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严妆》,蔡涵墨著,中华书局,2016年。
文︱虞云国
《历史的严妆》(下称《严妆》,蔡涵墨著,中华书局,2016年)是关于南宋史学史的论文结集,正如副题所示,全书聚焦的乃是“解读道学阴影下的南宋史学”。除去附录关于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的书评,全书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秦桧研究”两篇论文,分别辨白了受道学改塑的秦桧形象,抉发了久被遮蔽的秦桧与道学的关联。第二部分“文本考古学”两篇论文,前一篇讨论蔡京传记的文本史,后一篇探究孙觌、朱熹对北宋亡国史的不同书写。第三部分“道学与历史”三篇论文,依次探讨了道学对杨仲良的《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陈均的纲目体三部曲与李心传的《道命录》等史家与史著的深刻影响。纵观全书,议题丰富而论点出新。
尽管已见有多篇评论,读毕《严妆》,却仍感意犹未尽。这篇书评不拟逐一评骘其所有论题,仅以其秦桧研究为中心而略说管见。之所以如此选择,一是这一部分份量最重,约占全书的三分之一,足以成为独立的专著;二是最足以代表著者在方法上的尝试与结论上的立异;三是秦桧其人及其真相最能激发一般读者的兴趣。
秦桧的历史实相
众所周知,秦桧蓄意地破坏过历史记录。这种破坏,在《严妆》看来,既使“真实”的秦桧成为“不再能讲出的故事”,也使其后来形象的“历史神话的创造成为可能”;这种“创造”,即如其主打论文正题所揭示的:“一个邪恶形象的塑造。”(《严妆》2-4页。以下凡引《严妆》,仅标页码)秦桧形象的被型塑问题,下文另有分解;这里先讨论秦桧专政的历史实相。只有把握了这一实相,才能准确认识秦桧形象的自我型塑以及道学家与史学家对其专政形象再形塑之间的关系与差异。
绍兴八年(1138),宋高宗独相秦桧,定策议和。按刘子健说法,南宋君主政体自此开启了“专制(autocracy)模式”,即朝政决策由皇帝与其代理人独断或共谋,其他官僚无权折冲其间;而绍兴十二年体制(以下径称和议体制或体制)确立,则标志着南宋政权转入了刘子健所说的“独裁(absolutism)模式”,即宋高宗与其代理人秦桧大权独揽,无情压制乃至残酷迫害持异见的朝野官僚或士人(参见《中国转向内在》11、16页)。秦桧专权往宽里算,应从绍兴八年算起;但其相权臻于极盛,则在和议体制确立以后的十四年间。我们即以这一时段作为主要考察范围。
岳飞之死,既是供奉给和议体制的牺牲,也是宋高宗与秦桧为维护这一体制开始全面专政的信号。出于体制维稳的头等需要,作为皇帝的唯一代理人,秦桧只有动用专政的武器,来压制所有非议新体制的反对者。所谓秦桧专政,严格说来,应该是宋高宗与秦桧专政,之所以只提秦桧,乃基于《严妆》讨论的只是秦桧形象。
一般说,所谓历史实相,即历史上实存过的人与事的真相。由于历史的不可再逆性,历史学注定了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无法直接对话,只能通过中介史料来认识,它追求的是尽最大努力复原历史。问题在于,秦桧对历史纪录的清洗与篡改,是否也让能证明其专政的实相“即便不是完全不存在,也是相当稀罕的物件”?《严妆》对此并不乐观,但借助历史记录与史界成果仍能勾勒出秦桧专政的基本实相。
