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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峡两岸,金庸小说是如何解禁的? | 短史记

短史记-腾讯新闻  · 公众号  ·  · 2018-10-31 09:10

正文

图:金庸


杨津涛/文


所谓“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小说”,如今早已实现。然而几十年前,金庸埋头创作武侠小说的时候,他的书在海峡两岸,竟都在禁书之列。


金庸小说是如何在两岸一步步解禁的?


曾被台湾“暴风专案”查禁



自1955年发表《书剑恩仇录》,到1972年封笔,金庸共发表武侠小说15部。当这些小说在香港、澳门、新加坡广为流传的时候,台湾却在大力查禁。


金庸小说最初进入台湾,是在1957年,当时有书商盗印了《书剑恩仇录》《碧血剑》《射雕英雄传》三书,深受读者喜欢。


岂料,台湾方面于1959年12月启动“暴风专案”,先后查禁了404种武侠小说。在台湾方面看来,从香港传来的金庸小说等,不少包含“统战”内容——


“颠倒历史,混淆是非,其毒素之深,影响社会心理,危害社会安全至大。”


比如,《碧血剑》即被认为“歌颂李自成”,迎合大陆意识形态。


图:在“暴风专案”中被查禁的部分武侠小说(见于林保淳《解构金庸》)


香港《大公报》为此发表《怪哉!蒋集团怕武侠小说》,说:


“……一些比较好的武侠小说中,多带一点’爱国思想’,而这种思想便正是读者所欢迎,而台湾当局认为’毒素’了。在所有的武侠小说中,都是贪官污吏,或为非作恶,或投靠异族之辈,才会怕侠士的,而今台湾当局竟然也怕武侠,不怕被人拿作话柄么?”  ①


为躲避审查,台湾书商将金庸小说“改头换面”。比如《射雕英雄传》改为《萍踪侠影录》;《书剑恩仇录》改为《剑客书生》;《笑傲江湖》改为《一剑光寒四十州》;《鹿鼎记》改为《小白龙》等,署名则变为“绿文”“司马翎”“古龙”等。 ②


后来金庸小说在台湾解禁,主要得益于两件事,一是1973年金庸以《明报》创始人身份访台,受到台湾高层礼遇;二是台湾出版人沈登恩的多方游说。


沈登恩回忆,1976年前后:


“台湾政治气候日渐开明,我认为时机到来,诚恳地向当局说明,坦陈解禁金庸小说的必要,全力争取金庸作品合法出版的地位,经过不断的交涉,终于在一九七九年九月初有了结果,新闻局给了我一份公文,认为金庸的小说’尚未发现不妥之处’,同意远景在台湾出版。从此开始了《金庸作品集》的出版和报纸的连载。”③


图:为回避“射雕”二字,远景版中的《射雕英雄传》被改名为《大漠英雄传》


从此,台湾有了金庸授权的正版小说,但金庸小说的波折命运并未就此结束。由其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射雕英雄传》,被台湾方面封杀,理由是这个名字和毛泽东《沁园春·雪》中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一句相近。


针对这种荒谬联想,金庸专门写文章,旁征博引司马迁、王维、温庭筠等人使用“射雕”的句子,说:


“毛泽东的词中其实没有‘射雕’两字连用,只有一句‘只识弯弓射大雕’。中国文字人人都有权用,不能因为毛泽东写过用过,就此独占.别人就不能再用。”④


此一小插曲后,金庸小说在台湾的传播终于再无阻碍。


江湖与庙堂的双重认可



在上世纪50年代,大陆全面禁绝武侠小说,直至70年代末,才重印了《三侠五义》等公案小说。与此同时,金庸小说也开始半公开地流入大陆,并被一些大陆出版社盗印。⑤


金庸小说初进大陆,即备受欢迎,如学者王学泰回忆的那样:


“这种光怪陆离的作品,已经久违了,一下子便点燃了人们的阅读热情。”⑥


1982年4月,国家出版局出台了包括武侠小说在内的严厉的限制政策:


“鉴于近年来侠义、言情、公案等旧小说的出版已经太多,自文到之日起不许继续出版。所有正在印制的这类小说一律停印,已印好的暂行封存,听候处理。”“这类小说的缩写本,根据这类小说改编的连环画,以及 从港、澳、台引进的所谓新武侠小说、言情小说等,也照上述规定执行。


金庸的武侠小说,是“从港、澳、台引进的所谓新武侠小说”的代表。但金庸于1981年、1984年两次访问北京,较之于其他港台武侠作家,他的小说实际上处于一种半解禁状态。


1985年,天津的百花文艺出版社率先获得授权,出版了大陆第一部正版金庸小说——《书剑恩仇录》。同时,金庸小说被数十家大陆出版社盗印,仅《射雕英雄传》就至少有7个版本。


图:百花文艺出版社1985年的《书剑恩仇录》


学者沈奇在《武侠中的诗意》中,曾回忆自己读了百花文艺版的《书剑恩仇录》后:


“便着了魔似的随时随地打听借来金庸的书读,尽管那时读到的金庸的书大多是盗版,错误百出,也读得如痴如迷。”⑦


官方统计显示,“1985年上半年,新武侠小说、旧小说出版量高达四千多万册。”


这种热潮,引起了文化出版部门的关注。同年6月, 文化部下达通知,重申新武侠小说的出版必须严厉控制:“未经批准的在制品,一律停排、停印、停装;已成书发往书店但尚未发行者一律封存。”“未经批准、擅自出版或在批准印数之外擅自追加印数的,以及非出版单位滥编滥印这类图书的,都要实行经济制裁。”同年11月底,在“全国出版社总编辑会议”上,宣布了一份新的禁令 :“新武侠小说,根据新武侠小说、古旧小说改编的连环画,近两、三年内不再批准出版。”


图:80年代出版的部分盗版金庸小说(见于刘树娟《20世纪80年代中国对金庸小说的接受研究》)


禁令迅速贯彻了下去。比如,在北京新华书店:


“基本停进新武侠小说,对已经到货的,一律不在门市部陈列,不批发。全年,有五十多个出版单位或非出版单位(含外地的发行公司),以最优惠的发货折扣要求北京市、区书店订这类书,均遭拒绝。”


再如,在安徽新华书店:


“发现一些杂志社、发行公司向本省书店滥发新武侠小说的征订单,立即向全省书店打招呼,不予发行。”⑧


上世纪80年代对以金庸为代表的新武侠小说的出版限制,一方面是认为它们内容上有宣扬迷信、情节离奇、引导读者逃避现实、人物形象单薄且雷同等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当时中国“实际情况”的考虑:


“1、我国纸张资源奇缺……在这种情况下, 过多地出版新武侠小说, 势必影响其他方面优秀图书的出版。”


“2、读者用于阅读书籍的购买力是一个相对稳定的量, 买了这本, 就不买那本。对迷恋新武侠小说的读者来说,必是弃好书于不顾,将钱用于购买武侠小说上, 长此以往, 将会殃及到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⑨


改变金庸小说在大陆尴尬处境的关键人物是沈昌文。他通过罗孚,在1991年成功使金庸和三联书店出版社签订了10年版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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