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最先映入眼帘的,是法律出版社“中法评”公号推送的北大法学院《北大法学小课堂》(以下简称《小课堂》)中郭雳院长的卷首语(郭雳:小课堂有大学问)和开卷目录。虽然还没看到纸版图书,也没浏览到目录上的各篇内容,但是仅从卷首语、栏目设计和各篇题目,就令人眼前为之一亮,心为之动。
《北大法学小课堂》第一辑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编
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
郭雳的卷首语不到两千字,他对法学专业写作和发表的现状先作了个基本估计,然后定义法学写作的价值取向。他肯定专业学术论文的重要性和客观意义,认可学术论文作为学者学术水平代表性标签的合理性,同时又指出在专业性和规范性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专业作品读者“急剧萎缩”,以及其在跨“精深专业”领域中知识互通、智识分享方面陷入的困境和问题,并在某种程度上对“论文重在发表而不在传播”的状况显出忧虑。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对于众多法科初学者,包括法学院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助理们,他们“极度缺乏探寻中国法律世界的辅助工具”,常常面临专业论文过于精深,法学教材又往往失之宽泛的窘迫。在对比今昔法学求知情形差异之后,郭雳发出了“我们怀念那个时代”的感慨。
那个令人深深怀念的时代是什么样的呢?郭雳的描述真实而准确:
如果将时间往前推二三十年,彼时“幼稚”的法学各学科尚未发展成熟,诸多学术论文尚显稚嫩,学术的规范性也多有欠缺,但却产生了极大的学术辐射力。当时的法学学术爱好者,无论是深耕该领域的资深学者,还是其他学科的研究者,抑或刚刚涉足法学的初学者,都会通过浏览法学期刊的论文来获取新知。在那样一个学术野蛮生长的时代,呈现出的却是万物竞发勃勃生机的样态。
无论怎样地克制,郭雳最终使用了“学术野蛮生长的时代”这样的大词,认定这种“野蛮生长”与法学知识生产和传播中“万物竞发、勃勃生机”之间有着某种内在的关联。
郭雳所说的“前推二三十年”,正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彼时知识界、学术界和大学校园的求知情形,但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会对那时读书和写作的自由发挥留有深刻的记忆。也许会有描述上的一些差异,不过,今不如昔的感慨,是大抵不会差的。
在不知C刊为何物、如饮冰般地争捧《民主与法制》《法律与社会》《法学研究》《法制建设》《中国法学》《电大法学》《法制日报》,以及才创办不久的《国外法学》(今《中外法学》,下同)《法学译丛》(《环球法律评论》)《法律学习与研究》(《法学家》)《法学季刊》(《现代法学》)《法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法律科学》)等法学报刊的自由博览中,法学知识得以自由流动,法学学术得以“野蛮生长”。
然而,C刊制度的发明和蔓延改变了这一切,在各种反映学科状态的表格上增加决定着资源分配的指标。而在这些指标的不断暗示、诱导和迫使之下,群趋于C刊一途,群趋于学术论文一途,使原本丰富多彩的专业写作体裁、自由宽松的学术氛围和创作环境渐渐发生了改变,书评基本被因噎废食地灭掉了,几乎看不到发表书评的学术期刊,过去常能在期刊上看到的那些轻松活泼而又不失深刻学术启示的文字,包括学术通信、学术综述、前沿动态、编辑与读者、学术札记、补白等,都早已化为了历史的陈迹。取而代之的,是一堆来历不明、含义令人费解、现实中作茧自缚和刻薄寡恩的等级评价名词、概念。
我一直把专业核心期刊和C刊评价体系判作两事。专业核心期刊无辜,C刊(南京大学中国社科研究评价中心制订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缩写CSSCI)评价体系,本来也应当是无辜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后者越界,从原本的图情专业笼子里放出来(不是一般的知识传播概念),与人文社科发展的功利需要,以及有关规模化、有组织地评价学术和有些学科专业管理工作中的“懒政”思维相结合,于是生出一系列始料未及的消极后果,最终打开了罪恶魔盒。好在明白人和坚守者总有。当郭雳注意到随着微信公号自由表达的成功实践愈益增加时,下面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
法学知识绝不能仅仅依靠森严的学科壁垒和晦涩的学术表达来生产。在面向法学初学者的每一堂法学课堂上,在提供给法科学生和一般研究者的各种讲义、答疑、案例分析中,一样有着法学的大学问。
郭雳没有纠缠于纸质、或者微信公号这些传播技术,或是某种期刊制度上的某些差异,而是把重点放在了所承载的知识本身,即相对于核心期刊的专深论文,那些实际上早已被边缘化的知识形态“教学材料”。这里的“教学材料”内涵丰富。
首先,它“一样有着法学的大学问”,明确肯定在教学(即知识传播)过程中不断发生和存在着的丰富经验和知识的重要价值,同专业学术论文所承载的知识和学问一样,它们也是“学问”,而且是“大学问”。第二,法学知识“决不能仅仅依靠森严的学科壁垒和晦涩的学术表达来生产”,在知识呈现方式上,更应具有自由活泼、灵活生动、有阅读兴味的特点。第三,这种“大学问”真实客观地大量存在于日常法学课堂的教学实际中,表现为各种讲义、答疑、试题解析、案例分析等形态。郭雳指出,教学材料至少拥有强基固本、自由创新、清晰可读三大优势,可以推进知识生产和传播。
在表明上述根本立场和基本态度后,郭雳对北大法学院出版《小课堂》的举动作出了说明。
首先,北大法学院向有不断探索和改进法学教育的优良传统,出版《小课堂》,只是近年来持续推进教学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
