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君士共治”体制的形成
宋初,有惩于晚唐五代权力分散、政治动荡之弊,太祖、太宗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中央集权,尤其是要树立起独一无二、高高在上的皇权。一直到真宗时期,士大夫的政治势力仍未得到充分的发展,依旧无法与皇权相抗衡。皇帝对士大夫仍存有工具性的认识,士人的社会地位也并未有显著提高*,所谓“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体制尚未形成。
但经历了宋初八十年的培育,宋代“士”的形态已然发生变化。孙国栋以对晚唐五代北宋人物出身家世的统计为基础,指出在唐宋之际,政治、社会中坚由名族贵胄转移到由科举上进之寒人。*虽然贾志扬指出这种对于中国社会流动性的论点“把注意力狭隘地集中在父方直系上,而忽略了世族、婚姻关系、甚至兄弟姊妹和叔伯等重要因素”*,但是,从整体趋势上看,东汉以来的世家大族之衰落是不争的事实。世族衰落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科举制的兴盛。安史之乱以后,进士科逐渐成为高级官员的主要来源。一方面,进士出身的官僚世家成为政治新贵,另一方面,形成了知贡举/座主—进士/门生的关系纽带。*这样,科举促使了新的势家的形成,反过来又成为这些新势家维持自身权势利益的工具。尤其是座主—门生关系,不断将新进士凝结在既有权势阶层的周围。虽经晚唐五代的政治动荡,但这种座主—门生关系并未被打破,尤其在晋汉周时期更是得到进一步的延续。*宋朝建立以后,采取一系列割断知举官与进士之间关系的措施。建隆三年九月,“诏及第举人不得呼知举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乾德元年九月“丙子,诏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至开宝六年,殿试正式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了下来。以后,宋初诸帝都在采取“拔孤寒以抑势家”的政策,努力削弱官员在科举中的影响力,更广泛地吸收社会中下层人才进入朝廷*,意图打破势家对于入仕途径进而对于朝政的控制。选拔孤寒,扩大科举的社会基础更是大幅削弱势家在社会政治中的影响力,有利于集中中央皇权。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选拔孤寒的政策造就了相对独立的广泛的士人阶层。座主—门生关系的取消,使得通过科举进入仕途的士人不再依赖和权贵的关系,更多地要靠个人的真才实学,从而使士人获得了身份上和精神上的独立——尽管进士名为“天子门生”,但皇帝在进入仕途的过程中并不具有实际作用,仅仅是一种象征,而这种象征又往往流于表面——进入仕途的士人对个人才学抱有极大的自信,进一步加强了士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得士人希望自身在社会政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说,宋初皇帝“拔孤寒以抑势家”的政策一方面削弱了权贵家族的势力,达成了其最初的目的;可另一方面却也促进了独立而广泛的士人群体力量的形成——这种士人群体成为宋以后抑制皇权的主要力量。*
皇权与士大夫的力量对比在仁宗初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仁宗以冲龄继位,太后刘氏摄政,实际上掌握着皇权,代表皇帝行使权力。可是,太后摄政毕竟不能等同于皇帝。刘太后摄政的根据在于真宗遗诏——“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权”字为王曾力争所保留,而这个“权”字,恰恰体现着皇太后摄政的暂时性与代替性。也就是说,太后实际上并不具有与皇帝相等的权力和合法性,在实际处理政务时,也就常常无法像皇帝一样名正言顺地行使皇权,这就使得刘太后需要另外的力量辅助其当政。宦官、外戚势力借此机会急剧膨胀,影响朝政甚至人事任命。*他们在权力上附属于暂代皇权的太后,在此情况下和太后共同分享着制度性的皇权。反过来说,皇权遭到了切割,分散于太后、宦官和外戚之手。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太后、宦官和外戚势力的壮大使得他们的合力得到增强,即他们共同拥有的皇权得到增强。只不过这种增强超过了制度本身的限制,体现着私人性皇权的增长,也就必然导致士大夫群体的反对和抗争。
