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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丰:近百年南宋川陕军政问题研究述评|202502-26(总第2986期)

宋史研究资讯  · 公众号  ·  · 2025-02-09 18:00

正文

感谢《宋代文化研究》编辑部提供资料

原文载《宋代文化研究》第3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近百年南宋川陕军政问题研究述评


文 / 陈希丰

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前 言


南宋王朝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诞生于错综纷乱的战火与危难中,并长期处于北方民族政权的军事强压之下的战时状态或准战时状态,属于典型的“生于忧患,长于忧患”。在这一基本立国背景下,依托江淮、京湖、川陕三大战区(宋人称为“三边”)为核心的边防体系,南宋与金、蒙(元)北族政权持续对抗达一百五十年之久。

作为南宋“三边”之一,川陕是南宋王朝抗击金、蒙北族政权的重要区域与战场。南宋初年,张浚、吴玠保固陕蜀,“以形势牵制东南”,分担江淮战场防守压力,使高宗政权得以在东南站稳脚跟;至晚宋时,宋祚之延续亦有赖于川陕战区调整防御机制,抵挡住蒙元的持续进攻。宋人因有“无蜀是无东南”之语。同时,川陕又是空间上距离南宋中央最为遥远的地区。宋廷一方面适度容忍川陕地方势力——特别是地方武将势力的存在,作为抵御北族、稳固边防的中坚力量;另一方面派遣以文臣为主体的宣抚使、制置使、宣谕使及总领财赋等任职蜀地,赋予其不同程度的便宜权,使之充当朝廷治理川陕、限制地方势力的代理人。回顾过往百年的宋史研究历程,川陕军政问题在南宋各区域研究中受关注程度最高,成果积淀最为深厚,成为宋史学界长盛不衰的研究领域,绝非巧合。

所谓“军政”,狭义为与军队、兵防、边备、戎马相关之政事及政令,同民政、财政等政事相对;广义亦包含军事与政治之关系。本文所回顾与述评之“南宋川陕军政”,既包括南宋川陕地区与军队、兵防、边备相关之政事,川陕军事与政治、主要军事制度与政治制度之关系,也涵盖南宋川陕的军事防御体制、与金/蒙北族政权的军事战争等。

(一)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现代史学形成相对独立的宋史研究。不过,张荫麟、蒙文通、邓广铭等宋史研究开创者对南宋川陕军政的关注并不多。史学界较早涉及南宋川陕军政的专论出现于四十年代,杨效曾钩沉南宋初年李彦仙据陕州抗金史事,以激励国人抗战;张政烺广引群书,对晚宋四川制置副使彭大雅生平及帅蜀筑重庆府城事作了梳理,极见功力,二文之议题亦体现人物研究作为中国传统史学的特点与路径。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集中出现了几部对国史叙述脉络产生深远影响的中国通史著作。在铺陈南宋史事时,吕思勉《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1923)略及南宋初年张浚富平兵败、吴氏保蜀及晚宋王坚坚守合州城事,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1942)则述及余玠据山险筑城、蒙哥南征病死钓鱼城事,而钱穆《国史大纲》(1940)则全然未涉南宋川陕史事。

进入二十世纪下半段,大陆与港台由于社会政治环境的差异,史学研究的整体发展呈现出不同的面貌。然就南宋川陕军政而言,无论大陆还是台湾地区,在研究议题上都侧重于人物与战争。五六十年代,由大陆前往台湾、以蒙元史见长的姚从吾整理辑录《蒙古与南宋争夺巴蜀始末史料选辑》,并据此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晚宋四川守将余玠与山城设防、抵御蒙军的论文。这些论文基本遵循传统的史料考据之法(如详考《合川县志》所载熊耳夫人事迹),并就此开创了台湾宋史学界的宋蒙战史研究传统。七十年代初,黄宽重即以晚宋另一位守蜀名将孟珙事迹的梳理及宋元襄樊之战研究崭露头角。稍后,鉴于姚从吾对晚宋川陕战场的探索偏重于余玠帅蜀与山城防御体系,李天鸣发表了有关余玠北伐汉中、蒙军假道蜀口、宝庆蜀口之役等一系列宋蒙战争川陕战事的论文,后汇入1988年出版的多卷本《宋元战争》这部“取材广博、史实详赡”“对战争军事层面之考析透彻”的台湾宋蒙战史研究之集大成之作中。

大陆方面,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华山、李蔚相继发表有关吴玠、吴璘兄弟在川陕战场抗金事迹的论文。此后是整整二十年的学术停滞期。八十年代后,宋史研究逐步复苏。这一时期,出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长期灌输的反省,学界普遍追求文献考索的实证学风。1983年出版的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即是典型,该书对南宋蜀口屯驻大军的形成、建制、发展过程与晚宋四川新军设置、兵力分布等议题作了扎实扼要的梳理,可谓一无空言。与此同时,学者们接续此前的战史研究脉络,对宋金、宋蒙/元川陕战事开展进一步研究。王曾瑜、胡昭曦、陈世松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代表。王曾瑜的关注点主要在宋金战争前期,针对富平、和尚原、饶风关、仙人关、德顺之战发表了数篇论文。胡、陈则侧重宋蒙/元战争,分别出版有《蒙古定蜀史稿》《宋元战争史》《宋蒙(元)关系研究》《宋蒙(元)关系史》等著作。值得指出的是,胡昭曦在开展宋元战争研究时,注重引导学生共同参与,培养研究团队,并特别重视对四川境内晚宋山城遗址的实地考察。

海峡两岸之所以共同形成并承续战争史研究的传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近代以来国人对南宋一朝的评价十分低下,“认为它是凭人欺侮的软弱之国”。故部分宋史学者希望通过研究南宋军民对金、元北族政权的抗击,扭转这一认知。不过,相关研究以战争经过的平面叙述为主,缺乏在战术战法、军事地理、军队组织、军事后勤等层面具有较强分析力、解释性的论作。

(二)

八十年代后,受欧美学界社会科学理论的影响,港台地区有关南宋川陕军政的研究率先发生问题意识与研究路径的转向。1980年,林天蔚发表《南宋时强干弱枝政策是否动摇——四川特殊化之分析》一文,从军政制度(宣抚司)、选举制度(类省试)与财政制度(总领所)三方面论述了南宋中央对四川的特殊政策,并注意到宣抚司制度与吴氏集团的关系,认为宣抚使位尊权大,其与吴氏三世为将相结合,最终发展成为吴曦之变。该文对南宋四川的特殊性与南宋中央对四川的特殊治理政策作出了颇具眼光的把握,并呈现出一种联通制度、人物与事件的研究取向,成为日后中国宋史学界讨论南宋四川军政问题的重要基点。

八九十年代,黄宽重集中发表了抗金义军、飞虎军、摧锋军、左翼军、两淮山水寨等一系列有关南宋地方武力与基层社会的研究成果,同时回应了宋代“强干弱枝”国策及刘子健关于南宋政权“包容政治”的特性,指出南宋王朝在强敌威胁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但又不致太过偏离“强干弱枝”的集权国策,这是南宋能够维持百余年国祚的有利因素。黄宽重有关南宋川陕军政的论著虽不多,但其结合自身研究经验,在两岸宋史学界大力倡议开展地方行政与地方势力、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研究。在林天蔚与黄宽重的带动下,这一时期的台湾新生代学者如陈家秀《吴氏武将对四川之统治及南宋的对策》、蔡哲修《张浚与川陕的经略》都明显呈现出探索南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问题意识。

相较而言,大陆地区的研究取径转型稍显迟缓。正如李华瑞在二十一世纪初所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1980年以后,宋代经济史、典章制度和人物评价一直是众多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八九十年代,就南宋川陕军政而言,大陆地区在注重战史的同时,仍延续此前注重人物考订与评价的传统。学者对曲端、张浚、吴玠、吴璘、余玠等南宋川陕重要军政人物予以事迹考辨与功过评述。其中,南宋初年发动富平之战、诛杀曲端的首任川陕宣抚使张浚成为最大的焦点。

1996年王智勇发表的《吴氏世将与南宋政治》则是这一时期反映大陆地区南宋军政研究新视野的佳作。该文对吴氏家族何以四世掌川陕重兵之权以及南宋君臣采取了何种防范措施作了集中梳理与分析,认为吴氏四世掌兵正是宋代抑制武将专权的祖宗之法与世代为将的武臣之间冲突的典型实例,而无论是吴玠及吴璘去世以后南宋中央恢复以文制武的体制,还是吴挺去世后全面铲除吴氏世将的努力,实际上都是成功的。

此外,九十年代中期,在两岸宋史学界大力倡导家族研究的风潮影响下,大陆宋史学界出现了王智勇《南宋吴氏家族的兴亡——宋代武将家族个案研究》与杨倩描《吴家将——吴玠吴璘吴挺吴曦合传》两部以吴氏武将家族兴衰为主线研究南宋川陕军政的重要成果。二书在侧重吴玠、吴璘、吴挺个人事迹叙述的同时,都特别重视吴氏所指挥、参与的宋金川陕战争,并对以前较为薄弱的南宋中期宋金川陕战场的研究有明显推进。

(三)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受政治史研究消退的影响,加之港台宋史学界整体呈现后继乏人的趋势,除雷家圣发表《南宋四川总领所地位的演变——以总领所与宣抚司、制置司的关系为中心》一文外,已鲜有关于南宋川陕军政研究的重要成果问世。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陆地区出现了南宋川陕军政研究成果的小规模井喷。2020年,曹家齐在回顾二十一世纪前二十年大陆南宋史研究时,即将“南宋前期军政”与“南宋城市坊厢制、农村乡里制等基层社会”“财政体制及运行”列为“推进最为突出”的研究领域。

这一时期,受到注重关系、结构的社会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同时在邓小南“活”的制度史研究取径的指引以及黄宽重倡议的感召下,大陆地区研究南宋川陕军政的新生代主力何玉红、王化雨等已将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治理川陕、川陕军政权力关系与制度运行作为研究的基本问题意识,大大推进了南宋川陕军政研究的广度与深度。

2012年出版的何玉红《南宋川陕边防行政运行体制研究》是这一时期有关南宋川陕军政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该书共分五章(分别为:一、 南宋川陕战区的战略地位与军事戍防体系;二、 中央与地方之间:南宋川陕宣抚处置司的运行;三、 兴州地域集团与南宋川陕边防;四、 南宋川陕边防财政运营;五、 南宋川陕边防后勤保障),以制度与体制的运行、“以文驭武”与“强干弱枝”祖宗家法的变通与坚守、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作为基本研究导向,对大陆学界过往侧重人物评价、战争过程、经济发展的研究范式形成了较大的突破。王化雨则在王智勇、何玉红等人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蜀帅、武将、财臣间的人事关系与权力分配,探讨南宋中央对蜀地的治效,将南宋前中期川陕军政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余蔚从地方行政组织与政治地理的视角对南宋地方行政体系的设计理念、各区域板块的定位与功能作了更具宏观性的把控,同样有助于深化学界对南宋川陕军政的认知。

近年来,围绕着沟通中央与地方的“信息渠道”这一论题,宋史学界展开了广泛的讨论,成为宋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新趋向。就南宋川陕军政而言,曹家齐对南宋中央与川陕间文书传递的实际状况进行了梳理,并通过考证开禧三年(1207)韩侂胄致吴曦书与宁宗御札的传递时间,精彩剖析了宋廷对吴曦之变的应对。

以往对于南宋川陕军政的研究,长期集中在个别代表性人物与重大军政事件之上。代表性人物如南宋初年的曲端、张浚、吴玠,晚宋的孟珙、余玠;重大军政事件不外张浚经略川陕、曲端之死与吴曦之变。近二十年来,研究“点”明显更为丰富、立体。人物研究逐渐从个体走向群体,学者对王庶、王似、胡世将、郑刚中、吴挺、吴拱、孙应时、安丙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讨论。人物研究的方式也从考辨人物事迹转变为探寻多方面的“关系”,从塑造“脸谱化”人物转变为揭示历史人物更为复杂的面相。重大军政事件研究也不再把“‘讲清楚’史实”本身作为研究的最终目标,而是从“就事论事”转变为将事件作为考察政治、制度、社会结构的路径与视角的“事件路径”。

