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一直让人们谈之色变。长久以来,来自社会的歧视成了众多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这也逼迫他们不得不戴上面具,在人群中潜行。
艾滋病患者的信息一向是社会敏感话题,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早有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身份信息。但日常生活中,有些时候艾滋病患者必然要将自己的病情告知他人。
各地疾控中心一直对本地的艾滋病患者信息进行统计和随访,但对于和艾滋病患者接触最多的各大医院来说,该不该建立实时通报和联网共享的艾滋病患者信息资料库呢?
在中国之声此前的调查中,八成以上的网友认同该观点。的确,近年由于不知艾滋病患者的患病信息,发生在医院的医疗事故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2014年,四岁儿童小峰因脑出血入院治疗,其母亲因为担心医生不尽心救治隐瞒了晓峰是患有艾滋病的事实,医务工作者没有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情况相当危险。
图片来源:南都网(视频截图)
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没有联网化的艾滋病人信息资料库,医院接诊时只能凭借艾滋病患者的自觉来保证医护工作者的安危,不仅严重威胁医生护士的健康安全,还会让医患关系更加紧张。
在我国,受血制品感染患上艾滋病的受害者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截止到2010年,全国大约有5.7万人因此染艾。
一位抗议者在“因输血致艾的抗议活动”中痛哭
虽然所有收集的血液都要经过严格检测,但如果检验手段不正规或是艾滋病感染者处于无法被检测的“窗口期”,那携带HIV病毒的血液就很有可能进入医院流通危害他人。
此前,吉林省就出现过18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恶性事件。18名感染者所输血液均来自一名供血者,他曾在七个月内有偿供血15次,在最后一名患者确诊前,已有6名输血患者被感染并死亡,但该供血者的血液却依旧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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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血者一旦在疾控中心确诊感染HIV病毒,当地各个医院可以及时停用该供血者的血液,并对已接受输血的患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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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供血者一直没有检测艾滋病,但只要一家医院发现输血染病的案例,即可通知其他医院停用该供血者所提供的血液,尽可能减少多次输血传染的悲剧发生。
虽然信息资料库作用很大,但对艾滋病人来说却同样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首先,信息库的存在很可能让某些医院在得知就诊病患携带有HIV病毒后,拖延救治时间甚至拒诊:
2009年,艾滋病感染者晓玲女士因患乳腺癌,慕名前往一家综合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由于晓玲女士主动向医生说出她是艾滋病毒携带者的事实,医院无限期的“推迟”了她的手术。
而且,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艾滋病患者信息联网化本身存在很大的信息泄露危险:
今年7月,全国30省份内275位艾滋病感染者都接到了诈骗电话,在电话中诈骗分子掌握了艾滋病患者的详尽的个人隐私信息。据调查,这些信息正是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入侵疾控中心内部资料库获取的。
不光是医务人员,生活中和艾滋病人有频繁接触的同学、同事以及亲人该不该知道他们患病的事实呢?
在此前的调查中,过半网友认为艾滋病患者应该告知周围同伴,为他人的健康安全负责。但也有近4成的网友认为艾滋病患者有权利保护自己的隐私。
当然,艾滋病患者向周围人告知自己患病的情况并不是他们的义务,但是如果一味的隐瞒患病情况,很有可能将艾滋病传染给周围不明真相的亲人和朋友。
今年1月,河南的小李被确诊为艾滋病,传染她的正是刚刚结婚不久的妻子。
据小李介绍,她的妻子知道自己染艾的事实:早在2006年,她就在疾控中心确诊并有备案,而且婚检时她再一次被确诊感染艾滋病,但她却并未告知小李。
虽然作为艾滋病患者的妻子享有隐私权,但自己同样享有知情权。对于小李来说,妻子的隐瞒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而且他没有任何选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