秦桧献策议和,引来了一片声讨。尽管有宋高宗力挺,所有反对者无不遭到贬黜甚至放逐,但铺天盖地的反对声浪却让这对君相严重缺乏安全感。对异见官僚士大夫的迫害之闸,在绍兴八年冬已经开启,但直到绍兴十一年岁暮,仍停留在罢黜贬谪的层级上。
自开国以来,对立国大政,北宋士大夫官僚已形成了议政论证的一代政风,这是君主官僚政治的一大进步。宋人自谓,“我宋之祖宗容受谠言,养成臣下刚劲之气。朝廷一黜陟不当,一政令未便,则正论辐辏,各效其忠,虽雷霆之威不避也”(《西畴老人常言》),褒扬的正是这种风气。尽管经历蔡京专权的打压与摧折,官僚士大夫群体中以天下为己任者仍大有人在,议论朝政的刚劲风骨犹然劲挺,不断有官僚与士人发声上书,明确质疑和议体制,坚决抗议秦桧专政。
对秦桧在宋高宗支持下,通过杀岳飞,最终完成军队姓赵的大问题,藉此推动宋金和议,稳定偏安政局,已有史家从祖宗家法与地缘政治等角度作出辩护。对这些问题的基本见解,笔者已有阐述(参见2017年7月10日《上海书评》拙文《大宋的军队必须姓赵——评〈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这里只对秦桧专政的历史实相略作概述。
出于体制维稳的头等需要,作为皇帝的独家代理人,秦桧清醒地知道,扼制舆论、排斥异己,与独居相位、专擅朝政之间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权相深谙其道:只有动用专政的武器,才能彻底钳制朝野持异见者。
秦桧专政最关键的招数就是“择人为台谏”,让原来兼具监察职能与议政职能的台谏官沦为其私人鹰犬,指东不西,成为他打击政敌、左右舆论的忠实工具。台谏官只要甘当鹰犬,不出二三年,秦桧就让其位至执政,以“弹去执政,补以言官”一箭双雕的手法,既使执政不可能凯觎其独揽的相权,又将执政高位作为网罗台谏的诱饵。这样,秦桧便把独相之权和监察大权都牢牢操控在手。在用人之术上,不论台谏,还是执政,抑或其他要职,秦桧专用柔佞而无名望的小人。柔佞最适合做鹰犬;无名望就不能与之抗衡,旨在利于独相与专政。一旦谁有立异迹象,秦桧就毫不手软地汰除异己,包括万俟卨这样曾经最忠实的走狗。
在秦桧专政环节中,任人唯亲只是小菜一碟。绍兴十二年,其子秦熺殿试第二,仕途上一路飙升,仅三四年就迁至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讲。绍兴十八年,升知枢密院事,贵为执政,立朝仅在乃父一人之下,这种父子同朝共为宰执的殊荣,前朝唯蔡京父子差可一比。秦桧的长孙秦埙省试、殿试均为第一,道理你懂的:考试官都是秦桧提的名。次孙秦堪只管扶秦桧上朝,也让他直个龙图阁玩玩,但他还牛不过其弟秦坦,乳臭未干就直秘阁了。秦桧之兄秦梓官至翰林学士,其弟秦棣尽管是酷吏,也做到宣州知州。秦桧的妻兄弟中,王㬇官至临安知府,王会、王曮也都出任知州。岂止官二代、官三代,连妻子王氏的裙带上也都系着一串州府级的高官。至于那些不做官的妻兄弟,凭恃权势,恣为不法,夺人田宅,役使守令,也都有案可查的。