必须强调的是,以上港台、大陆学界关于南宋川陕军政研究的“进展”,是建立在中国宋元史学界学术自身发展、学术范式转换的脉络中的。事实上,南宋川陕军政研究开展的近百年间,不论港台抑或大陆,不论老一代还是新生代学者,对于日本学术界研究成果的参考一直都极为有限。宋史研究一直是日本学界中国史研究的重点。其关于南宋川陕军政的研究,主要以五六十年代的山内正博、七八十年的伊原弘以及二十一世纪初的高桥弘臣为代表,研究脉络明显呈现为注重制度运行、央地关系、财政与军政关系等特点。若将日本学界关于南宋川陕军政的研究成果一并纳入讨论,那二十一世纪以来大陆宋史学界在南宋川陕军政领域所取得的推进就可能会稍打折扣。

以下试从宣抚/制置司制度与川陕军政研究、总领所制度与川陕军政研究、吴氏武将家族、宋金蒙/元川陕战争、川陕军事防御体系五个方面,对近百年来南宋川陕军政研究详作述评。挂一漏万,疏误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 宣抚/制置司制度与川陕军政研究


宣抚/制置司制度是南宋王朝出于加强军事防御而设置的可统率多个路级政区,集区域军政、财政、民事权于一的“军管型准行政组织”制度,也是有关南宋川陕军政最重要的制度。四川(川陕)宣抚/制置司的稳定辖区大体包括成都府、潼川府、利州、夔州四路。与京湖、江淮地区随宋金/蒙战和时设时罢不同,自建炎三年(1129)初设川陕宣抚处置司至景炎三年(元至元十五年,1278)四川制置使张珏镇守的重庆失陷,宣抚/制置司制度在川陕的运行从未间断。如袁燮所说:“孝宗皇帝……切切焉惟蜀是忧,命执政大臣继踵宣威者,至于三四;又诏制置司,同诸帅臣,铨释兵将庸懦不堪倚仗者,而易置之。夫宣威之设,不于他路,而独于蜀;兵将之易置,不施之他路,而独施之蜀。圣哲之心,深知天下安危实系乎此,重此一方,所以重国势也。”这既是南宋四川宣抚/制置司制度的一项突出特点,也是学者所谓南宋四川特殊化政策的重要表征。

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宋代宣抚使“掌宣布威灵、抚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制置使“掌经画边鄙军旅之事”。以此而言,二者在职掌上似乎并无太大区别。只是就地位而言,多数情况下,宣抚使要高于制置使。至于四川宣抚/制置使的职能,李心传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有更为详尽的说明,称四川制置使“掌节制御前军马、官员升改、放散、类省试举人、铨量郡守、举辟边州守贰,其权略视宣抚司,唯财计、茶马不与”。虽然宣、制二使同为南宋川陕最高军政长官,《宋史》《朝野杂记》等史籍对其职能规定的记述也较为接近,但实际上,二者仍存在重要区别。概言之,川陕/四川宣抚使偏重军事,四川制置使则更重民政。特别是当二者并置之时,这一职能分工尤为明晰。如开禧三年(1207)五月,诏“四川宣抚、制置司分治兵民”。

余蔚《论南宋宣抚使和制置使制度》是目前有关南宋宣抚/制置司制度最重要的研究。该文主要从地方行政组织着眼,考察了宣抚/制置使在唐宋时期的演变过程、宣抚/制置使在南宋地方行政方面的职权、宣抚/制置使与南宋政治的关系等问题。余氏认为,到绍兴五年(1135)左右,宣抚、制置使基本完成由军事长官向军事、民事、财政合一的地方长官的演变,并在四川、京湖和江淮地区形成较为稳定的辖区范围。宣抚/制置使是南宋政权加强军事防御的产物,但它们增加了地方行政层级,导致中央集权的力度减弱。该文还注意到,四川、京湖、江淮三大宣抚/制置使的连续性、稳定性与职权依次递减。距离都城越远的地区,央地之间的信息传递越困难,就越需要具备统一指挥和独立行动的全面权力。郑丽萍《宋朝宣抚使制度研究》、姚建根《宋朝制置使制度研究》是有关宋代宣抚/制置使制度的两部专著,对南宋宣抚/制置使的源流变革、辖区、职能、任官、属官及与其他地方机构间的关系等问题作了基础性梳理。

有关南宋四川制置使治所的变迁,李昌宪作过专门考察,并将其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绍兴五年至嘉定二年(1209),基本置于成都;二是嘉定二年至淳祐初,因吴曦叛变和金蒙相继入侵,南宋将制置司治所移至靠近前线的兴元(今陕西汉中)、利州(今四川广元),甚至河池(今甘肃徽县);三是淳祐二年(1242)余玠入蜀后,因沔州(今陕西略阳)、兴元、利州、成都一再被蒙军摧毁,四川制置司被迫转移至川东的重庆。余蔚亦曾梳理四川宣、制二司的治所变迁过程,指出因军事形势不断变化,四川宣抚司徙治次数甚多;而民事格局较为稳定,故四川制置司大部分时间驻于成都。宣、制二司的治所变迁,其实是稳定的民事格局与不断变化的军事形势的反映。此外,利州路作为川陕战区主要边防作战区域与吴氏世将的主要活动区域,朝廷对其行政建制的调整十分频繁,时而分利州路为东、西两路,时而又合二为一,前后达十数次之多。大要,合则治于兴元府,分则以兴元、兴(沔)州为帅府。李昌宪、熊梅等皆曾梳理南宋利州路分合过程,并尝试作出解释,大致认为合则为收兵权,分则以利战守及镇抚军民、弹压盗贼。

具体到南宋四川(川陕)宣抚/制置司制度以及运行,山内正博、王智勇、杨倩描、高桥弘臣、何玉红、王化雨等都曾作过精彩研究。文臣宣抚/制置使与以吴氏家族为代表的武将势力、与掌管财政的四川总领、与南宋中央之间形成多重矛盾,深刻影响着南宋川陕军政权力格局与历史演进过程。

(一)

建炎三年(1129)五月,处于风雨飘摇中的宋高宗任命张浚为宣抚处置使,许其在川陕地区享有军、政、财务一切支配权,“黜陟之典,得以便宜施行”,由此开启了南宋川陕的新局面。梁天锡、蔡哲修、高桥弘臣等皆曾撰文梳理张浚任职川陕宣抚处置使之经历作为,评论其功过。

有关川陕宣抚处置司的设置背景,蔡哲修《张浚与川陕的经营》从南宋初年“以藩屏宋”的呼声、川陕特殊的战略位置两方面予以阐述。高桥弘臣《南宋初期の川陜地方における宣撫処置使·宣撫使について》则从张浚与高宗对陕西战略地位的重视、陕西因金军进攻而陷入混乱、南宋中央疲于奔命无法对川陕政务逐一裁决三方面加以剖析。山内正博认为,张浚出使川陕的目的在于有效怀柔、压制陕西武将群体,以巩固南宋朝廷在该地区的统治。何玉红《时变与应对:南宋川陕宣抚处置司设置原因述论》将川陕宣抚处置司的设立置于两宋之际川陕地区时局变动与中央应对的关系中加以讨论,认为两宋之际的川陕地区战略地位突出;川陕地区地方行政运行中弊端丛生,将帅之间内讧不断,相互扯皮,武将不听节制,对金兵的进攻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抵抗;朝臣关于加强地方权力与整合地方力量的呼声日益兴起等,共同促成了川陕宣抚处置司的设置。中央派出的宣抚使可全权掌管川陕诸路军政事务,由此确立起一个强有力的地方权力中心,将川陕各地分散的力量统一指挥、资源统一调配,这是南宋中央对北宋地方权力削弱弊端所作出的一项制度革新。

张浚进入川陕后,通过拔擢亲信、更易帅臣,很快改变了陕西六路各自为战的局面,但又与曲端为代表的陕西地方武将产生了冲突。山内正博《从对待武将政策的一环看张浚的富平出兵》认为,蜀地财政上的优势,是张浚借以怀柔与压制陕西武将势力最有力的武器。在任期间,张浚诛杀了陕西大将曲端。该事件一直是历代文人学者争讼的焦点。曲端原为泾原路经略司统制官,张浚入陕,拜为宣抚处置司都统制、泾原路安抚使,后以“谋反”罪将其诛杀。后世或以曲端专横跋扈,死有余辜;或以曲端之死乃浚罗织罪名,残害忠良。现代学者中,李蔚认为曲端善于训练军队,长于兵略,在南宋属一流爱国将领,他的死“是南宋初年仅次于岳飞的最大冤案”,杨德泉、李贵录并持此论。与之相对,闫邦本以为曲端有专杀、失律、慢令之罪,曲端之死并非张浚罪过。王曾瑜指出,罢黜曲端在相当程度上是张浚和曲端的意见存在分歧,张浚主战,曲端主守。王智勇指出,曲端“借抗金之名,行扩大自己势力之实”,这是张浚诛杀曲端最重要的原因。何玉红则进一步将曲端之死置于地方武将势力与南宋中央权威的冲突中加以审视,他在《地方武力与中央权威:以曲端之死为中心》一文中指出,两宋之际,中央对陕西的控制力减弱,以曲端为代表的地方武将乘势崛起,成为影响地方政局变动的关键因素。川陕宣抚处置司设置后,与曲端为代表的陕西地方武将势力冲突不断,最终导致宣司对武将势力的打击。该文认为,曲端之死是确保川陕宣抚处置司正常运行的需要,也是南宋中央在川陕地区重建权威的一项关键环节。

在任川陕宣抚处置使期间,张浚虽遭富平兵败,失陕西六路,但一则树立起中央对川陕的权威,二则得保全蜀,并使朝廷获得宝贵的喘息与立足之机。不过,矫枉往往过正,张浚在川陕的权力过重、杀伐太专、其对“便宜”权的“过度”使用(即所谓“事任已重,处断太专”)又成为中央集权的威胁所在。

有关宣抚处置司的职权,梁天锡《张浚执政兼宣抚处置使考》对张浚以“便宜”除易帅守、监司、将帅之事例逐一统计,并细致梳理了张浚的其他“便宜”之事,如止禁兵屯戍、增印钱引、印造度牒、路郡废置与拨隶、遣外交使节、置司类省试赐出身、封神等。高桥弘臣将张浚的权限与职务分为军事、财政、其他(民政、科举、外交等)三方面加以归纳。何玉红《“便宜行事”与中央集权——以南宋川陕宣抚处置司的运行为中心》从制度运作角度进一步梳理归纳了张浚“便宜”之权的行使以及朝廷对宣司“便宜”之权的制约。该文注意到,除上述便宜之事外,还出现有中央诏令在先,宣司改而行之,以及因宣司“便宜行事”在先,中央诏令失效,不得不“改命”而行的现象;从权力行使主体看,“便宜之权”不仅限于宣抚处置使,还延伸到宣司属官。在宣司运行过程中,朝廷不断采取措施对其“便宜”之权加以约束与削弱,如严格宣司“行事”中的上奏程序、对与法令不符的“便宜行事”予以否定或更改、对有违中央旨意之“行事”予以禁止、缩小宣司统辖区域、设置宣抚处置副使等。何氏认为,在“便宜”之权使用与制约的背后,其实质是南宋央地间在权力分配问题上的失衡与冲突。川陕地方行政运行的现状背离宋朝祖宗家法的要求,这必然为皇权绝对集中的国策所不容。在这种格局下,罢免“跋扈”之臣,取消“便宜”之权,就是应有之事。

(二)

