是从西方婚俗引入的角色,跟传统伴娘并无传承关系,她们通常都是新娘的亲友,既不承担「被闹」的职责,也缺乏应对「闹」的专业经验。因此,比之传统的职业伴娘,今日伴娘在「闹婚」中受到的伤害,至少从主观感受的角度来说,是更加严重的。
「闹洞房」、「闹伴娘」这种带着原始部落婚俗印记的习俗,确实非常low了,有文明教养的人不应该玩这个。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南都周刊(ID:nbweekly)
文 / 吴钩 值班编辑 / 刘莹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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