专政期间,秦桧把严禁私史、大兴文字狱与钳制思想、压制舆论、打击异己、迫害政敌结合起来,长达十余年。持异见而受迫害的官僚士大夫代表有赵鼎、李光、胡铨、张浚。其中赵鼎与李光最受秦桧嫉恨,必欲除之而后快,最后赵鼎为免“祸及一家”绝食而死,李光的长子与次子随侍父亲死于贬所。因赵鼎案而牵连的知名人士有王庶、张戒、曾开、李弥逊、方滋、张九成、宗皋、解潜、高闶、李椿年、荣嶷、王佐等;因李光案而株连的,除其子孟博、孟醇、孟津与其弟李宽,还有邵大受、刘一止、周葵、朱倬、朱敦儒、胡寅、史才等。这串名单还可以列得更长更具体,每个姓名背后都殃及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
对元祐党籍、庆元党禁与秦桧专政中受迫害对象,美国学者囊括了三个事件关键年代前后各三十年所有现存宋人文集,对三大群体中所有人际关系进行了大数据的文本检测,发现元祐党人仅是小群体的松散结合,庆元党禁则是与一核心人群紧密联系的群体,而秦桧专政中受迫害成员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魏希德《唐宋史研究中的数字化语文学》,《唐宋历史评论》第三辑)。这一结论也有力反证:秦桧专政是对所有持异见的朝野士大夫官僚的全面专政。
对秦桧专政下肃杀恐怖的政治气氛,在权相死后六年,有一位进士这样陈述亲历的感受:
顷自秦桧误国以来,奸臣相继専党擅权,无所不至,钳天下之口,结天下之舌,于今几年矣。国家利害人不得言,言之则祸不旋踵,大者殛于海隅,小者毙于囹圄。以致在朝则以讹言为禁捕,在学则以谤讪为屏罚,科举则以时忌为弃黜,遂令天下之忠臣义士,抚膺扼腕,相视切齿,髙举远引,甘心自弃于南山之南、北山之北。或佯狂于闾阎,或飘蓬于江海,或慷慨而悲歌,或如痴而似醉,至于郁郁而病,愤愤而死者多矣!(《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七和州进士何廷英上书)
台湾学者黄宽重先生对秦桧的定和议与杀岳飞作过有理据的剖辨,但仍认定,秦桧专政是“政治上的恐怖时代”,他“以恐怖手段来钳制思想,打击知识分子的尊严,虽然维护了自己一时的权位,却断送了南宋兴复之机,应当是秦桧被视为历史罪人的重要原因”(《秦桧与文字狱》)。
秦桧正面形象的自我型塑
自儒家史学确立了“孔子著《春秋》而乱臣贼子诛”的传统以后,反观中国历史,还少有无道暴君与乱臣贼子全然不畏惧倒行逆施“上史书”的。他们在位执政期间,尽管专政独裁,祸国殃民,却总有意地自我型塑成忧国爱民的贤君明相,处心积虑留一个高大上的形象,让当时子民拥戴,对后世历史撒谎。白俄罗斯学者德·阿宁指出,“每个独揽大权的领袖人物,实际上自己就是历史学家”(转引自金雁《十月革命的真相》),说的就是大权独揽者对正面形象的自我书写。秦桧与宋高宗也是如此,这里主要仍说秦桧,也必然牵涉到宋高宗。在维护与吹捧议和体制上,他们必须同舟共济:宋高宗对继统合法性的自我标榜与对中兴之主的定位向往,亟需秦桧参与炒作;秦桧对独相专政久暂的紧张与此生功罪臧否的担忧,更取决于宋高宗的用舍与意向。
在正面形象的自我形塑上,秦桧费尽心机在三方面下足了功夫。
秦桧最重要的招数是,挟皇帝以自重,赖御评而标榜。这招主要表现在宋高宗对他的封拜制词与赐额题赞上。如前所述,出于利益攸关,他俩必须抱团取暖,这些皇帝制词也可视为秦桧另类的自我型塑。