绍兴二年(1132)末,南宋中央宣布召还张浚,代之以王似、卢法原。陈希丰《王似帅蜀与南宋初年川陕军政》从央地权力关系、军事战略角度考察分析了王似继任川陕宣抚处置使的原因与施为。该文认为,限制宣司长官职权、防范“张浚式人物”再度出现乃是彼时宋廷治蜀方略的基本出发点。为此,召还张浚的同时,朝廷采取了一系列措置,如收回“便宜黜陟权”,将宣司规制由“准朝廷”降格为地方跨路级行政机构,缩减其辖区,并用“威望素轻”的“无功侍从”王似、卢法原同掌川陕宣抚司。该文还指出,张浚之所以被召还,除地方权力过分集中外,还在于其与宋廷在川陕战区攻守战略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陕西六路既丧,朝廷希望宣司在川陕实施收缩防御战略,全力固守蜀口;张浚则仍孜孜谋求进取之计,“以图再举”。相较于张浚,王似“镇重宽厚”“能坚守”的特质符合当时朝廷对川陕战场“据险坚壁”“谨守关塞”的战略目标。从王似掌领宣司后的情形来看,他与卢法原充分继承了张浚遗留下的财政、军队人事格局。

张浚去职后,川陕军政格局的两大重要走向是:第一,蜀口守将吴玠迅速崛起,很快掌控川陕兵柄,进而于绍兴六年(1136)全面掌领川陕宣抚司,直至绍兴九年病逝。其间,川陕宣抚司经历了王似、卢法原、范正己、邵溥四位文臣长官;绍兴五年末,朝廷又设安抚制置大使司于成都,席益、胡世将先后入蜀履职。以上这些蜀帅均被认为旨在节制吴玠,却又无力节制。卢、范、席甚至与吴玠爆发激烈冲突。对此过程,杨倩描、高桥弘臣、陈希丰皆曾作过梳理。何玉红认为,张浚罢免后,如何有效节制吴玠,是南宋中央处理川陕战区行政事务时的一个重要任务。朝廷“虽屡派宣抚使以节制吴玠,但效果并不明显”,随后又改宣抚使称号为安抚制置大使,“以此更好地发挥节制吴玠的作用”。高桥弘臣注意到,南宋中央对吴玠采取了各种抑制措施,但另一方面,不仅承认其专权,有时甚至赋予其更大的权限,中央的抑制政策孕育着矛盾。山内正博指出,南宋中央对宣司的政策为武将吴玠的抬头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形势。吴玠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固然是因为他运用天才的军事能力保固川陕的战绩获得了中央的认可,但南宋政权对待宣抚使的政策也加速了他的崛起。陈希丰认为,张浚去职前后,南宋中央治蜀方略的基本出发点并非武将专权,而是削弱宣司长官职权、防范“张浚式”人物的再度出现。为此,朝廷默认吴玠在军事实力上的坐大,同时不刻意压制吴玠政治地位的上升,借以对宣司长官形成掣肘与制衡。吴玠的迅速坐大固然得益于宋金战争情势及其过人的军事才能,但也是朝廷“制造”出来的。绍兴四、五年间,卢法原、范正己等宣司长贰与吴玠的冲突应在此背景下加以理解。

第二,川陕宣抚处置司经过数年的运行,在绍兴六年确立为武将吴玠领宣抚司“专治兵事”、文臣席益掌制置司专管“选举、差注、民事”、赵开都转运司专理财政——即三司分立的新格局。山内正博《南宋四川的张浚与吴玠:以其势力交替过程为中心》一文初步梳理了张浚去职后川陕宣抚使职格与职权逐渐缩减以及宣司最终一分为三的过程。陈希丰《以武制文与三司分立:南宋初年川陕高层的权力格局》同样关注张浚去职后川陕高层权力格局与宣抚处置司的发展走势,认为宣司存在一个明显的分权趋势,并体现为由人事对立到职能分化再到机构分立的演化过程。

之所以形成三司分立的局面,王化雨认为是由于这一时期川陕战场相对沉寂、边防压力减少与张浚入主中枢后对吴玠疑虑降低所致。陈希丰则认为,三司分立局面的形成,一方面是张浚去职后,朝廷对川陕军政采行分权制衡政策的结果;另一方面又与绍兴五年后张浚全面负责南宋军政事务、兴师北伐的时局有关。看似“分权”的制度设计,实则是以“集权”为出发点的——宣司、制司、计司集权于张浚的都督府。不过,因张浚本人滞留江淮,未能按计划视师荆襄、川陕,反而造成三司无人统筹、交争相斗的局面。这与绍兴四年末赵鼎帅蜀未成有一定相似之处。

有关绍兴六年至绍兴和议前后的川陕军政运行,王化雨《南宋绍兴前期的中央遣蜀帅臣》一文细致梳理了席益、胡世将、郑刚中三位蜀帅的职权与治效,重点考察了宣抚使、制置使、都转运使、总领财赋等川陕军政权力主体间的人事关系与权力分配。蜀口大军的军粮,大部须由成都府路、潼川府路远道北运。军粮运输则有陆运和水运两种方式。如时人周秘所言:“水运稍远,其行虽迟,而所费至少;陆运稍近,其行虽速,而所费至多。宣抚司欲其速至,则必以陆运为便;总制官欲其省费,则必以水运为便。”围绕军粮馈运方式、军费开支问题,宣抚使吴玠与都转运使赵开(后为李迨)的矛盾十分尖锐。制置大使席益入蜀后,亦介入到吴玠与都漕的冲突中。他先是协助吴玠催督赵开,而与开“不咸”;继而又支持水运粮饷,与吴玠“关系趋于恶化”。王化雨指出,席益与赵开、李迨、吴玠的矛盾冲突,其根源在于川陕军、政、财三权分离的体制。各机构利益不一致,相互间利益与矛盾的协调势必困难。何玉红《地理制约与权力博弈:南宋绍兴前期川陕军粮论争》详细考察了吴玠与赵开、李迨就军粮转运方式的论争,认为军粮转运的地理制约问题虽客观存在,却并非核心,财政官与军事官的权力博弈才是论争的根本所在。

绍兴七年(1137)十一月,席益在政争的阴霾下去职,朝廷选派胡世将为四川安抚制置使。稍后,朝廷罢免与吴玠不协的都转运使李迨,改命宣司属官陈远猷、高士瑰掌领都转运司。山内正博认为,吴玠的职权由此得到了“飞跃性的增强”。王化雨认为,此举使宣司获得了更多的财权,三权分立的格局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在新的格局中,制置司处于相对弱势的境地。故胡世将入蜀后,只得采取隐忍之术,先是主动与吴玠改善关系,继而“对制司权力进行主动收缩”,避免与吴发生冲突。

绍兴九年(1139)六月,四川宣抚使吴玠病逝。七月,制置使胡世将迅速兼权主管宣司职事。九月,朝廷正式任命胡世将为川陕宣抚副使,诸路并听节制;同时,裁撤四川制置司。至此,川陕三司分立的局面完全被打破,且南宋在最为遥远的川陕战区率先实现了“以文驭武”。王化雨注意到,胡世将之所以能迅速接任宣司,朝廷派往陕西的宣谕使楼炤以便宜权“先次差权,然后降旨”是关键。

翌年,金方撕毁第一次绍兴和议,大举进攻陕西。大敌当前,朝廷进一步令“胡世将军前合行黜陟,许以昨张浚所得指挥”,付以重权。胡世将随即指挥吴璘、杨政诸将击退金军,使川陕局势转危为安。然而,此时已全面掌控川陕军政大权的胡世将在陕西划界问题上与朝廷产生分歧,拒不执行朝命,协同吴璘、杨政等武将一起反对割让战略要地和尚原,引发高宗与秦桧君臣的猜忌与不满。绍兴十一年十月,为确保第二次绍兴和议顺利缔结,朝廷命郑刚中为川陕宣谕使,“得预边事”,意在“分化、架空胡世将”。

绍兴十二年(1142)三月,胡世将病逝于川陕军前,宣谕使郑刚中接任川陕宣抚副使。十四年,改四川宣抚副使。十七年七月,罢。后身陷囹圄,含恨而亡。史载:“刚中在蜀六年,事或专行,其服用往往逾制。”关于郑刚中之死,史籍多记载为其与秦桧的个人恩怨。何玉红《地方权威与中央控制:论郑刚中之死》从央地权力关系的角度重新考察了郑刚中之死,认为一开始,作为宣抚副使的郑刚中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央,并成功节制驾驭吴璘、杨政等川陕地方武将;但其后,郑氏奏“省四川都转运司,以其事归宣抚司”,集军权、行政权、财权于一身,导致地方权力膨胀,从而成为朝廷制约甚至打击的对象。绍兴十五年末,宋廷任命赵不弃为四川总领财赋。赵不弃到任后,罗织郑刚中罪名,致其罢职贬死。

郑刚中离任后,朝廷再次对川陕军政体制作出调整:改行营右护军为御前诸军,命右护军都统制吴璘为利州西路(又称兴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绍兴十八年(1148)五月,废罢四川宣抚司,恢复安抚制置司体制,并规定“制置司行宣抚司职事,案牍、人吏、钱物……拨隶制置司”,宣司都统制杨政为利州东路(又称兴元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新的制置司“掌节制御前军马、官员升改、放散、类省试举人、铨量郡守、举辟边州守贰,其权略视宣抚司,唯财计、茶马不与”,其职权较之总领所设置之后的宣司,看似并无太大差别。王化雨认为,以制置使取代宣抚使,关键在于制置使驻节成都,与蜀口大军的距离遥远,势必使得制司对于军队的实际控制力度较宣使有所弱化。此外,宋廷赋予总领所“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之权,在军政方面对前者构成了制衡。制置使无财权,军权又受限制,便难以再成为郑刚中那样的跋扈之臣。但另一方面,制置使在制度上有权节制诸军,又可保证川陕军权不至旁落于武将之手。经过多年的摸索,南宋中央在集权、分权的模式切换过程中找寻到了治蜀的最佳平衡点。

除宣抚、制置使外,高宗一朝还曾陆续派遣多名特使赴川陕,执行特定的政治任务,以强化对川陕的控制。王化雨《宋高宗朝的遣川陕特使与四川政局》考察分析了楼炤、郑刚中、虞允文三位特使的任职经历,认为通过特派专使,朝廷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临安与川陕之间路途遥远、信息交流不畅的不利条件,使朝廷在与川陕地方势力的博弈中逐渐占据了优势。但另一方面,特使与川陕地方势力不时爆发的冲突,也增加了朝廷经营川陕的难度。

(三)

绍兴三十一年(1161)十月,金海陵帝大举南侵,打破了宋金二十年的和平。战前,南宋川陕战区由文臣王刚中任制置使,王之望任总领,吴璘、姚仲、王彦分任兴州、兴元、金州都统制。为御强敌,朝廷重启宣抚司体制;且高宗并未选用王刚中,而是委任六十岁的老将吴璘为四川宣抚使。吴璘率军击退金兵,并一度收复了秦陇、熙河大片故土。乾道三年(1167)五月,吴璘病逝于兴元,其任四川宣抚使凡五年有余。

吴璘病逝是南宋孝宗朝前期的重大政治事件。陈希丰《吴璘病笃与蜀口谋帅:南宋高孝之际四川军政探析》考察了高孝之际朝廷与四川制置/宣抚使、总领等治蜀代理人围绕吴璘病笃的反应及由此引发的蜀口谋帅事宜。“辛巳之役”前,朝廷迅速调整“以文制武”方针,将川陕十万大军的兵权全数交予吴璘,令其保固蜀口。然而,战事进行期间,对于四川总领王之望调吴氏子弟吴拱归蜀、出掌兴州都统司的建请,朝廷迟迟不肯应允。随着陇右战事进入白热化阶段,为稳定川陕局势,吴拱最终被放回蜀口。乾道初年,孝宗一方面对来朝的吴璘恩遇无二,并承认其子吴挺袭掌兴州大军的局面;另一方面又频频征求治蜀代理人意见、宣召蜀口将领入朝,试图绕过吴氏子弟另觅兴帅人选。在兴州都统制继任者问题上,孝宗希望摒弃吴氏子弟别谋良将,而王之望、汪应辰、虞允文则属意于吴璘之侄吴拱。吴璘去世后,朝廷本已命任天锡、吴胜分掌兴州、兴元大军,就此终结了吴氏将门对蜀口兵柄的主宰。但任、吴二将才能不济,无法担负保蜀重任。最终,在川陕无将可用的窘境下,宣抚使虞允文与孝宗达成一致,从京湖战场调员琦出任兴州都统,并起用吴拱接掌兴元都统司。在物色兴州都统制人选问题上,朝廷始终摇摆于“抑制吴氏世将”与“保固四川”两种背道而驰的思路。