第二,推出《小课堂》,也是纪念北大法科开办百二十周年的一项活动。按照北大法学院官方认定,1904年《癸卯学制》中关于大学堂设立包含法律、政治两学门的法政科的规定,被认为是北大历史上开办法学教育的正式起点。为此,法学院与国际法学院南北合力,联合创办《小课堂》连续出版物,以为共同纪念。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小课堂》“旨在将法学教师们平日在北京大学和全国其他法学课堂中给学生们传授的学问之道收集汇编,给初学者们提供一本可亲的读物”。为了实现这个朴实而崇高的宗旨,编者果断宣称“三不主义”——不设篇幅限制、不数脚注个数、不求进入各类索引,但求文风清新简明,把道理讲清楚,帮读者搞明白,从而为作者开辟自由、广阔的创作空间。编辑出版物坚持“三不主义”,表明出版者对当下期刊设篇幅、数脚注、迎合索引需要等做法无比鲜明的否定态度。“把道理讲清楚,帮读者搞明白”,完全可以成为编辑出版《小课堂》的标识性口号。
当然,北大并不生活在真空,郭雳对此十分清醒。在卷首语结尾处,他坦率地写道:
我们也深知这些文章对于老师们晋升职称、申请头衔不会有直接助益,但依然不揣冒昧,希望全国有志于法学教育和纯粹研究的同仁,能够将你们在课堂上反复讲授但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教学辅助资料投递给我们。
这段话读来令人深省、也颇耐人寻味。编者明知这些文章可能无助于晋升职称和申请头衔,可为什么还要征集稿件,汇文出书呢?理由只有一条,这就是在编者眼里,那些大量散落在日常课堂上的讲授成果,是其他途径不可获得的重要知识来源,有着其他写作成果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为了鼓励投稿,编者甚至表示,即使是那些出于种种原因无法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也在欢迎之列。
郭雳阐释的创办宗旨,已在第一辑篇目中得到了很好呈现。栏目设计上看,《小课堂》设有“特别呈现” “课堂门启” “课堂札记” “域外课堂”等栏目。每个栏目下面,又视内容丰富程度的不同而别为若干细目,例如“课堂门启”下面就有“课堂映像”“研学小课”“答疑解题”等细目,直入教学过程的各个细微环节。
“特别呈现”刊发了法学院老院长潘剑锋教授关于课程教学若干关系的诠释,副院长车浩对2018年以来近5年间北大法学院教学改革足迹的经验总结,都是对有关教育教学总括性问题深入系统的思考和实践探索。“课堂映像”是教师的授课实录或授课讲义。“研学小课”是有关案例课程的研习记录。
“答疑解题”列有“试卷解码”“课后答疑”两项内容,是对课程学习和考试结束后进行教学指导的进一步延伸。应当说,这个环节极为重要。现实中,课业和考试结束后,学生通常只顾分数,不大追究学业上还有哪些漏洞和问题。即便有的学生想弄明白考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但如果没有答疑或考题评析这个环节,学生的需要就无法满足,虽然考试通过,但问题依旧存在,渐渐累积,则问题成堆,最终影响学业质量,难以实现教学的预期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设置答疑解题这个栏目,本身就暗示着一种完善的教学制度的必要。对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掌握永无止境,所以教学和学习的任务并不会因为考试的结束而结束。
“课堂札记”主要呈现教师备课、授课过程中的经验体会和相关思考。这个栏目的设计,为引导和激励教师留心观察和改进教学法,潜心钻研教学业务,不断积累课堂教学经验提供了平台。“域外课堂”则重在介绍和展示域外经验,是为扩展域外视野和交流互鉴开辟的一个窗口。
《小课堂》的创办出版可说是北大法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中心教育理念的一个具体体现和最新表述。前面说到,北大法学院素重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不断探索和切实改进教学法,而且还无私地将成功经验和好做法外溢给兄弟院校,这已成为北大法科的一个优良传统。
这个印象和判断,不光来自文献记载,如20世纪20年代的废门改系、选科制的实行及其在全国的普及,又如“文革”结束后恢复法学教育,法律系经常组织开展法学教学改革研讨活动。1989年12月9日《中外法学》杂志社在勺园举办过一次“法学教育改革座谈会”,参会者不仅有教师和学生,还有实务工作者,话题遍及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材编写、教师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这次活动后来写成综述,发表在《中外法学》1990年第1期。我当时在西北政法教务处工作,经常检索全国法学院校教学动态,这篇综述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除了这些纸面信息外,近二十多年来,由于工作关系(法律教指委、全国法学专业自考委),我和法学院老领导潘剑锋教授经常见面交流,一起讨论一些问题,交流一些看法。从老潘那里,我获得了很多北大法学院有关教改和课程建设方面的宝贵信息,包括做法、想法、经验和感受,极大丰富了我观察和思考的视野。我也经常向他报告北大法学院的有些可复制做法被移植和发挥作用方面的一些情况,如2004年北大法学院研发的一整套法律硕士教育方案的示范意义。老潘对教育事业的执着敬业、办事公道和兼善天下的博大情怀,令我十分敬佩和感动。
“回归教育本质、回归教育初心”,呼口号易,实行綦难。《小课堂》的编辑宗旨和初现样式,可以留给人们很多的思考和启示。当中国的教育改革正与“五唯”,特别是“唯论文”等顽瘴痼疾奋力厮杀、激战正酣之时,北大法学院保持定力,一如既往地按照理性判断,在人才培养这个关键环节上持续地用心、用情和用力,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始终坚守开办法学院的初心和使命,务本、真诚、敬业,认定在法学院的小小课堂里面有大学问、真学问。这种可贵品质,不正体现着一所“令人尊敬的法学院”(徐显明语)的高尚风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