绍兴十一年,秦桧由右相晋升左相,仍独居宰相之位。在拜相制词里,宋高宗首先揄扬他的学问、德行、节概与威名:“学穷六艺之蕴,行全九德之纯。气节冠于古今,声名震乎夷夏”;然后表彰他对国家、生民、君上、治绩的贡献:“忠惟社禝之安,志切生灵之念。耻君不及尧舜,有言可稽;致治庶几成康,惟力是竭”;最后将他媲美汉唐两大名相:“用兵行师,则頼指踪于萧何,解纷维艰,则寄安危于裴度。”
次年,秦桧加封太师,在制词里,宋高宗再次以帝师、贤人与真宰相为其定位:“三公论道,莫隆帝者之师;一德格天,乃大贤人之业。睠时眞宰,为世宗臣。”然后,将其才能、大任、节义与忠信分别比之孟子、伊尹、程婴与苏武:“心潜于圣,有孟轲命世之才;道致其君,负伊尹觉民之任”;“节义著于艰难,正程婴存赵孤之比;平生仗于忠信,见子卿持汉节而还。”最后,力挺他们君相一体的亲密关系:“险夷一致,首尾七年;谋皆同予,国无异政。”
绍兴十五年,宋高宗赐第秦桧,御书“一德格天”阁名,依然比之为伊尹,以“天民之先觉”辅佐成汤(宋高宗隐喻自己)造就不朽功业。绍兴十九年,宋高宗特命为秦桧画像,并御笔题赞道:“惟师益公,识量渊冲。尽辟异议,决䇿和戎。长乐温清,寰宇阜丰。其永相予,凌烟元功。”题毕遍示朝臣,然后藏于秘阁。
绍兴二十五年,秦桧自知来日无多,上疏要求与儿子秦熺一起致仕,宋高宗仪式性地下诏不允,仍不忘表彰他“独运庙堂,再安社稷”的贡献。秦桧去世前不久,进封为建康郡王,制词依旧将其称为匡佐中兴的一代名相,所谓“眷予不召之臣,光辅中兴之运”;全面推重他一生的事迹与功业:“早坚不夺之节,力拯无穷之基。自登冠于宰司,首定盟于邻好。大䇿非凡所见,咸胥动以浮言。元老克壮其犹,独秉持于素守。上以遂予一人之孝养,下以成尔万姓之安居。不矜功业之光明,复立规摹之宏远。劝农桑而臻冨庻,兴礼乐以道中和。国制旣成,天休来萃。”最后两个四字句,把规摹一代体制与取得安定局面都与秦桧挂上钩,正面形象树立也得够崇高的。
秦桧死后,非议蜂起,宋高宗仍坚决维护其形象:“力赞和议,天下安宁,自中兴以来,百度废而复备,皆其辅相之力,诚有功于国。”秦熺也为乃父争取到神道碑上的御题碑额“决策元功,精忠全德”,企望其正面形象永不倒,只可惜已无士人肯为这位“元功”撰写碑文了。
秦桧最常用的招数是,以专政为大棒,以利禄为钓饵,诱使趋附奔竞的帮闲文丐为他大树特树正面形象。
绍兴十一年岁末,利州通判程敦厚致函称颂秦桧:“见几似颜子,任重似伊尹”;作为回报,秦桧让他还朝改任秘书省校书郎。尝到了甜头,事隔十年,这个绝不“敦厚”的士林败类再献《绍兴圣德诗》,吹捧秦桧“诞生圣相扶王室”,果然又迁直徽猷阁。十二年殿试,士子杨邦弼在策论中歌颂今上同时不落秦桧:“又得贤相,相与图治,中兴之功,日月可冀”,遂以第三名而题名金榜。黄州知州曽惇拥护议和体制,献诗秦桧,歌功颂德:“裴度只今眞圣相,勒碑千载可无人?”“问谁整顿乾坤了,学语儿童道相公。”比之为平定藩镇的唐代名相,连黄口小儿都称道他整顿乾坤的功业。
绍兴十八年,敷文阁待制张嵲献诗,阿谀秦桧“道冠伊、皋,功逾周、召”。周紫芝也多次献颂寿诗,先是“圣贤一出五百岁,开辟以来能几人”;继而“时相论功固自贤,真儒一出定千年”。谄媚不断升温,不啻是林彪那颂圣名言的南宋版:秦桧这样的真儒、圣贤,历史上五百年乃至上千年才出一个啊!中书舍人刘才劭吹捧秦桧“道义接丘、轲之传,勋名真伊、吕之佐”,把孔子、孟子、伊尹、吕尚都用上了。陈元裕称颂他:“天欲治平,使我公归;时方艰虞。为苍生起。”