之所以任命吴拱为兴元都统制、利州路安抚使,王智勇的解释是,吴拱无论是人望、才识、谋略都难与吴挺相提并论,不足使宋廷产生太大忧虑;吴拱、吴挺之间的隔阂,亦有利于宋廷对吴氏家族成员的驾驭;且兴州都统司并不掌握在吴氏家族成员的手中。王化雨则认为,吴拱曾因吴璘弹劾而遭到责降,朝廷重用吴拱,既可收市恩之效,又可借否定吴璘前见以彰显自己的权威。朝廷任用吴拱,说明对吴氏子弟。

吴拱任职利州路安抚使、兴元都统制期间,名臣虞允文于乾道三年六月至乾道五年六月、乾道八年(1172)九月至淳熙元年(1174)二月两任四川宣抚使,晁公武于乾道四年至六年任四川制置使,王炎于乾道五年三月至乾道八年九月任四川宣抚使。张香宁、孔凡礼、傅璇琮等分别考述其在任期间的治绩,但目前学界尚缺乏对该时期川陕军政权力运作的考察。

淳熙元年初,四川宣抚使虞允文卒于任上。吴挺随即受命出任兴州都统制,重返蜀口。此后,吴挺掌领南宋川陕边防主力军——兴州屯驻大军长达二十年之久。王化雨《南宋中期朝廷对四川的经营:以吴挺事迹为例》从吴挺事迹的梳理入手,考察南宋中期朝廷对四川的经理及四川军政格局。关于吴挺回归四川,王智勇认为,吴璘去世后,孝宗一直未能在吴氏家族之外找到统帅川陕重兵的合适人选。当虞允文去世后,放眼当时的统兵将帅,唯有吴挺是兴州都统司帅臣的最合适人选。这固然同吴挺的抗金业绩、在川陕的人望及才识密不可分,并且吴挺在中央任职期间的卓越表现也深得宋廷赏识。王化雨则进一步指出,朝廷在时隔七年后重新将川陕主力部队的统帅权交给吴氏子弟,与孝宗的恢复之志密切相关。王氏还注意到吴挺出掌兴州都统司的同时,吴拱被调离川陕,出任三衙管军,认为这样既可预防吴拱、吴挺在川陕联手,又可对吴挺形成制约,一旦吴挺在兴州任上的表现不符合预期,朝廷可以吴拱取而代之。

吴挺执掌兴州大军,朝中舆论如何?王智勇据《宋史·李蘩传》《赵汝愚传》、袁说友《论蜀当考其变》、卫泾《与四川制置丘崈侍郎劄》、韩元吉《上贺参政书》认为吴挺于淳熙元年归蜀重掌川陕重兵,在南宋政治生活中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引发了朝野内外的一片非议。王化雨在辨析史料后发现,相关言论大多发表于吴挺返蜀很长时间之后,而非孝宗任命吴挺为兴州都统制之时;并且,有关吴挺跋扈的说法常含有夸张成分,有些甚至完全经不起推敲。诚如王智勇所说:“吴挺入蜀后,并无非分之想,由于受到吴曦之叛的影响,史籍所载有关吴挺的事迹已很不全面,偏重于言吴挺的骄横跋扈,而对其治绩却语焉不详。”

吴挺归蜀后,宋廷再次对川陕军政体制作出调整。自绍兴三十一年宋金战起而重新设立的四川宣抚司在运行十三年后再度被废罢,四川制置司重新成为四川最高军政机构。之所以改宣司为制司,杨倩描推测是孝宗北伐中原的雄心突然冰消雪释。王化雨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虞允文死后,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宣帅人选;同时,因武将一般不担任四川制置使,此举亦可消除吴挺成为四川最高军政长官的可能。不过,由于制司的权力弱于宣司,改宣司为制司,吴挺面临的政争风险随之增大。其后,吴挺屡屡被指为跋扈,“从根源上看,实滥觞于宋廷对四川军政体制的调整”(154页)。这是颇有见地的意见。

关于吴挺执掌兴州大军近二十年的川陕军政格局,王化雨发现其与朝廷关系良好,却与蜀中文臣时有龃龉。吴挺与四川总领李蘩、赵彦逾、四川制置使胡元质都曾发生过激烈冲突。有关吴挺与李蘩围绕买马、军粮问题展开的斗争,杨倩描在《吴家将》一书中作了详细梳理。胡元质因吴挺弹劾遭罢,更是极引人瞩目。这些都成为吴挺跋扈难制的证据,并促使之后的四川制置使留正、赵汝愚、丘崈等人皆极力主张抑制吴氏势力。

通过史料梳理,王化雨发现,吴挺与蜀中文臣的斗争,多为文臣率先发难;就斗争结果而言,则是各有胜负;至于胡元质被罢事件,则有着更为“复杂的内情”(156页)。南宋川陕文武官员因利益分配,常发生激烈斗争。王化雨认为,到孝、光时期,四川官员内斗已基本可控;利用之,朝廷正可收“异论相搅,则各自不敢为非”之效,从而强化对四川的控制;并且,以吴挺为代表的四川武将,已无法如南宋初年那样对宋廷构成威胁,而更多转化为朝廷在四川的代理人。王氏进而提出:吴曦之叛只是一次偶然事件,而非以往学者所认为的是四川武将势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点与王智勇的看法相一致,后者同样认为“吴曦返蜀并叛变,是宁宗朝政治斗争造成的偶发事件,彼此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绍熙四年(1193)五月,兴州都统制、知兴州、利州西路安抚使吴挺病逝。四川制置使丘崈闻讯,急命身在利州的四川总领杨辅赶赴兴州“权帅事”,摄利西安抚使,并“就近节制诸军”。杨辅“索印即益昌领事”,同时令利州提刑杨虞仲前往兴州“权州事”。在兴州都统制问题上,因光宗不豫,朝廷“久未遣代”,丘崈乃以李世广权摄。翌年,朝廷方定议命荆鄂都统制张诏掌领兴州都统司。为限制兴州都统制的权力,朝廷采取了三大措施:其一:吴璘、吴挺任都统制,皆兼知兴州、利州西路安抚使,张诏则不再兼任知州、安抚使;其二:合利州东、西路为一,以兴元知府章森任利州安抚使;其三,设置副都统制,以制衡张诏。对此过程,杨倩描、王智勇及黄宽重《孙应时的学宦生涯》相关章节皆予以初步关注。王智勇认为,吴挺去世前后的一系列措施,是宋廷防止吴氏世将的一切努力中“最坚决、最彻底亦最全面的一次”;并指出,四川制置使丘崈之议所以能顺利实施,除顺应了宋代臣僚士大夫的心态和得到杨辅、孙应时等许多臣僚的协助外,最主要的是他同朝廷当权重臣留正等不谋而合,从而得到南宋朝廷的全力支持。不过,有关吴挺去世至吴曦变乱十余年间的四川军政格局及制置司之运行状况,目前尚无全面、有深度的专论。

(四)

开禧三年(1207)正月,蜀口大将、四川宣抚副使、兴州都统制、利州西路安抚使吴曦在兴州自称蜀王,叛宋降金,史称“吴曦之乱”,又称“武兴之乱”。仅仅四十一天后,吴曦即被杨巨源、李好义等蜀中义士诛杀。随后,随军转运使安丙被推戴为权四川宣抚使,川陕局势迅速得以稳定。

有关吴曦发动变乱,《宋史》《鹤林玉露》《四朝闻见录》等史籍存在颇多歪曲之词。对此,杨倩描、王智勇分别予以辨正。《宋史》称吴曦“潜畜异志”“吴曦有逆谋,求归蜀”“曦有异志”,王智勇认为“吴曦还蜀前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并无反谋”(217页),杨倩描《“吴曦之乱”析论》也认为“吴曦之乱并非蓄谋已久,而是一场迫不得已、仓促为之的叛乱”(108页)。《宋史》称“(韩)侂胄日夜望曦进兵,曦阳为持重,按兵河池不进”,杨倩描则通过梳理《金史》相关记载,发现开禧用兵期间,吴曦并非按兵不动,而是主动出击,与金激战;并指出吴曦本意是想通过建功立业,依托韩侂胄,重振吴氏势力(108、111页)。又,《宋史》称“(吴曦)阴遣客姚淮源献关外阶、成、和、凤四州于金,求封为蜀王”,杨倩描、王智勇皆指出吴曦并未主动降金,其叛乱乃是金方主动策反、诱降的结果。

吴曦为何发动变乱?学界的看法较为一致。张邦炜《吴曦叛宋原因何在》一文认为“吴曦之叛是四川地方势力与南宋中央政府、吴氏武将集团同南宋文官政权长期矛盾和对立的产物”(364页),王智勇也指出,“宋廷铲除吴氏家族在四川的势力的一系列作为,是引发吴曦之叛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221页),杨倩描也认为吴曦之所以向金纳款“是吴氏军事集团与南宋朝廷的矛盾”(111页)。至于吴曦之所以能够发动变乱,王智勇认为主要是利用了当时的一些客观条件:第一,吴曦事实上控制了四川的兵权、财权乃至政权;第二,宋军军事上的全面失利,促使吴曦下定决心接受金人的诱降;第三,孝、光时期,雅州等地发生了数起少数民族反抗及绍熙三年泸州的张信起义,使四川境内战争频仍,社会经济遭到极大破坏,而宋廷沉重的赋役,更使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政局不稳;第四,韩侂胄以程松节制吴曦,是人事安排上最大的失算(291—293页),张邦炜则认为“吴曦叛宋降金,以地方与朝廷的矛盾、武将与文臣的对立为背景,以四川易守难攻、经济自给自足的地理环境为凭借,以引诱其投降的金朝为依托,以韩侂胄既急于北伐又昏聩无能为条件”(364页)。

何玉红认为应区分吴曦之所以兵变与能够成功兵变的原因。吴曦为何兵变,主要取决于主观愿望、环境迫使、金人诱惑等,而其能够成功实现兵变,则需要诸多条件的支持,最重要的是拥有足够的财力、军力支持。为此,何氏在《南宋四川总领所制度与吴曦之变》一文中分析了财权与财政性官员在吴曦兵变中的重要角色,并指出,吴曦之变能成功实现,是总领所的权力在运行中步步丧失,直至最后被吴曦所剥夺。何玉红还撰文分析了蜀口兵力部署与吴曦之变的关系,认为兴州驻军力量过于强大是吴曦据兴州叛变的关键因素。平叛之后,南宋对兴州军事力量予以分化,则又导致兵力分散和不利于边疆防御的弊端。

吴曦变乱得以迅速平定,杨倩描认为乃是由于吴曦发动变乱乃出于迫不得已,仓促为之,缺乏应有准备(111页)。王智勇总结为三点:一是金朝国力衰落,无法给予吴曦强有力的支持,二是吴曦叛宋降金的行为得不到大多数川陕抗金将士的支持,三是安丙等平叛者的主观努力,加速了吴曦政权灭亡的进程(294—296页)。伊原弘指出吴氏对四川的统治具有脆弱性;他还注意到,阻碍吴氏世袭,粉碎吴曦君临四川野心的,正是吴挺时代成长起来的四川官僚,他们都渴望宋治下。何玉红则注意到财政官员与变乱失败的关系。他指出,吴曦兵变仅仅四十一天即告失败,乃源于其财政权力的不稳定性。事发之后,四川宣抚副使司随军转运使安丙与监兴州合江仓杨巨源联手反正,意味着在吴曦兵变队伍中,上层财政官员与基层财政官员首先动摇;其他财政官员如利州路转运判官陈咸、前利州路转运判官游仲鸿、夔州路转运判官李埴等也都予以抵制或积极参与平叛。