在与以刘太后为首的宫廷权力抗争过程中,士大夫权力也在不断增长,尤其是作为士大夫首领的宰辅。无论是太后还是宦官、外戚专权都是儒家士大夫所极力反对的,只有皇帝才是官员认同的唯一的政治权力核心,任何有损于体制所赋予的皇帝权力的事情都是不正当而应该被否定的。因此,针对刘太后摄政的局面,士大夫有意识地对太后及其私人力量的非正常行为予以遏制。鲁宗道反对太后所乘坐的辇居于皇帝之前*,王曾多次阻止太后御天安殿*,薛奎力争太后不可帝服谒庙*,他们实际上是站在皇帝的立场,维护皇帝的合法权力。这种合法性往往使得太后不得不屈服。而借助维护皇权的名义,士大夫的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种政治体制建立之后,作为制度有其自身的惯性与约束力,任何个人都无法将制度完全打破,也很难超越制度的规定任意行事。皇帝,以及代替皇帝的太后同样处于宋代的政治体制之内,也就同样受到体制的制约。天圣六年太后拔擢马季良为龙图阁待制,王曾坚决反对,太后只好趁王曾因病告假之时令中书下达任命。*这表明宰相王曾的权力和地位使得太后也要有所顾忌。而最后如果没有经过中书同意发布诏命这一环节,太后无法独自行使其暂代的皇权,必须依赖于跟宰辅等士大夫官员的合作。虽然这种因宰辅坚持意见而使皇帝改变主意的事情之前就多有发生,但处于太后摄政的特殊时期,宰辅的政治影响力无疑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正是在这种皇帝没有真正掌握权力而无法有效处理全国政务和控制官员进而导致的皇权异化的情形下,士大夫群体的力量借机侵入宋初由皇帝亲自掌控的部分政务中,攫取了相当大的皇帝的政事处理权,也使得宋初得到空前膨胀的皇权有所减弱。
仁宗亲政之后,首先在朝臣的支持下删除太后遗诰中“皇帝与太后裁处军国大事”之语*,重新树立皇帝作为朝廷独一无二的地位和权力核心,然后马上着手对已经分散的权力进行收回与重组。一方面,“反章献太后之政”,在内廷罢免刘太后时期权势甚盛的宦官罗崇勋、江德明和上御药杨怀志、江德用等,下诏有司不得辄受宫中传命,限制内廷后妃、宦官的权力;在外朝则罢免刘太后任用的宰执吕夷简、张耆、夏竦等人。另一方面,积极提拔臣属于皇帝的势力,召回因要求刘太后还政而被贬谪的林献可、宋绶、范仲淹等人,任命张士逊、李迪为相,王随为参知政事。*张士逊自仁宗出阁即为其僚属,李迪曾为太子宾客,于真宗晚年病重时力主太子监国,王随曾任太子右庶子*,都是仁宗的藩邸旧僚,也可以说是仁宗的私人势力。这些人事变动反映出仁宗力图清除刘太后的政治势力,削弱刘太后遗留下来的政治影响,将被太后、宦官等攫取的皇权重新收回,并希望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统一皇权。
与此同时,针对逐渐壮大的外朝——士大夫势力*,仁宗也希望予以遏制。他欲效法太宗,事必躬亲,公开宣称“天下之奏,必亲览之”*。亲政不久就罢免宰相李迪任命的侍御史张沔和殿中侍御史韩渎,称“宰相自用台官,则宰相过失无敢言者矣”,下诏台官一定要由中丞、知杂保荐*,实际上是恢复台官对于宰相的制衡,限制宰相权力,也同样意图分化士大夫群体。明道二年十二月仁宗废除刘太后所选的郭皇后,导致权御史中丞孔道辅、右司谏范仲淹等台谏官员的激烈反对,伏阁力争。在此事上,宰相吕夷简因之前被罢相出于郭皇后之言,因此选择支持仁宗废后,即支持皇权,而与士大夫公论之代表的台谏处于对立位置。最后孔道辅等人被贬出京城*,显示了在宰相支持下,皇权对于士大夫群体的胜利。李焘注引《宋史全文大事记》曰,“废后者非仁宗之本心也,而夷简实赞之。谏官伏阁,乃祖宗美意也,而夷简实沮之。此夷简入相之初,而国论为之一变也”*,将责任全部算在吕夷简身上。但是,结合当时仁宗收揽威权的一系列言行,这里或许更能显示仁宗清除刘太后影响,加强皇权并削弱士大夫势力的心态。
就实际效应而论,仁宗的前一个政策无疑取得了成功。刘太后的政治势力基本被清除,皇帝的权力得到恢复。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士大夫的推动。对于太后摄政,士大夫尽管接受,但并不全然认同。在刘太后摄政时,还政于皇帝的呼声就时有迸发。在士大夫的心目中,皇帝才是政治体制的合法权力核心。在清除太后摄政的政治影响方面,皇帝和士大夫的观念与利益是一致的,因此,仁宗的一系列措施也就容易得到士大夫的支持而获得成功。由是引出第二个政策的结果,就是不可避免地失败。在刘太后摄政时期蓬勃发展壮大起来的士大夫势力,在政治力量上已经可以与皇权相对抗,何况是刚刚亲政、权力和政治势力都未完全稳固的年轻皇帝。仁宗想要削弱士大夫的政治势力,对士大夫群体进行分化和制约,这与士大夫群体自身的诉求背道而驰,自然无法得到士大夫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皇帝与士大夫之间充满对于权力的拉扯和争夺,皇帝已经失去了对于士大夫的绝对优势地位。