自宋高宗御题“一德格天”后,逢迎拍马的诗篇书启雪片般地送入相府,最获秦桧嘉许的启文是“我闻在昔,惟伊尹格于皇天;民到于今,微管仲吾其左祍”,这是权相自比伊尹、管仲,对自己形象做的历史定位。大获其青睐的诗句则是“朝回不入歌姬院,夜半犹看寒士文”,他显然有意自塑为关心寒士的君子与宵旰达旦的贤相。据赵甡之《遗史》说:“自桧擅权,凡投书启者,以皋、䕫、稷、卨为不足,比拟必曰元圣,或曰圣相。”
秦桧最露骨的招数是,亲自操刀上场,打造正面形象。
和议体制确立不久,为维护体制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秦桧及时有力地配合宋高宗启动了一个形象宣传工程。次年,他为宋高宗御书《绍兴石经·诗经》写了题跋,毫不含糊地为今上型塑了身兼君师的伟大形象。他首先论证:“自古圣王在上,则君师之任,归于一致”;随即歌颂“主上以天锡勇智,拨乱世反之正”,所谓拨乱反正,显然兼指对外与金议和,对内再夺兵权。紧接着,秦桧阿谀奉承“尧舜君师之任,乃幸获亲见之”,肉麻吹捧到无以复加,潜台词呼之欲出:今上作为“君”继承了尧舜(据《严妆》说,“尧舜”这里隐喻宋太祖与宋太宗),作为“师”则继承了孔子。当然,最重要的是为和议体制抹粉贴金:“乾坤之清夷,世道之兴起,一人专任其责,所为经纶于心,表仪于身,勤亦至矣。”最后,秦桧没忘表忠心:“所望于丕应者岂浅哉!《诗》不云乎:思皇多士,生此王国。王国克生,维周之桢。臣愿与学者勉之。”意思说,伟大的君师对丕然响应者寄予的希望还少吗?《诗经》不是说:美哉,这众多的贤士,生活在这个王国,这样的王国才能够贤士辈出,成为周代的骨干之臣。我愿意与你们学者共勉之。在题跋里,秦桧不忘自塑形象,隐然自诩国之干城的同时,也把自己树为君师寄望的第一追随者。总之,热捧体制也罢,吹嘘今上也罢,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标榜自己在辅佐皇帝与缔造体制上的丰功伟绩。
绍兴十四年,宋高宗视察太学(由籍没的岳飞府第改建而成),颁赐先圣孔子赞。其后十余年里,他为七十二弟子陆续作像赞,直到秦桧去世前,御制《先圣先贤图赞》最终全部完成。宋高宗御制了序文,籍以自我表彰“其于治道,心庶几矣”。在序文里,他接过秦桧十余年前的说辞,自诩“帝王之式,古今之师”,毫不谦让地以身兼“君”“师”的双重地位将自己与孔子混而为一;至于“贤于尧舜,日月其誉”的自我点赞,正如《严妆》所揭示,旨在让南宋臣民潜移默化地接受这样的评价:“高宗缔造的文化与政治复兴,‘贤于’王朝建立者宋太祖与宋太宗的成就。”(122页)其时,秦桧已快走到生命的尽头,仍勉力为御制图赞与序文写了题跋,次年,在他死后,这篇题跋连同高宗的图赞与序文一起勒石太学,历时十二年的宣传工程这才大功告成,而高宗序文与秦桧题跋,无疑在为这一宣传工程相互背书。
宋高宗画像
秦桧死前两个月才告完成的题跋碑记,既是这一宣传大工程的点睛之笔,也是他自我形塑正面形象的收官之作。在这篇碑记里,秦桧浓墨重彩地型塑了自己的形象。他开笔就说,“王者位天地之中,作人民之主”,“王者之道与儒同宗”,明确界定了宋高宗的地位,将帝统与儒统合二为一。紧接着就为“王佐”定位,“出治者为纯王,赞治者为王佐,直上下之位异耳”,不言而喻,今上是“纯王”,他就是赞治的“王佐”。“纯王”与“王佐”拥有相同的本质,只是地位与职守有上下差异而已,这一论证与北宋倡导的君主“与士大夫治天下”梦想巧妙地绾结起来。