作为此次平乱的主要功臣与最大的受益者,安丙在开禧、嘉定年间历任四川宣抚副使、四川制置大使、四川宣抚使,掌领川陕军政长达十年之久。朱瑞熙《论南宋中期四川的官员安丙》列述安丙生平与功过,认为其功绩包括:推翻吴曦伪蜀政权,恢复宋朝在四川的统治;镇压红巾军叛乱,维持四川的社会稳定;治理四川军事和财政方面的政绩。其过失则是嫉贤妒能,残杀平乱功臣杨巨源、李好义;缺乏治蜀之雄才大略,“每忌蜀帅之自东南来者”;致蜀口“军政不立,戎帅多不协和”。蔡东洲、胡宁《安丙研究》是关于安丙研究最重要的学术著作,该书对安丙家族、安丙与吴曦之乱、安丙与蜀中政要之关系、安丙镇压红巾军、安丙对巴蜀的治理、安丙遗迹等诸多问题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关于安丙与吴曦之乱的关系,蔡东洲、胡宁认为安丙在结识杨巨源、李好义之前,没有独立平叛的勇气和实力,处于观望和犹豫之中,而在结识杨、李之后,成为平叛集团的首领,成功地领导平定了“吴曦之乱”(34页)。

吴曦变乱平定后仅仅数月,平乱首倡者与主要功臣李好义、杨巨源先后被杀。对此,《鹤林玉露》《诛吴录》《丁卯实编》《吹剑录》《续编两朝纲目备要》等史籍皆谓安丙为独占功劳而冤杀杨巨源,而王喜毒杀李好义则被认为是与安丙同谋,铲除异己。现代学者如朱瑞熙、陈振也大抵承袭此说。晁芊桦《安丙冤杀蜀中义士献疑》在分析吴曦伏诛后的四川政局时,引入“平叛功臣”与“兴州旧将”的群体分类概念,突破了既有认识。该文认为,除安丙外,杨巨源、李好义等平叛功臣皆属四川军政体系中的边缘人物;吴曦伏诛后,朝廷超擢杨、李等人进入四川宣抚司、兴州都统司高层,以制衡王喜为首的兴州旧将,稳定川陕边防。在收复关外四州的战事中,杨、李等人成为主要领军将领,进一步激化了他们与兴州旧将间的矛盾。同时,作为下层官吏与军将,他们的政治行为与四川原有的军政制度也发生了冲突,并最终失去宣抚使安丙的信任,被兴州旧将杀害。

(五)

吴曦之变平定后,吴氏武将势力被铲除,朝廷对川陕军政权力予以重新配置,一方面重用平叛功臣安丙为四川宣抚副使、兼知兴州,巩固平叛成果,另一方面又任命或选派杨辅、刘甲、吴猎、黄畴若等一批官员帅蜀,意在防范与制约安丙。蔡东洲、胡宁《安丙研究》初步梳理了这些官员与安丙的关系。其中,杨辅、刘甲是四川在地官员。吴曦之变甫平,朝廷以四川制置使杨辅为宣抚使,安丙为宣抚副使。但安丙奏乞“两宣抚分司”,不愿居杨之下,朝廷遂仍以杨辅为四川制置使,并诏令四川宣抚、制置司分治兵、民。杨辅不但无法插手宣抚副司之事务,而且不得不协助宣司处置某些蜀地事务。蔡东洲、胡宁认为“宋廷信用杨辅并没有达到制约安丙的效果”(63页)。开禧三年八月,朝廷密授利州东路安抚使、知兴元府刘甲为“四川宣抚使,随所在置司”。然而,作为“宋廷选定的防范安丙和应对蜀地突发事件的‘暗帅’”(63页),刘甲很快便同杨辅奉旨离蜀。吴猎、黄畴若则是平乱之后朝廷派往蜀地的帅臣。吴猎先以宣谕使入蜀,后代杨辅为四川制置使,在任三年。蔡东洲、胡宁认为其“与安丙的关系有一个由友好到冲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安丙的权力也没有得到太多的制约”,而只有“黄畴若入蜀确实实现了宋廷制约安丙的意图”(69页)。

军队层面同样如此。安丙帅蜀后,以便宜命王喜、王钺、薛九龄为都统制,掌控军队。嘉定二年(1209),朝廷委派荆鄂都统制王大才入蜀,任沔州都统制。其后五年间,安丙与王大才的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导致安丙被罢。蔡东洲、胡宁对此过程作了初步梳理,认为嘉定七年安丙出蜀的原因有二,一是“安丙在四川权势的膨胀”,二是他“拒绝执行宋廷的对北政策”(74页);韦兵也认为嘉定七年安丙罢制置大使就是因为不执行以史弥远为首的朝廷对金和好政策,擅自发动对金秦州之役(115页)。

安丙去位后,朝廷所任用的董居谊、崔与之等人都倾向于对外缓和。崔与之作为南宋后期名臣,其任四川制置使数载的作为受到了一定关注。刘复生师勾勒了崔与之的治蜀政绩。韦兵则认为,嘉定中后期川陕军政大员从安丙到董居谊,再到安丙,再到崔与之,显示朝廷在力图把控蜀口军政一种“尴尬的平衡”,即“南宋四川制置司(宣抚司)既不能久战,也不能久和”(116页)。

理宗朝前期,蜀口宋军在与金、蒙军队的交锋中连战连北。为此,四川制置使郑损、桂如渊等人的失职被认为是重要原因。《宋史·余玠传》称:“自宝庆三年至淳祐二年,十六年间,(四川)凡授宣抚三人,制置使九人,副四人,或老或暂,或庸或贪,或惨或缪,或遥领而不至,或开隙而各谋,终无成绩。”据此,陈世松曾撰文考证这一时期四川制置/宣抚使的任官情况,认为郑损、桂如渊只是忠实执行了朝廷授予的对蒙“和约密旨”,当他们的一系列屈辱做法遭到了朝野强烈谴责之后,理宗又将其当作替罪羊处理;王超指出,懂政治,是吴曦之变后朝廷对四川主事者的基本要求,至于是否懂军事,似乎并非宋廷选任帅臣时的首要考虑。

大体说来,嘉定中期以后,一方面,困扰南宋川陕多年的吴氏武将问题被彻底根除,另一方面,南宋川陕战区由承平期向持续战争期过渡,对军政、民政、财政权力的集中有着强烈的需求。于是,到嘉定末,不仅宣抚/制置司节制都统司的两级统兵体系已基本形成;蜀口丧失后,四川制置使往往兼任四川总领,类似“合官、民、兵为一体,通制(置)、总(领)司为一家”的格局逐步常态化,南宋前中期四川制置司/宣抚使、总领、都统制三司相争的局面遂基本不复存在。

然而,绍定四年(1231)后的十年间,川陕战区先是在成都与兴元分置四川制置使、副;蜀口丧失后,四川制置使、副又分设成都与重庆。于是,川陕军政又呈现为四川制置使、副间的嫌隙和矛盾。如蜀口丧失后,四川制置使赵彦呐“以丁(黼)有暂行制司事之命”,制置副使丁黼“以陈隆之有暂权制置副使之举”,皆“引嫌远逼”“称疾不眎事”;嘉熙朝的四川制置使陈隆之与副使彭大雅“不。这样的局面在淳祐二年(1242)余玠入蜀、被赋以重权后才得以改善。囿于资料的缺失、零散,目前学界对于嘉定以后四川宣抚/制置司及四川军政权力关系演变过程的认识尚十分模糊,亦未见有学者做过专门考察。


二、 四川总领所制度与军政研究


关于总领所的起源,《宋史·职官志》载:“建炎间,张浚出使川陕,用赵开总领四川财赋,置所系衔,总领名官自此始。”据此,总领官始于南宋初年四川的赵开。不过,魏了翁却称赵开“虽云总赋,未以名官也”。一些学者也认为,赵开担任的职务乃是随军转运使,当时的“专一总领四川财赋”并非官衔。

绍兴十五年(1145)十一月,宋廷任命赵不弃为四川宣抚司总领官,以分宣司之财权;旋改赵不弃为四川总领财赋官。此为学界公认的四川总领所设置之始。赵不弃到任后,承秦桧意旨,罗织四川宣抚副使郑刚中罪名,致后者罢职贬死。对此过程,何玉红、王化雨、雷家圣都作了专门研究。此后,总领所成为南宋川陕重要的财政、军政及监察机构。

南宋四川总领所的核心职能有两项:一是“掌,即以各种手段筹措钱粮、军器,供给蜀口的兴州、兴元府、金州三支屯驻大军;二是“与闻军政”,“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制约、监察武将都统制与御前诸军,制衡宣、制司。这里需要指出两点,第一,“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的含义,雷家圣认为“意谓御前诸军欲向朝廷有所乞请,朝廷对诸军的指挥,其文书皆须经由总领”,这一解释有误。《朝野杂记》明确记载:“御前军者……得自达于朝廷”,显示御前诸军与朝廷间的联络无须经过总领官。绍兴末,四川总领王之望在朝札中称“某职总四川财赋,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有大利害、公上所宜知者,不敢不以上闻”;绍定中,淮西总领吴潜在奏疏中称“臣以报发御前军马文字为职,唯是平日小小疆场之故,不足以仰尘圣听”,可见所谓“报发御前军马文字”,乃指总领有权单独向朝廷呈报有关御前诸军动向的信息,类似“监军”之职。

第二,史籍中在“各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之后,往往还有“诸军不/并听节制”一句。“不”与“并”一字之差,含义截然相反。对此,雷家圣曾予辨析,认为当作“不”字,即总领所并没有御前诸军的节制权。王曾瑜亦“疑以‘不’字为准”。笔者赞同此说。但也有学者以“诸军并听节制”为是。

除此之外,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能尚有:1. 荐举与监督、按劾地方官员;2. 参与、监督屯驻大军招选士卒、删汰老疾;3. 负责纸币的发行与管理;4. 参与赈济灾荒;5. 对外支付;等等。对此,山内正博、何玉红、雷家圣等曾作过初步归纳与阐述。

由于四川和临安的空间距离过于遥远,与淮东、淮西、湖广三总领不同,四川总领所的经费收支最为独立,同时也承担了更大的责任。故李心传称:“东南三总领所掌利权,皆有定数,然军旅饥馑,则告乞于朝。惟四川在远,钱币又不通,故无事之际,计臣得以擅取予之权;而一遇军兴,朝廷亦不问。”这是南宋四川“特殊化”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地方财政完全独立。

就本文所关注的军政关系而言,一般认为,设置四川总领所的目的在于削夺战区长官宣抚使的权力,将军政权与财政权分离,以达到中央集权之效果。绍兴十五年初设时,即诏令总领所“与宣抚司别无统摄,止用公牒行移”;淳熙中,四川总领李蘩在奏疏中称:“总领所与宣抚司平牒往来,其职事则诸司不得与”,显示总领所与宣抚司乃是互不隶属的平行机构。至于总领所与制置司的关系,朝廷亦有制置司“财计、茶马不与”的规定,二司分庭抗礼。正因四川总领独立掌控财权,又有与闻军政之权,故其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时常因财赋、供军等问题与宣、制司长官及都统制发生冲突。

