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2007年入伍,去年底退出现役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在部队当了10年文书,由于能力出众、踏实勤奋,还被选拔到机关干了4年军士参谋,14年来一刻不敢懈怠,每天起早贪黑,点灯熬夜,稀稀疏疏的头发在漫漫长夜和烟熏雾缭中早就被糟蹋得不成样子,当然他的努力也赢得了领导满意、群众认可、同事称赞,期间曾立“三等功”1次。
可就是这样一个公认的优秀同志,提到安置却满是心酸无奈,“别提了,一起转业的战友谁还没个“三等功”,别人还当了十几年的班长骨干,我这14年文书、参谋经历啥也不是,只能排老末......”。电话那头,老刘捋了捋本就不多的头发,生出无限感慨,在长吁短叹中结束了这次对话。
无独有偶,另一位战友老王也正在经历类似遭遇,当年的“小王”因入伍前就从事过机电一体化专业,加上人老实、悟性高、学习能力强,新兵连一结束便被安排出去学技术,后被安排到技术性最强的装备保障分队,这一干就是十几年,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
在某次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1次,更是凭着精湛的技术先后考取多个专业职业技能证书,转业前已取得某型装备维修“技师”等级,服役满16年后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但谈到安置排名,却也叫苦不迭,“真后悔没当带兵骨干,当技师十几年,也排除过大大小小几千个装备故障,好不容易考个技师证书,到头来一文不值,唉......”。
两名老班长同年入伍,一个是苦熬十几年的老文书、军士参谋,一个是苦干十几年的技术能手、专业大拿,也都在各自领域作出了一番成就,但在转业安置时却都惨遭“滑铁卢”,令人唏嘘。在去年《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施行后,这两人的境遇在转业军士群体中绝不在少数,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在为他们二人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引发了剑客对量化评分办法的思考。
近年来,国家和军队就推动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各项制度的施行,有效解除了官兵后顾之忧,其中作为激励士兵服役和安排工作重要导向的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办法也经历了从“1.0”到“3.0”的3次重大调整。
“1.0”版为2015年民政部、原总参谋部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该办法首次将安置待遇与服役贡献挂钩,标志着我军退役士兵安置有了明确详细的评分标准,对于全面推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树立正确的退役士兵安置导向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版为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该办法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适用范围、评分项目和标准等内容,更加强调退役士兵安置待遇与服役表现相匹配,对引导现役士兵积极建功军营产生了强力推动作用。
随着政策制度的深入变革,“3.0”版量化评分办法在万众期待中应运而生,并且在全军引起不小震荡,2023年4月1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实施《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该办法根据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军衔等级、服现役期间参加作战表现、练兵备战水平、服现役年限、服现役地区艰苦程度、特殊岗位任(代)职、残疾等级及相关身份等,按照统一标准予以赋分。官兵对此倍加欢迎、倍感振奋、倍受鼓舞。但在运行和实施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不容忽视的新焦点、新矛盾、新问题。
2023年修订的《办法》较之以往,最大亮点在于“职务赋分”,而最大的争议也在于“职务赋分”。政策实施2年来,职务计分问题基层反映强烈,从士兵反映诉求来看,有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强烈期盼:
一是“管理职务”评分有失偏颇。
依据《办法》,在“管理岗位”范围界定中,文书、司务长、军士参谋等人员不予计分。给出的解释是:“相当职务管理岗位指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管理职务的带兵骨干,其设计初衷是为鼓励优秀的军士担任班长骨干,文书兼军械员、司务长、军士参谋等岗位不属于计分范围。”
按照现行政策设计,一名带兵班长每年计1.2分、副班长每年计0.6分,在士兵安置选岗过程中,部分地区1分之差可拉开十几名的差距,一名任职10年的“带兵班长”管理职务分可达12分,比“三等功”还要高出2分,而一名“非带兵骨干”任职10年计0分。
在其他分数对等的情况下,这12分职务分差距足以让后者在选岗排名时远远落后,在剑客身边,就有不少兢兢业业十几年的老文书、军士参谋因无法享受职务计分,在转业安置时无奈选到边缘部门、偏远单位,令人不胜感慨,这也极大地挫伤了现岗文书、军士参谋等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基层官兵认为:文书、司务长、军士参谋等虽不属于带兵岗位,但同属士兵骨干,享受职务津贴,这类人员处在训练管理、保密档案、人力资源、后勤装备等关键岗位,所承受的工作强度及压力数倍于普通士兵,“贡献值”比之带兵骨干有过之无不及,退役评分却“靠边站”,这就造成了“付出”与“回报”、“贡献值”与“评分值”倒悬的尴尬局面,大家对此感到十分疑惑不解,也十分酸楚无奈。