他然后强调:“共成一王之业,必无邪杂背违于儒道者也”,“而缙绅之习或未纯乎儒术,顾驰狙诈权谲之说,以侥幸于功利”。秦桧抨击所有反对者“邪杂背违”、“狙诈权谲”,都是背离或有害“共成一王之业”的人,为自己在独相以后镇压所有政治异见者作了合法性论证。他继而着重指出,“文王之文,孔圣传之,所谓文在兹者,盖道统也”,这样一来,宋高宗及其钦定的和议体制就寻找到了“道统”的思想资源。秦桧笔下的“道统”,不仅将政统与学统合而为一,即宋高宗在政治上继承文王,在文化上直接孔子;而且在为宋高宗提升崇高地位的同时,也为自己预留了历史的定位。正如《严妆》所说,“秦桧无疑宣称(高宗默认此宣称)这是北宋道学家所提出的‘共治’理念的完成”,只有宋高宗作为“纯王”与他秦桧作为“王佐”,“才是合法的、真正的道统继承者”(107页)。秦桧最后重申:“今氛曀已廓,由于正路者,盍一隆所宗,上以佐佑纯文之收功,下以先后秉文之多士。国治身修,毫发无恨”,“而模范奎画,其必有所得矣”。这段结语不啻宣布,绍兴十二年体制才是唯一的“正路”,与前文指斥的“邪杂背违”的“邪路”划清了界线;同也向所谓的“秉文多士”抛出了诱惑性的许诺,你们只要“一隆所宗”,拥护这一体制,沿着“正路”而不走“邪路”,所得回报必定可观。诚如《严妆》所指出,“隐藏在辞藻华丽的结论背后,是语带威胁地警告那些不打算选择‘正路’的人”(116页)。
尽管北宋晚年已有“方今圣人以道统有天下”的说法(《演山集·鄂州白云阁记》),但道统的内涵仅局限于从古至今帝王之间的继承统绪,也就是所谓的“帝统”(或“政统”)。学界原先认为,直到朱熹手里,“道统”才改铸成道学政治思想的核心理念之一。《严妆》梳理了秦桧与道统说之间长期沉埋的历史,提示了对南宋政治史与思想史研究的几点新见。其一,“道学绝非在政治真空中发展,道学努力争取在宋朝政府既有的政治结构中保有一席之地”。其二,秦桧的道统说“将界定与贯彻大道内涵的重责大任赋予君王,也就是道统的继承人”。其三,从秦桧到其后的史弥远,从朱熹到其后的李心传,对“道统”内涵与统系都有各自不同的言说,“可见道学家与国家竞相控制一套惯用的修辞,这也型塑了宋朝和随后几个王朝的理学特色”(151、158-159页)。这些提示颇有启发性。然而,有必要指出,其一,秦桧的道统说,要害在于让政统代领学统(或者说,让帝统主领道统),落脚点在政统(或帝统)上;说到底,是对儒学道统说的利用,仍在汉武帝以来利用儒术的延长线上。其二,朱熹着手对“道统”内涵的转移,将这一大任归于道学家,旨在标举道统高于政统,主张以道统制约政统。在秦桧与朱熹那里,用的尽管都是“道统”概念,但内涵与指向却完全不同的。类似这种不同政治派别对同一政治术语作出南辕北辙解读的例证,在中国古今政治思想史上并不鲜见。
临终遗表是秦桧的垂死作秀。他提醒高宗,议和体制“虽渊衷之素定,在愚虑之实深”,“谨国是之摇动,杜邪党之窥觎”,这无疑是其政治遗言。他最终陈诉:“臣形留神往,泪尽辞穷。忧国有心,敢忘城郢之䇿;报君无路,尚怀结草之忠”,告别人世前仍念念不忘地自我形塑为鞠躬尽瘁的贤相,忧国忠君的名臣。
综观秦桧的自我型塑,用到的评语有真儒、王佐、贤相、圣相、元圣等等,用以比拟的历史名人,仅上文提及的就有皋、䕫、稷、卨、伊尹、周公、召公、姜尚、管仲、孔子、颜渊、孟子、程婴、萧何、苏武、裴度等等,不一而足。然而,历史能以秦桧自我型塑的正面形象来为他盖棺定论吗?