有关四川总领与宣、制司长官间的矛盾,宋人有着清晰的认知与表述。绍定中,蜀人魏了翁撰《重建四川总领所记》,称“饷所主财粟,宣制司主军民,二司之不相为谋也久矣”,并列述南宋前期吴玠与赵开、席益与赵开、吴玠与李迨、郑刚中与赵不弃、沈介与王之望的种种“不咸”,称“大抵三四十年之间,二司纷纷,殆如先正所谓‘三司取财已尽,而枢密益兵无穷’者,实矛盾之术使然耳”,认为南宋四川总领所与宣、制司分立的做法,完全承袭自北宋中央三司理财、枢密掌兵的权力分割精神。

有关南宋初年总领与宣、制司“不咸”的具体过程,何玉红有专文考述。他认为,南宋初年川陕宣抚使吴玠与赵开、李迨等人围绕军粮运输方式的争论,表面看来是川陕军粮转运的地理制约问题,核心则是财政官与军事官的权力博弈问题。并且,在此过程中,始终有南宋中央的“在场”与“遥控”。王化雨指出,席益与赵开、李迨、吴玠的矛盾冲突,其根源在于川陕军、政、财三权分离的体制。

至于南宋中期以后四川总领与宣、制使的关系演变过程,雷家圣《南宋四川总领所地位的演变——以总领所与宣抚司、制置司的关系为中心》作了探讨。该文将不同时期的四川总领概括为“抗衡型”“合作型”与“僚属型”三种类型。淳熙中,四川总领李蘩与兴州都统司吴挺相争。雷氏认为,让李蘩担任四川总领,以牵制权力过大的吴挺,是承袭高宗以来“军政权、财政权分立”的政策。然而,宁宗时韩侂胄以兴州都统制吴曦为四川宣抚副使,为保证北伐行动之顺利,给予宣司“节制财赋”之权,“且许(宣司)按劾(总领)”,由是总领所完全成为宣司下属,吴曦独掌军权与财权。吴曦叛乱弭平后,新任四川宣抚副使安丙举荐陈咸为总领,陈对安唯命是从,“总领所隶属于宣抚司”的架构并未改变。直到嘉定初,王釜继任总领,重申“军政、财赋各专任责”的机制,得到朝廷支持,方再现“总领、制置使抗衡”之局面。其后,王铅任四川总领,成功迫使安丙去。

对于南宋中期即孝、光时代至吴曦兵变前夕总领的情形,雷家圣着墨不多,何玉红作了颇具价值的补充,他更关注四川总领与统兵大将间的关系。淳熙年间,李蘩任四川总领,“于吴氏之专横,尤切切致意焉”;赵彦逾担任总领,裁减吴挺军中虚籍,“挺不敢隐”。绍熙四年,吴挺病逝,杨辅为总领,受命“就近节制诸军”,“遂革世将之患”。据此,何玉红认为孝、光时代“四川总领所对武将发挥了较好的制约作用”(104页)。而在吴挺去世后的数任总领中,王宁屡与兴州都统制郭杲就核实兴州大军军籍、关外营田及减损军中马料发生冲突,最终因马料事被罢;陈晔以所籴军粮粗恶、赵善宣以支遣军粮违慢先后遭罢;至刘崇之时,朝廷甚至以“总计隶宣司,副使得节制按劾”。何氏认为,从吴挺去世后到吴曦兵变之前的几任四川总领对武将未能起到制约作用,反而导致自身被罢;并指出,早在朝廷赋以宣司“节制财赋”之权以前,总领所的权力已逐步丧失,四川总领在节制武将中陷于束手无策的窘境,这也是吴曦得以成功发动叛变的重要原因。此外,伊原弘注意到川籍总领官李蘩、游仲鸿、杨辅都未屈从于吴氏,阻碍了吴氏的权力继承,忠实于总领官的任务。

南宋这种区域军政权与财政权相分离的制度设计更适用于承平时期,其优点是可以有效防范地方势力的过分扩张,有助于中央集权,缺陷则是不利于在战区层面统合力量,应对战争需要。如若战争持续时间较短,尚可勉强维系应付;若战争持续时间较长,势必难以为继。

总领所在战时状态下扮演何种角色?其运行实态如何?何玉红通过考察绍兴三十一年(1161)末至三十二年末秦陇之役期间四川总领王之望的作为,试图回应这一问题。何氏发现,就军务而言,王之望积极参与谋划用兵方略、约束军队;在调解四川宣抚使、兴州都统制吴璘与金州都统制王彦间的冲突中,王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粮饷调度方面,王之望与吴璘融洽合作,协调一致;但与兴元都统制姚仲却发生了冲突。何氏认为秦陇之役期间,王之望在粮饷供应与制约武将两方面都较好履行了总领的职责,受到时人尤其是高宗的肯定。然而,由于军权与财权分离的制度设计,王之望仍不免在协调武将间关系及处理其自身与武将的冲突中陷入困境,反映出四川总领一职在战时履职之艰难。

嘉定十年(1217)后,宋金爆发持续战争,接踵而来的则是宋蒙战争的全面打响。雷家圣认为,一方面,战争的迫切形势要求地方不断集权,加重宣、制司权力成为必然之举。如在王铅与四川制置使董居谊对立的情形下,宋廷选择支持董而将王撤换。另一方面,总领所的钱粮供给对象——御前诸军日趋萎缩,不堪作战;而四川地区的军费筹措也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总领所供军体制濒临崩溃。早在开禧年间,四川总领陈咸对于财赋筹措便已无计可施,依赖宣抚使安丙“为之移屯、减戍、运粟、括财”,才勉强维持四川财政与供军。嘉定年间,总领任处厚更只能“惟沂公(按指宣抚使安丙)与海南崔公(按指制置使崔与之)是依”。四川总领职权日低,逐渐成为宣、制司的附庸机构。而征收到的财赋,由宣、制司统筹运用,供应财赋的对象,也不再仅限于御前诸军。淳祐二年(1242)以后,四川制置使兼任四川总领成为制度惯例。四川总领所独立理财的功能,至此名存实亡。当然,这并非四川之特例,而是三大战区的普遍现象。

总的来说,对于南宋四川总领与宣/制司及统兵大将间的关系,学界已有一些成果,但总领所本身的军事财政运行机制,如总领所如何为蜀口屯驻大军调配军粮、其日常运行机制、总领所与各州县之间的日常财政关系等“军事财政”层面的问题,尚待深入。


三、 吴氏武将家族


南宋立国之初,面对金军强大的攻势,终能保有四川者,蜀口守将吴玠厥功甚伟。吴玠亦得以凭借军功,受任四川宣抚使,成为南宋王朝在川陕的最高军政长官。绍兴九年(1139)吴玠去世后,吴氏家族的吴璘、吴拱、吴挺、吴曦又相继掌领川陕军权近五十年,并在开禧年间(1205—1207)发生了两宋历史上极为罕见的武将割据为王事件——吴曦之变。南宋一朝,三世建节者,亦仅吴氏一门。其权位之高,兴盛时间之长,影响川陕之深远,在南宋历史上绝无仅有。晚宋杨成称:“夫吴氏当中兴危难之时,能百战以保蜀,传之四世,恩威益张,根本益固,蜀人知有吴氏而不知有朝廷。”吴氏武将家族长期掌领川陕军权与习惯中宋朝强干弱枝、以文驭武的国策显得格格不入,成为南宋川陕军政一大突出现象,引发了学者持续的研究兴趣。

较早对吴氏家族势力作专题研究的是日本学者山内正博。六十年代初,山内正博在《南宋四川的张浚与吴玠:以其势力交替过程为中心》一文中详细考察了吴玠获取川陕战区军权与财权的过程。其后,伊原弘《南宋四川的吴氏势力:吴曦之乱前史》在山内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了吴璘、吴挺掌领军权的过程,试图解答南宋蜀口大军如何在吴玠、吴璘、吴挺间传承的问题,并注意到利州路在南宋的频繁分合与朝廷对吴氏的政策变化的关系。台湾学者陈家秀亦曾发表《吴氏武将势力的成长与发展》《吴氏武将对四川之统治及南宋的对策》二文,前文历述吴玠兄弟的崛起与发展,后文讨论吴氏家族对四川经济的剥夺以及南宋中央的对策。

九十年代中期,两部关于吴氏武将家族研究的专著几乎同时问世。王智勇《南宋吴氏家族的兴亡》分为四章:第一章,吴玠吴璘早期行迹考述;第二章,吴玠抗金事迹详述;第三章,吴璘抗金保蜀事迹述评;第四章,走向衰亡的吴氏家族。杨倩描《吴家将——吴玠吴璘吴挺吴曦合传》分为十二章:第一章,动乱年代;第二章,富平之战;第三章,和尚原之战;第四章,饶风关之战;第五章,仙人关之战;第六章,休兵罢战;第七章,蜀中三大将;第八章,秦陇之战;第九章,德顺之战;第十章,权力危机;第十一章,整军护塞;第十二章,吴曦之乱。二书都属典型的吴氏家族兴衰史,侧重吴玠、吴璘、吴挺、吴曦个人事迹的陈述;又都特别重视吴氏所指挥、参与的宋金川陕战争。二书在写作风格上存在较大差异。王书专论性更强,主旨明晰,抓大放小,且史料引证丰富;杨书之行文颇类似目前流行的“非虚构性写作”,论述更绵密、丰富,对史料的解读较细致,但问题意识稍弱。

在《南宋吴氏家族的兴亡》一书中,王智勇提出“吴氏军事集团”的概念,认为“在仙人关之战后,吴氏军事集团开始形成”,并对杨政、田晟、姚仲、王彦、雷仲、王俊、王喜等吴氏军事集团主要成员的行迹逐一作了考述,总结出吴氏军事集团的几大特点:一、 具有鲜明的地缘特色,集团成员主要都来自川陕地区;二、 集团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抗金事业的共同要求;三、 婚姻是维系该集团的主要方式之一;四、 呈波浪型发展,在宋廷的压制、削夺中,集团规模不断缩小,其家族血源的性质越来越突出;五、 强大的经济势力。

稍后,王智勇又发表《吴氏世将与南宋政治》一文,在《南宋吴氏家族的兴亡》研究基础之上,对吴氏家族何以独能四世掌川陕重兵之权,以及南宋君臣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作了集中梳理与分析。该文认为,吴玠成为西部宋军的主帅主要是其彪炳的抗金业绩。吴玠去世后,朝廷本已完成川陕地区以文制武的步骤,结束了武将专权的局面。胡世将、郑刚中皆能较好节制吴璘、杨政等武将。绍兴末宋金战火重燃,迫使朝廷任命当时川陕唯一的宿将吴璘为四川宣抚使,“统一三军,以捍全蜀”,川陕战区遂重现武将统兵专权的局面。吴璘去世后,朝廷成功阻隔吴挺继任兴州都统制,任命虞允文为四川宣抚使,再次恢复以文制武体制。然而,至虞允文去世,朝廷始终未能在吴氏家族以外找到统帅川陕大军的合适人选。力图抗金有为的孝宗,在无人可择的情况下,只得任命吴挺为兴州都统制。吴挺返蜀后,朝廷作了一系列限制,如削弱吴挺所辖势力、在吴挺病重之际定策不准吴氏后人袭位等。吴挺死后,朝廷铲除吴氏在蜀势力的努力是成功的。但宁宗朝宋廷内部的政治斗争,促使吴曦返蜀职掌兴州都统司,宣告了宋廷铲除吴氏家族在川陕势力企图的破产。王氏认为,无论是吴玠及吴璘去世以后以文制武的体制,还是吴挺去世后全面铲除吴氏世将的努力,都是成功的。

