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混乱得跟团屎一样。”
“是的,但我好喜欢呀。”
▼ 本文由豆瓣用户@游民王阿牛 授权发布 ▼
1、
EB怀特在《这就是纽约》里写到:“它可以摧毁一个人,也可以成全他,很大程度上就看运气。除非愿意碰碰运气,否则,不来纽约最好。”
我就是来纽约碰碰运气的。
2、
早在多年前我就听说过这个地方。
那时我在蛮荒的非洲待了一年,又在灯红酒绿的新加坡待了一年,对城市颇感厌倦之时,开始了一趟没有尽头的旅途。
在印尼无尽的海岛中晃荡了个把月后,终于到了一个见到旅客就觉得惺惺相惜的偏远海岛,我们几个人毫不费力地就把整个岛给包下来了,其中有一个美国的老嬉皮,他满世界晃荡了几十年,不断地往更偏僻的地方长居。
某天在篝火旁喝酒时聊到我归隐山林的想法,他说,“孩子,你还小,当你对所有的大城市都感到厌倦之前,一定要先去一趟纽约。”
旁边的一个德国哥们插嘴道:“纽约混乱得跟团屎一样。”
“是的”,法国哥们补上,“但我好喜欢呀。”
3、
多年以后,我终于到了纽约,一下大巴,我把大包往墙角一扔,阳光中我慢悠悠地卷根烟,我反复跟自己说,“不要激动,不要大喊,不要手舞足蹈。一激动就露陷了,就成了没见过世面的嫩雏,就成了傻逼土老外了。”
4、
第一个问题是要找吃的,大巴停靠的地方在唐人街,这意味着饿肚子的问题很好解决,一碗牛杂粉,三块五,身心舒畅。
填饱了肚子,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必忧心别的事情了。
午夜来临前,你都是个自由快乐的流浪汉。
5、
第一站,是在纽约偏见地图上标注为“犯罪”以及“怪异鱼腥味”的下城最东边,曼哈顿大桥和布鲁克林大桥横跨天际,桥下一堆的大叔在吐着烟,等鱼上钩,或就是吐着烟。
接着走过东村西村格林威治村等一大片村落,还夹杂着世贸中心华尔街百老汇等地标,纽约城的印象扑面而来,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戴着墨镜遛狗的女人,花花绿绿的热狗摊,穿着比基尼在草地上看书的女孩,冒着白气的井盖,喧嚣不停的警笛声喇叭声,鱼腥味,大麻味,香水味,尿骚味以及金钱的味道,当然还有摩肩擦踵的各色人种以及小丑,街头音乐家,翻跟斗的黑哥们,米老鼠,忍者龟,还有人群中你稍一停顿就能分到的一个“傻逼不会走路呀”的白眼。
总的来说,纽约就像是混血版的高楼大厦版的加尔各答,喧嚣,杂乱,永远不会让你觉得无聊。它让洛尔伽写信给爹妈:“巴黎和伦敦令人印象深刻,而纽约一下子把我打倒了。”
让迪伦托马斯感叹:“这泰坦尼克之梦的世界,高人云霄的巴比伦,一切难以置信的富裕和陌生。”
让加缪感到困惑,“我对纽约始终无法了解通透,弄不清楚我周围形形色色的人究竟都是疯子,还是世界上最有理性的人。”
6、
黄昏时来到曼哈顿岛的最西边,这个在偏见地图上标注为“超级富豪”的地域。幸好河边的长椅是免费的,在这里你可以饱览哈德逊河对岸的泽西城。
如果你对美景感到无聊,你可以想起《在路上》的结尾:“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所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可思议地走向西部海岸……除了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老,没有人知道前面将会发生什么,没有人,我想念狄恩,我甚至想念我们从未找到的老狄恩。我想念狄恩。”
当然,若你并不知道狄恩是哪一根葱,你可以想起一个姑娘,或是一些姑娘。
7、
入夜,纽约开始显露它的另一种美丽,那种让人迷失,惶惑,或是莫名兴奋的霓虹闪烁。
如果你无家可归,并且无人可依,亨利米勒写的纽约或许能对你胃口:“又到夜里了,纽约城极其荒芜、冷漠、呆板的夜晚,在这里没有和平,没有藏身之地,没有亲密关系。千军万马似的乌合之众处于冷冰冰的巨大孤独中,霓虹灯广告发出凛冽的无用火光……”
8、
午夜的钟声敲响,第二个问题来了,这是能不能在纽约待下来的关键。
我有好些朋友都去过或待过纽约,但我并没咨询他们,纽约实在太贵了,他们标准下的便宜对我而言还是昂贵,可靠的是问跟我同属流浪阵线的俄国哥们,他在纽约待过半年,有四个月是睡大街的。
很快他发来攻略,我先略过了哪里有一美金披萨,哪能捡到其实并没过期的食物的超市后门等餐饮攻略,我迫切需要的住宿部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