秦桧负面记录的强权清洗
由于印刷术的发达与文化政策的相对宽松,自北宋中期起,逐渐呈现出官史与私史并行不悖且交互渗透的趋势,这种从官修历史向私撰历史的再转变与私人著史势头的不断增长,本来是有利于史学发展与文化多元的。但和议体制一经确立,就面对朝野士大夫的激烈反对,秦桧(包括宋高宗)产生了深切的焦虑,既担心维护体制的专政措施被记录进私史笔记,更忧虑这些非官方著述在日后交互渗透中最终进入官方历史。
从决策议和的绍兴八年起,为达成绍兴十二年体制,宋高宗与秦桧必须垄断对朝政的所有话语权,绝不允许出现任何反对的声音,更不允许朝野异见人士形成一股力量。因此,从秦桧独相开始,“政治肃清是政府的政策”(129页),而秦桧则是前台奉行这一政策的唯一主角。和议体制甫一确立,这种“政治肃清”便急遽升级,及至秦桧在世最后两年愈加变本加厉。秦桧对政敌一连串的镇压与迫害,背后都获得皇帝的支持或默许,正如有学者指出:“设置文字狱决非是秦桧个人的政治需要,而是宋高宗和秦桧共同的政治需要。”(王曾瑜《绍兴文字狱》)
秦桧为维护和议体制发动的“政治肃清”,主要采取相辅相成的两种做法。首先来看秦桧冠冕堂皇的正面做法,即全方位控制官方历史的话语权。
秦桧先是让其兄秦梓,不久就命其子秦熺主管秘书省,直到自己去世。秘书省兼有典藏图书文献与编纂官方史籍的两大职能。秦桧此举用意有二,一是借征集图书之名,行查禁违碍文献之实;二是操控官方历史的编纂权,删改涉及其负面形象的原有记录,垄断形塑正面形象的历史书写。在独相的全时段里,秦桧还有意不给记录皇帝言行的起居郎配齐属员,致使实录院运转陷于停顿状态,造成起居实录的严重空缺,让后世史家无从获取其专政时期的原始档案。
绍兴十二年,秦熺以史臣身份上书,为秦桧操控下的官史书写定下基调。他首先称颂和议体制“惟修和通好,实今日之计”;接着吹捧乃父“大节孤忠,奇谋远识”;继而诋毁以赵鼎为首的异见派,对当下体制“阴怀首鼠”,“阴结党羽”,“诳惑天听,沮败善类”;最后提醒皇帝:“今日之举,非君相合德,深见事情,曷有克济!”
果不其然,秦熺主管秘书省,垄断修史权,对和议体制确立之前与之后秦桧史迹纪录进行了全面篡改或清洗。一方面,他凭借主持编纂从高宗登基到绍兴十二年体制确立的《建炎以来日历》的职权,全面洗白了乃父(当然也包括高宗)的负面记录;另一方面,绍兴八年秦桧独相以后,官方记载清一色都是歌功颂德之辞。即便秦桧去世前后不久,其余党为掩盖与秦桧的某些联系,仍对历史记录大动手脚。所有这些,正如史家李心传所说:
自秦桧再相,取其罢相以来一时诏㫖,与夫斥逐其门人章疏或奏对之语,稍及于己者,悉更易焚弃,由是《日历》《时政记》亡失极多,不复可以稽考。逮其擅政以来,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矣!