在处理南宋川陕军政及吴氏家族时,鉴于以往多强调吴氏武将的家族性而忽略其地域属性,何玉红提出“川陕地方武将势力”与“兴州地域集团”的概念。他认为川陕地区在南宋很长时间内都能看到地方武将势力的影子,“以曲端之死为界,地方武将势力的活动前期是以曲端为代表,后期以吴玠、吴璘、吴挺、吴曦为代表”。有关“兴州地域集团”,何玉红认为,在南宋川陕边防行政运行中,由于特殊的战略地位、战略形势等原因,在以川陕军事重镇兴州为中心的地区形成了以吴氏武将为代表的地域性政治势力,即所谓“兴州地域集团”,该集团控制了这一地区的军事与行政事务,对南宋川陕边防行政运行的影响极大,其具体表现为:武将世代统兵、兴州驻军大多来源于当地、兴州军队数量多实力大、军队长期屯驻一地、军中武将与将士联系密切及武将知州干预地方行政事务等。为分化兴州地方势力,朝廷采取了诸多措施:设置制置/宣抚使节制武将,以文驭武;将西兵调入中央或他处,削弱兴州兵力,实现强干弱枝;将川陕大军分隶三大都统制,再到后来分为四都统制,实现武将之间的制衡;实行兵民分离之策,将军队移屯他处就粮,防止军队与地方结成利益集团;实行兵将分离之策,限制武将在士兵招募与将领辟置中的权力;在行政区划中,通过控制利州路的分合,突出兴元府在川陕战区中的地位,削弱兴州的影响力;实施总领所制度,将兵权与财权分离,并以之监督军队动向。

具体到不同时期吴氏武将与川陕军政大员、机构间的关系,以及吴氏武将的覆灭,已见前文,此处不再赘述。需要指出的是,学界在谈论吴玠、吴璘、吴挺、吴曦担任川陕统兵大将问题时,多使用“世袭为将”或径用“吴氏世将”的说法。(宋人已有类似说法,如《宋史·李蘩传》称李蘩“念吴氏世袭兵柄,必稔蜀乱”;《宋史·留正传》载“朝廷议更蜀帅,正言:‘西边三将,惟吴氏世袭兵柄,号为吴家军,不知有朝廷’”。)吴玠、吴璘、吴拱、吴挺、吴曦祖孙三代确实掌领川陕边防主力军超过五十年,但事实上,他们之间并非直接继承的关系。从吴玠到吴璘、从吴璘到吴挺、从吴挺到吴曦,其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断裂,或者说朝廷都轻易实现了其承袭关系的阻断。所谓“世握蜀兵”,更多是朝廷主动为之。特别是吴挺与吴曦握兵柄。将吴挺调回蜀口,并在其后“纵容”其掌领兴州大军二十年,显然来自孝宗的委信,而非中央对所谓地方武将势力的屈从;吴曦同样如此,若非韩侂胄与吴曦结成政治联盟,前者又谋求北伐,吴曦并无回归蜀口掌兵的可能。吴氏武将家族与中唐时期魏博、成德镇的田氏、王氏世袭节度有着明显区别。


四、 宋金、蒙/元川陕战争


宋金、蒙/元川陕战争始于建炎二年(1128)初金军对陕西的进攻,终于景炎三年(元至元十五年,1278)合州钓鱼城的陷落。川陕战场对于南宋政权的维系与稳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历来受到宋史学界与蒙元史学界的重视。以下试分别就宋金川陕战事与宋蒙/元川陕战事的既有研究成果略作回顾与评述。

(一) 宋金川陕战事

较早展开宋金川陕战事专题研究的是华山与李蔚。华山在1955年发表《南宋初年的宋金陕西之战》一文,简要梳理了富平、和尚原、饶风关、仙人关四次战役。李蔚于1963年发表《吴玠吴璘抗金史迹述评》的长文,对川陕秦陇地区的战略意义、富平之战前后陕西地区的抗金形势、吴玠吴璘保卫川陕秦陇地区的主要战绩作了详尽的勾勒与分析,其中的一些见地如今读来依旧颇具启发。此后的宋金川陕战争研究,以王曾瑜、王智勇、杨倩描为代表。

建炎四年(1130)九月,川陕宣抚处置使张浚集合陕西六路兵马约二十万与金军主力会战于耀州富平(今属陕西),遭遇失利,致使陕西五路全部失陷。有关此战的背景、胜负原因及影响等,王曾瑜、吴泰依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三朝北盟会编》《齐东野语》《金史》《宋史》等文献作了专文分析,杨倩描《吴家将》一书亦有论述。大体来说,囿于史料的缺失,至今仍难以复原此战之细节过程。并且,学者多据史料所呈现之张浚“脸谱化”形象勾勒此战宋军失利原因(如主帅刚愎自用、盲目自信、不懂兵法、贻误战机等),跳脱出宋人书写、客观分析史料的意识尚待加强。此外,一般认为张浚发动富平之战的动机在于缓解东南压力,王泽青认为,张浚还存在向朝廷传递救驾信号、缓解朝廷猜忌的动机。

“方富平之败,秦凤皆陷”,金军“一意睨蜀”,意欲先占川陕,再顺江而下,与东路军合击江南。此后数年间,川陕成为金军进攻的重点区域,川陕战场也由此成为“宋金战争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主战场”。绍兴元年(1131)五月与十月,以数千残兵据守和尚原(在今陕西宝鸡西南)的吴玠在极为不利的局势下,两度大败金军,成功遏止住宋军在川陕战场的颓势。绍兴三年(1133)初,金军自熙河、秦州(今甘肃天水)、商州(今陕西商县)三路南下蜀口。撒离喝率主力在洵阳(今陕西旬阳)、饶风关(在今陕西石泉西北)先后击败王彦、吴玠部,攻取兴元,一度进逼川蜀门户利州,后因粮草不济而退兵,途中为吴玠邀击于武休关(在今陕西留坝南),死伤惨重。绍兴四年二、三月间,兀术、撒离喝率金军主力进攻仙人关(在今甘肃徽县南),再次惨败于吴玠之手。吴玠利用蜀口地利指挥的和尚原、饶风关、仙人关等一系列战役,有力保障了川蜀内地的安全,使宋、金西线战场得以相持于秦岭一线。这几场战役的背景、过程、胜败原因及影响等,李蔚、王曾瑜、王智勇、杨倩描皆有详细论述。关于吴玠守蜀的战术战法,王曾瑜总结为四点:第一,依托要塞坚垒,实行纵深防御;第二,发挥强弓劲弩优势;第三,“番休迭战”战术;第四,实行劫营夜战和白刃近战。董春林专文讨论了吴家军所使用的“驻队矢”与“番休迭射”战法。王超则指出,南宋初四川的几次大战,均是从各处迅速集结重兵,抓住战机,在关隘处击败攻坚的金军。前线大将有权自主决策,及时调派各处兵力,展开大型的拦截会战,是南宋前期蜀口防线得以守住的重要原因。

仙人关战役后,金、齐战略重心东移。此后数年间,川陕战场未有大规模战事发生。绍兴十年(1140),金方撕毁第一次绍兴和议,撒离喝率军大举进攻陕西。宋金双方在凤翔、泾州(今甘肃泾川)等地展开激战。绍兴十一年九月,吴璘率师主动出击,进攻秦州,大败金军于剡家湾。与和尚原、仙人关之战中金军“以失地利而败”不同,剡家湾之战乃宋军在川陕战场为数不多的进攻型大捷,“比和尚原、杀金平,论以主客之势、险易之形,功力数倍”(胡世将语),故尤为可贵。值得指出的是,李蔚先生早在六十年代初即已注意到剡家湾之战的价值。王智勇、杨倩描、韩志远对绍兴十年至十一年川陕战事之经过作了不同程度的复原。

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主完颜亮举倾国之兵,五路南征,史称“辛巳之役”。此战之中,徒单合喜所率西路军仅对蜀口作牵制性进攻。吴璘随即指挥宋军北上反击,相继收复整个秦陇与熙河地区,但亦遭遇了原州(今甘肃镇原)之败的重大失利。绍兴三十二年,吴璘以重兵死守德顺军(今甘肃隆德),欲图守住秦陇战果,金方则不断增兵强攻。围绕德顺的争夺战历时半年,成为秦陇之役的关键。岁末,孝宗从史浩之请,强令吴璘退兵。宋军在仓促撤退过程中,为金军邀击,死伤惨重。兴州都统司“正军三万余人”,“实收到人未及七千”。王曾瑜、王智勇、杨倩描对秦陇之役及德顺之战皆作过专门研究。其中,杨倩描对德顺之战的过程复原尤为详尽。近年,何冠环对秦陇之役又作新考,但实质性推进不多。

关于宋军德顺之败的原因,王智勇认为“从总的战局而言,德顺退师之前,形势是有利于宋军的。宋廷的遥控对战争的失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何冠环也持此论,谓“宋廷的错误决策导致吴璘兵败”。但根据杨倩描的研究,德顺退师前,宋军形势已颇为不利,不仅在德顺周边的战事中,宋军败多胜少;更为重要的是,金军袭取水洛城(今甘肃庄浪),截断了宋军由德顺南退秦州的主路,“断其饷道”,“扼璘归路”。王曾瑜也指出“德顺之败的关键在于水洛之失”。不过,王曾瑜还是认为“吴璘军在德顺、秦州一带与金军对峙,处境固然困难,但并非已至不班师则丧师的地步”,“德顺之败,吴璘本人固然负有责任,而宋廷不动用淮南和京湖战区兵力,积极配合川陕宋军,又迫令吴璘班师,自然负有更大的责任”,这一意见较为中肯。

开禧二年(1206),在韩侂胄的主持下,南宋对金发动战争。六月至九月,四川宣抚副使吴曦数次遣军北进,进攻秦、巩一线。因吴曦叛宋伏诛,宋方文献对其在开禧年间的用兵作战几无记载。金方文献则显示吴曦发起的针对巩州盐川寨(在今甘肃陇西西)、秦州的几次进攻皆以失败告终。是年冬,陕西金军五路南下,转守为攻,连下旧岷州、西和州、成州等地,迫使吴曦附金叛宋。学界对于此期宋金川陕战事的关注较少,仅杨倩描《吴家将》依据金方文献作了基本勾勒。

嘉定十年(1217),金朝因受蒙古所逼,决意“取偿于宋”,遂连岁南侵,史称“贞祐南侵”。川陕成为此期金军进攻的重点。嘉定十年十一月,陕西金军分出巩州、秦州、凤翔,三路攻蜀。此后数月间,金、宋双方在蜀口外围来回拉锯,宋之“西和、成州及河池、栗亭、将利、大潭县莽为盗区”,金帅完颜赟、阿邻亦相继战死。嘉定十二年末,金军再次大举南下,兴元都统制吴政战死黄牛堡,金军攻陷兴元府,进至大安军(今陕西宁强阳平关镇),为宋将石宣所败。嘉定十三年九月,四川宣抚使安丙联合西夏发动秦巩之役,宋军五路出师,一度攻克巩州外沿的来远、盐川诸寨,旋罢兵而还。由于嘉定朝已非吴氏守蜀期,相关战事信息又散见于宋金文献之中,极不成系统,故学界对这一阶段川陕战事的关注更少,仅粟品孝《南宋军事史》以两百余字的篇幅简述金军向南拓地之川陕战事。此外,胡宁撰文讨论安丙所发动的秦巩之役,分析其失利原因,认为宋夏各怀目的,战略不统一,是秦巩之役无功的主要原因;而发动此役未得朝廷应允,蜀口将帅内部意见不一则是另一重要原因。

总的说来,有关宋金战争,学者的关注点明显集中于战争的前半段,后期开禧以后——特别是嘉定以后宋金战争的研究,受限于材料的缺失、分散,以及蜀势衰微、宋军败多胜少的客观现实,尚十分薄弱。王曾瑜先生在1997年发表的《宋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指出:“宋宁宗和理宗时对金战争的研究较为薄弱。”多年以后,这一状况略无改观。并且,有关宋金战争的研究多为战争经过的平面叙述,缺乏在战术战法、军事地理、军队组织、军事后勤等层面具有较强分析力、解释性的力作。