而且,年轻的仁宗本身在处理政事上的能力和经验都还有欠缺,他在罢免吕夷简半年之后因为无法应对天下旱蝗频仍的局面而将其重新召回,奠定了其日后在面对臣子时的弱势地位。实际政治能力的不足导致内心的不自信,使得仁宗自觉地将权力进一步让渡给臣下。后来谢绛曾劝说道:“天子之柄,不可下移,事当间出睿断。”但仁宗自言,“朕不惮自有处分,深恐未中于理,有司奉行,则其害已加于人,故每欲先尽大臣之虑而行之”*,可见仁宗内心对于处理政事的不自信,同时他也已在内心认同了皇帝与士大夫共同治理天下的格局。王夫之说,“明道以后,宰执诸公,皆代天工以临群动者也”*,可见仁宗亲政以后宰相已经获得了实际的政治权力,君臣关系与宋初相比发生了严重的逆转。
二、宋代士大夫的皇权观
上文论述了士大夫势力在仁宗初年逐渐成为政治主体的过程,但同时我们可以发现,在与刘太后的斗争中,士大夫以维护皇帝权力为职志。实际上,经历了唐末五代的权力分散,宋代士大夫积极要求保证皇帝权力在制度上的集中,也就是说,加强皇权,即尊王,是北宋的士大夫的共同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中央集权所强调的是出于“公”的制度性皇权。当皇帝个人认真履行作为一种制度的皇帝权力之时,士大夫往往表示支持。而士大夫所极力遏制,要求大幅削弱的,是出于皇帝个人私心的私人性皇权。*比如,真宗时期李沆对中使烧毁真宗封妃诏书一事*,一方面是缘于真宗的这项任命出于个人喜好,另一方面内出手诏违背了政治制度对皇权的要求,其背后所反映的恰恰是李沆对作为个人的皇帝权力的压制。当遇及朝廷公事时,尤其涉及朝廷的人事权,士大夫反而强调要加强皇帝的权力,不可使皇权下移。比如,王旦曾巡使山东,返京后请真宗对地方官员进行表彰。有人认为他作为宰相出使,却没有提拔地方官员而只是表彰,力度太轻。王旦的回答是,如果那样,则属于君主对臣子的恩典都出于自己,这是作为臣子应极力避免的嫌疑。*这表明即使王旦作为宰相的权力有所扩张,但宰相和皇帝仍各有职权,任命官员的权力属于皇帝而宰相只负责推荐。再如王旦曾代替真宗下旨行事,而一同参政的陈彭年、王曾、张知白表示不满。*虽然这出于真宗的主动放权,显示了皇权一定程度的让渡,但反过来看,在士大夫心目中,宰相仍然不可以侵夺皇帝的权力,事情的最终定夺权需要由皇帝掌握。皇帝仍然是整个官僚体系的最终权力来源。士大夫需要保证制度性的皇权不受侵犯,避免再出现晚唐五代之际皇权衰弱而政权分崩离析的局面。于是,加强皇权也就意味着保证秩序的稳定,进而也就保证了士大夫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
在宋代士大夫的理想政治架构中,皇帝确实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如孔子所言“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实际上处于“虚君”的地位,他最大的责任在于择相或者说任人,不负有实际的处理政事的责任,宰相和士大夫才是政治实践的真正主体和责任者。*“权在人主则国势重,公论在朝廷则国势重,政事在君子则国势重。……天子不必揽权,而权在君上矣。北辰居所,众星拱之,国势其不重乎?然而人主之权不能自重也,所恃公论在朝廷耳。……宰相、台谏主公论,而公论在朝廷矣。”*自宋建立以来,士大夫就一直致力于向皇帝灌输这种观念。田锡即针对太宗宵旰夜食处理政事的做法提出批评,认为君道务简而臣道务勤*,虽然这里面包含着当时弥漫朝野的黄老之风的影响,但已经明确区分君臣各有其职,当各行其道。这种皇帝代表“政统”,而士大夫负责实际的“治统”的观念基本成为宋代士大夫的共识,甚至政治观点对立的司马光和王安石,在对于皇权的塑造上同样都抱有这种认识。司马光向仁、英、神、哲四宗的上书,都提出君主职责是任人、赏善、罚恶,归根结底只在择人而任这一方面。*王安石在《尚书新义》中解《喜起歌》时也赞同“皋陶以为人君不必下侵臣职以求事功,但委任而责成功尔”*。程颐更是提出“天下治乱系宰相,君德成就责经筵”*,表明天下治理得好坏其责任在宰相。在这种观念下,一方面,皇帝是政治权力的最终端,是权力合法性的来源,需要从根源上保证政治的清明,正本清源;另一方面,皇帝只要完成选择贤人的步骤就足够了,而如何能够选贤,则依赖于皇帝个人的德性。所以从程颐到朱熹,都努力向皇帝讲授正心诚意的“内圣”之学。后来真德秀作《大学衍义》,只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因为皇帝的责任到此为止,治国平天下则是士大夫的任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