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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言:保监会披露的16份监管函中,君康人寿、华汇人寿、长安责任保险等三家险企将被采取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监管措施;保监会下一步还将继续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
财新记者 杨巧伶/文
保监会开始治理问题险企的违规股权了,首批三家保险公司的违规股权被邀去强制退出,而据称这还只是刚刚开始。
保监会近期对16家险企下发了公司治理监管函,要求其限期整改公司治理存在问题,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保监会在已下发监管函中明确提出将对部分险企违规股权问题进行处置。近日,保监会发文明确,对于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险企,具体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监管措施。
10月26日,保监会共对11家险企下发监管函,其中,保监会明确提出,将对长安责任保险、华汇人寿两家险企存在的违规股权进行处置。10月11日,保监会对君康人寿等五家险企下发监管函,其中亦明确在监管函中提及,将对君康人寿违规股权进行处置。这意味着,君康人寿、华汇人寿、长安责任保险三家险企的违规股权下一步将被强制退出。(参见《财新周刊》2016年第45期“君康人寿易主”)
根据监管函披露,君康人寿、长安责任保险存在违规股权代持等问题;华汇人寿存在违规股权代持、超比例持股等问题。
君康人寿股权代持问题具体指股东福建伟杰投资有限公司代替股东福州天策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康人寿3.2%股权;长安责任保险违规股权代持具体指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代替天津中方荣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长安责任保险1.5亿股股权以及股东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代替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持有长安责任保险0.5亿股股权。保监会未披露华汇人寿股权代持及超比例持股的具体股东名单。
除对险企问题股权问题进行处置外,10月26日下发监管函中,保监会还对关联交易问题突出的险企采取了一定期限内禁止与其重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监管措施。这包括百年人寿、中华联合保险集团、信泰人寿、利安人寿。
保监会表示,在监管函中明确禁止部分公司与其重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六个月,目的是督促其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
保监会还要求,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百年人寿、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与上海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网金控股(大连)有限公司、大连爱立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下列交易:一是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二是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中华联合保险集团及集团内保险子公司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六个月。
信泰人寿被禁止与直接或间接与嘉兴信业领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领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述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提供上述交易六个月。
保监会要求利安人寿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至利安人寿投资关联方的信托项目完全收回本息之日止,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上述关联交易。
10月11日下发监管函中,保监会亦禁止了渤海人寿、君康人寿、上海人寿、阳光人寿等与其重要关联方开展上述交易六个月。其中,渤海人寿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六个月。(详见财新网“五家险企同接监管函限制开展关联交易六个月”)
保监会在上述监管函中要求,上述禁止期限满之日起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10月26日被下发监管函险企还包括华安资产、鼎和财险、长江财险、安心财险、弘康人寿等五家险企,这些险企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等方面。此外,华安资产、鼎和财险还存在股东关联关系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保监会要求,上述五家险企需对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至保监会。■
责任编辑:凌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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