(二) 宋蒙/元川陕战事

蒙古对南宋的军事进攻,始于川陕,前期的进攻重点也一直都在川陕宝庆三年(1227),蒙军偏师由洮岷宕阶道南下,破阶(今甘肃武都)、文(今四川文县)二州,围西和,并于兰皋(属将利县,今甘肃康县)大败宋军。时任四川制置使郑损“画守内郡”,致使关外多地惨遭蒙军摧残,史称“丁亥之变”。对此战经过,李天鸣《宝庆蜀口之役及事后宋人的防务改进建议》一文依据李曾伯《可斋杂稿·丁亥纪蜀百韵》及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做了基本复原。陈世松认为,蒙军此次行动既是“蒙、宋关系史上的第一次武力交锋”,也是“蒙古军为实施借道攻金而采取的一种武装侦查性的行动”。

绍定四年(1231)初,正在凤翔与金激战的蒙军一面遣使至宋境索粮,一面“纵骑焚掠”。对此,四川制置使桂如渊令诸将“毋得擅出兵沮和好”,随后又“悉召西和、天水凡并边之师,入保七方(关)”,作出弃五州、守三关的决议。三月,为实施“假道灭金”战略,拖雷率三万蒙军由陈仓道南下,连破凤州(今陕西凤县凤州镇)、兴元、洋州(今陕西洋县)等地,宋利州路安抚使郭正孙阵亡;西路蒙军由祁山道南下,攻陷天水、西和、成州(今甘肃成县),南宋损失惨重。是冬,蒙军先是攻占蜀口军政中心沔州,又在大安军击溃利州副都统制何进部,随后更是深入利州路南部,“略地至西水县而还”。蒙军武力假道的成功,暴露出南宋川陕边防的脆弱与桂如渊等地方要员的无能。李天鸣《绍定四年蒙军强行假道宋境考》对此役经过有详细描述。

端平元年(1234),南宋贸然发动三京之役,为窝阔台全面启动对宋战争提供了口实。川陕再次成为蒙军进攻的首要目标。陈世松认为,窝阔台之所以首先选择四川作为攻宋的目标,很大程度上是当时客观历史条件决定的,如:这是出于追歼聚集于秦、巩、兰、会一带亡金残余势力的需要;金亡以后,中原成为无人之区,当时唯一可供驻军用兵之地,便是秦、蜀一线;当时蒙军尚无水军,西线用兵可扬长避短,发挥骑兵优势。邹重华在分析蒙哥何以以四川作为战略进攻重点时,同样强调了蒙军长于陆地野战而短于水战的因素。

端平二年(1235)八月,蒙军南下再破沔州。四川制置使赵彦呐被困于青野原,赖利州都统曹友闻救援才得以脱险。随后,曹友闻又在阳平关、鸡冠隘击败蒙军。何以沔州被破后,赵彦呐却进到沔州以北的青野原呢?王超分析了青野原之战中赵彦呐的战略意图,认为此战是四川制置使针对此前主帅远离战场之弊而亲上前线的一次尝试。

端平三年秋,蒙军再攻蜀口。穆直率西路蒙军攻占阶、文、龙州。阔端率东路蒙军击败兴元都统李显忠,攻占兴元府。赵彦呐檄令仙人关守将曹友闻退守大安。最终,曹友闻在阳平关阵亡,南宋蜀口全部丧失。陈世松认为,“这是蒙古入蜀以来所遭遇的最激烈的正规作战”。关于曹友闻的个人素质、作战特点、战绩及阳平关鸡冠隘之战的战术,李天鸣《宋元战史》作了梳理与检讨,认为曹友闻运用伏击、夜袭、数路夹击、内外夹击的战法,但由于宋军准备不充分、数量上以寡对众、形势上以弱对强、装备棉袍而非铁甲,故而不幸战败。

曹友闻败亡后,蒙军遂长驱直入,连岁南下,残酷蹂躏包括成都在内的四川大部地区,四川制置副使丁黼、制置使陈隆之先后战死,全蜀“五十四州俱陷破,独夔州一路及泸、果、合数州仅存”。最后依仗京湖制置使孟珙率军西上协防四川,加之当时蒙军志在抄掠,并无强烈的略地意识,南宋才得以勉强守住川东防线。对于孟珙坐镇夔门、协防应援四川的方略,陈世松称“襄蜀联防”。黄宽重《孟珙与四川》对孟珙主政四川时的军事施设作了梳理与探讨,认为孟珙守蜀,主要在巩固长江上流边防,虽非以四川为主,却是把四川纳入整个边防体系之中,而非孤立于宋上流守备圈之外。

淳祐二年(1242)末,宋廷派余玠入蜀主政,将四川制置司迁至川东的重庆。余玠抵达四川后,以重庆为中心,先后在川东地区修筑了神臂(在今四川合江西)、大获(在今四川苍溪东)、钓鱼(在今重庆合川东北)、云顶(在今四川金堂东南)、青居(在今四川南充南)等十余座山城,“因山为垒,棋布星分,为诸郡治所,屯兵聚粮,为必守计”,渐次构建起新的防御体系。依托山城体系,余玠多次击退蒙军的进攻,逐步扭转四川颓势。随着蒙军攻蜀步伐的放缓,余玠还于淳祐十一年(1251)组织了旨在收复兴元府的北伐行动。李天鸣、裴一璞对余玠北伐兴元之役有专文研究 。对于余玠在四川的诸般作为及其在任期间宋蒙四川战场情势,姚从吾、陈世松作了详尽梳理。

宝祐五年(蒙哥汗七年,1257)春,蒙哥汗诏令诸王出师攻宋。翌年夏,蒙哥亲率右翼军(西路军)四万进攻四川。除在苦竹隘(在今四川剑阁南)、长宁寨遭遇抵抗外,沿途各山城寨堡如大获、运山、青居、大良(在今四川广安前锋区境)等悉皆投降。蔡东洲等对苦竹隘之战的经过及对巴蜀战局之影响有专文讨论。开庆元年(1259)二月,蒙哥大军进至合州(今重庆合川),围攻钓鱼城。但宋将王坚、张珏据险死守,蒙军顿兵坚城长达半年。七月,蒙哥汗病逝于钓鱼城前线。

钓鱼城之战是过往有关宋蒙川陕战事研究的重点。早在1955年,姚从吾在《宋余玠设防山城对蒙古入侵的打击》一文已采掇《元史·宪宗纪》《汪德臣传》《董文蔚传》略叙蒙哥攻宋失败之经过。其后如西南师范学院历史系编《钓鱼城史实考察》,傅宗文、吴如嵩《钓鱼城之战浅论》,陈世松等《宋元战争史》,李天鸣《宋元战史》等都对钓鱼城之战的战前形势、宋蒙军事部署、战斗经过作了详细论述。1981年、1989年、2015年曾召开“钓鱼城历史学术讨论会”“中国钓鱼城暨南宋后期历史国际学术讨论会”“2015年钓鱼城国际学术会议”,皆出版有论文集。在围困钓鱼城的同时,蒙哥又命都元帅纽璘前往重庆一带阻截南宋援军。宋将吕文德率京湖水军在涪州蔺市一带江面与蒙军相持达七十日,最终突破蒙军层层封锁,进入重庆城。裴一璞对此战经过、宋蒙兵力、胜败原因及影响有专文论述。其后,吕文德欲进一步入援钓鱼城,但面对蒙军独创的水陆协同、三面夹击的水战战法,未能成功。

对于蒙哥汗以四川作为灭宋主攻方向的战略,邹重华直言其为“战略失误”;陈世松同样认为蒙哥“把战略主攻方向选择在远离南宋政治、军事中心的四川,把主攻战场确定在有利于宋军防御、而不利于蒙古军进攻的崇山峻岭地区,犯了战略决策的错误”。忽必烈即位后,蒙军放弃重点进攻四川的战略,转而以荆襄为突破口,开启了长达六年的襄樊战役(1267—1273)。在此期间,蒙军对四川罕有大规模的攻势。李则芬指出,忽必烈时代对四川的经略有三大原则:第一,政治重于军事;第二,军事先取守势,待全面伐宋开始,始命四川蒙古汉军配合行动,转取攻势;第三,军事行动避开合州钓鱼山。取守势的表现,一是派到四川主持军政的人物多以政治见长;二是在川蜀到处筑城。然而,通过李天鸣《宋元战史》所梳理襄樊战役期间四川战事进程,可知这几年间,蒙军仍不分季节地攻掠四川,继续攻势筑城战略,只是未发动大规模的进攻罢了,故不存在所谓蒙军“取守势”之说。陈世松也认为“整个襄樊战役期间,川蜀战区没有大规模战斗,双方继。李天鸣还认为,这一时期,“无论是水战或陆战,宋军都是十战九败”(1098页)。只是到咸淳八、九年间(1272—1273),南宋成都路安抚副使、嘉定守将昝万寿突袭成都,一度攻破外城。关于昝万寿的抗蒙事迹,刘砚月有专文考察。

至元十一年(南宋咸淳十年,1274),与忽必烈灭宋战争同步,西川行院也速带儿率军围攻南宋在川西的重要据点嘉定(今四川乐山)。翌年夏,昝万寿以嘉定、三龟、紫云诸城降。蒙军随即顺江而下,与东川行院合剌部合围南宋在川东的军政中心重庆,但因东、西二川行院各自为战,重庆竟久攻不下。嘉定、重庆二战之经过,陈世松在《宋元战争史》中作了详述。

到景炎二年(元至元十四年,1277),王世昌镇守的神臂城失陷;景炎三年(元至元十五年,1278),张珏镇守的重庆、张起岩镇守的白帝城(在今重庆奉节东北)、王立镇守的钓鱼城亦相继失陷,元军占领四川全境,宋蒙四川战事宣告结束。相关战事经过,陈世松、李天鸣皆有较为详尽的论述。杨国宜对《宋史·张珏传》与《元史·世祖本纪》关于钓鱼城投降时间的不同记载作了考析,认为当以《宋史·张珏传》所载至元十五年三月为是。韦兵根据新出土《贺仁杰墓志铭》证实了这一点。胡昭曦对张珏是否降元及张珏殉节地点两大问题作了考证,认为《元史·世祖本纪》所载张珏被俘后投降属曲笔;而张珏殉节地点,《宋史·张珏传》所载“安西赵安庵”与《元史·世祖本纪》“京兆”之说相一致,皆为安西王驻地所在。今人论述钓鱼城之战及王坚、张珏、王立守城事,多引《合川县志》所载《钓鱼城记》,姚从吾依据元人文集对该文所述熊耳夫人家世作了精彩考证,并勾陈出王立获得保全的原因。李则芬亦对熊耳夫人的记载有所质疑,但其论未能超越姚氏的研究。

13世纪,宋蒙川蜀战事旷日持久,双方反复拉锯。在李天鸣、陈世松整体勾勒宋蒙川陕战局的基础上,选取某一座山城或城池为空间坐标切入,通过纵向时间轴梳理不同时期该区域所发生的战事经过,并探讨其在整个宋蒙战争中的意义,成为宋蒙战争研究的一个重要模式。相关研究很多,如裴一璞对宋蒙川东战场之开州(今重庆开县)、涪州(今重庆涪陵)、夔州(今重庆奉节)、万州、忠州(今重庆忠县)战事的逐一论述,蔡东洲对苦竹隘战事,蒋晓春对礼义城(在今四川渠县北)战事,胡宁、高新雨对大良城与虎啸城战事,罗洪彬、王杰对青居城战事,钟倩对皇华城(在今重庆忠县东)战事分别进行了梳理。

在蒙古进攻四川的战争中,巩昌汪氏家族、天水杨氏家族作为蒙军的两支重要力量,参与了战争的许多进程。胡小鹏、赵一兵都曾梳理巩昌汪氏家族三代在蒙元进攻四川战争中的事迹;蔡东洲、刘菊则撰文探讨了杨大渊家族在宋蒙/元川东战局中的作用,指出自宝祐六年(1258)归降蒙古到至元十五年(1278)平定夔州路,杨大渊、杨文安叔侄经略川东地区长达二十年,指挥或参加攻打川东地区大小六十余战,劝降大批宋朝将领,并摸索出“以城对城”作为突破宋军山城防御体系的办法,对宋蒙/元川东乃至整个宋蒙/元战争战局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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