另一方面,从实践效果看,现行办法释放出一线带兵“吃香受宠”的强烈信号,通过政策牵引和利益驱动有效解决了以往基层士兵不愿当骨干、不想担责任的问题。然而一些单位由于“论资排辈”的惯性思维潜在运行,骨干职务成了“利益均沾”,而非基于能力和贡献的认可,部分“老同志”出于前途后路考虑,占据班长岗位无所作为,单纯为了享受政策红利“守摊子”、“熬年头”,导致骨干岗位变成了少数人员的“专享”,其他人员即使有当骨干的想法,也只能苦熬干等直到前一任骨干退役,这种异化现象不仅偏离了政策的初衷,也挫伤了普通战士的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的创造力和团结性。
二是“技能军士”加分期盼强烈。
军士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分为管理军士和技能军士。其中,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管理职务的,称为“管理军士”;专门从事技能技术工作的,称为“技能军士”。
《办法》明确:士兵在带兵岗位累计任职2年以上的予以计分。据此认定,管理军士享受职务计分,而技能军士只能望“分”兴叹。技能军士群体对此感到政策设计有失偏颇。
其实,早在2015年印发的“1.0”版评分办法中,就曾对职业技能等级进行量化明确,当时规定:初级技能(五级),计1分;中级技能(四级),计3分;高级技能(三级),计5分;技师(二级),计7分;高级技师(一级),计9分,按照其中最高等级记分,不累计。
而在当时,个人三等功每次计3分。后又在2018年“2.0”办法中删减技能等级赋分,当时解释为“工作中军地基层反映,士兵获得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存在军地认定标准不同”。此后,职业技能等级便不在评分范围内,对于广大技能军士而言,也就意味着缺失了一项重要的评分项目。由于现行职务赋分仅限管理军士,对技能军士立足本职岗位钻研技术、提升技能的积极性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更滋生了“待遇落差意难平”的消极情绪。
剑客以为,在基层工作中,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工作、不同的岗位对人力资源需求不尽相同。非带兵岗位的士兵同样是基层建设和管理中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力量,带兵骨干付出的精力和心血固然数倍于普通战士,但文书、司务长、军士参谋、各类技能人才所付出的智慧和汗水同样值得肯定,“劳力者”与“劳心者”都是强军“贡献者”,均应得到恰如其分的回报。
从《办法》政策解读文件来看,修订新政策的目的意义在于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贡献的安置导向,更大程度维护退役士兵权益。但计分规则争议颇多,建议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补丁”政策,及时回应基层期待。
一是建议重新界定“管理职务”。
建议将所有享受岗位津贴的骨干纳入加分范围。一个营级单位,有数十名班长、副班长,但只有1名司务长、几名文书,一个旅团级单位,有数百名带兵骨干,仅有几名军士参谋,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实践证明选拔任用文书、司务长、军士参谋比班长、副班长难度更大,对他们的能力需求也更高。纷繁复杂的工作内容、不容出错的工作标准、昼夜不停的工作状态使得这类人员长期承受有形或无形的精神压力。工作负荷过量、精神压力过大、思想顾虑过重,凡此种种使得他们深陷“五加二、白加黑”的“不可承受之重”。
这类人员在服役期间被委以“重任”,被各级“重用”,在转业安置时也应得到公正对待,不能因为他们不在带兵岗位上,而忽视其劳苦和贡献,甚至岗位任职时间越长、与带兵骨干的分值差距越大。盼望上级对此重新审定考量,对累计任职满2年的文书、司务长、军士参谋予以量化明确,并适当提高评分权重,以此突出褒扬和优待,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满足感,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得以激励。
二是建议恢复“技能等级”赋分项目
。技能军士作为战斗力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和关键节点,在信息化、智能化战争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技能军士队伍建设是提升打赢能力的重要举措和应有之义。因此作为士兵服役表现重要导向的“量化评分办法”也应有相应的“激励项”。
建议恢复士兵技能等级评分机制,以弥补技能军士相较于管理军士在服役量化评分中的“项目空缺”。当前,士兵职业技能证书在分配定岗、军衔晋升、选拔任用等方面成为重要依据,更是各级高度认可的直接反映士兵技术水平、岗位能力、学识素养的有效凭证,已不存在“军地认定标准不同”的弊端,完全具备纳入量化评分范围的条件。
期盼能从提高技能军士队伍活力和稳定性考虑,恢复职业技能证书计分制度,以此保证所有士兵服役期间即使未曾担任带兵骨干职务,也可通过刻苦努力考取技能证书而取得“加分券”。最大限度激励广大士兵担当作为、提高本领、提升技能的热情,保障每名士兵享有“挣分”项目和权利,以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军队的基础在基层,基层的主体在士兵。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办法乃军心士气之所系,前途后路之所归,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士兵成长发展的“指挥棒”,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量化透明的赋分规则必将最大限度稀释消极因素、消解对立情绪,释放政策红利,凸显“虹吸效应”。
基层官兵热切盼望有关部门对《办法》施行过程中凸显的矛盾问题加以重视、认真研究、调整优化,使非带兵骨干群体摆脱窘境,为基层士兵各得其所、各展其长、各显身手开拓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空间,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全体士兵为强军兴军贡献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