而秦桧倒行逆施的负面做法,即全面禁绝私史,大兴文字狱。
绍兴十四年,秦桧要求全面禁止私家史著。秦桧“乞禁野史”,高宗就肯定私史“尤为害事”,双方对话有几点值得拈出。一则说“靖康以来,私记极不足信”,也就是说,这对君臣严禁的是北宋灭亡到和议体制确立期间的私记野史。这一时段里,宋高宗从幸存的皇子一跃成为中兴“圣主”,秦桧则由靖康末年的存赵节士历经北上南归的曲折风波,惹上了“奸细”嫌疑(尽管这点至今仍缺乏有力的证据,但据刘子健《秦桧的亲友》考实,秦桧“通过北方的汉奸,获悉金人的动静意向,这汉奸就是他双层亲戚的表弟郑亿年”),最终登上辅佐“圣主”的权相之位,对朝野议论中些微质疑都高度敏感而极端恼恨,君相双方似都有些经历不欲载诸史册。二则说“《实录》惟当记政事之大者,其细事自不必书”,也就是说,官修史书宜粗不宜细,藉此把许多他不便传之后世的历史细节过滤干净。三则说史书应“尽记时事,不敢自立议论”,也就是说,官史只能记录事项,不能妄发评议。四则说“史官须有经学,乃可用也”,也就是说,官史即便要评论史事,也必须采用定于一尊的官方观点,不能与赵家的说法相冲突。
严禁野史私记运动很快推向全国,私史一概斥为“惑世之异端”,无论撰写或收藏都变成了政治问题。秦桧尤其憎恨野史曲解他在开封之围中的慷慨义举,指使御史台以违禁的罪名作为执法的依据。查禁随即超出私史范围,还包括士人官宦的诗文。禁史运动迅速构陷了一连串文字狱。绍兴十七年,有人承风希旨地揭发:“会稽士大夫家藏野史,以谤时政”,已遭远谪的会稽李光家族被迫烧毁万卷藏书。绍兴十九年岁暮,秦桧的追随者林机再论“私史害治”:“访闻有异意之人,匿迹近地,窥伺朝廷,作为私史,以售其邪谋伪说”,要求“密加搜索,严为禁绝”。宋高宗表态:“宜行禁止,许人陈告。”次年岁初,秦党肆意采取“钓鱼”与“恶讦”等手法,搜集到李光在非公众场合的唱和诗文,提供给御史作为证据,还告发李光之子李孟坚承认其父在放逐期间写过“诽谤性”的野史。孟坚随即刑拘入狱。历经三月结案,李光以“常出怨言,妄著私史,讥谤朝廷,意在播扬”贬得更远并不得恩赦,其长子孟传与中子孟醇死于随侍的贬所;孟坚则以“怨望朝廷,记念所撰小史,对人扬说”,除籍编管;同时受株连的还有与李光通函的胡寅、程瑀、张焘、潘良贵等八人,分别处以安置、降官等处分。
作为文字狱,李光小史案罗织之广堪称当时之最,程瑀《论语说》案则别有一种个案意义。受李光案株连,程瑀降官,不久去世,其遗著《论语说》由旧友洪兴祖为其撰序,故交魏安行为之刊行。秦桧得知,示意言事官弹劾,诬陷程瑀解说《论语》时“唱为异论”,“害教惑众”,其子孙四人与洪、魏“结为死党”,“朋附鼓唱”,提醒朝廷“如不痛惩,必为乱阶”。最后,魏安行抄没家产,与洪兴祖双双除名勒停,广西编管(洪兴祖死于贬所);程瑀虽死,仍将其长子罢职,次子与嫡孙不再授官;《论语说》毁版,已印行书籍全部销毁。在禁毁此书时,秦桧发过一句话,道出其刻骨的隐忧:“后世信其言为是,而议我为何人?”(《胡澹庵先生文集·程公(瑀)墓志铭》)指向很清楚,必须销毁所有不利他的负面记录,让天下后世只看到他的正面形象。
李光画像
不仅如此,朝廷随即下令各州军,民间书坊不得擅自刊行托名前辈的“诡僻之辞”,凡未经申报而自行刊印的异说书籍,一律禁毁。这是秦桧通过法令形式禁止有损其形象的文献图书扩散流布的措施之一。如果说,崇宁党禁时也禁毁过苏轼与黄庭坚的著作,那是“因人禁书”,文禁还只是点射状态;这次禁令却“因书禁人”,凡与和议体制没保持一致,或有妄议今上与权相的任何嫌疑,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划为所谓“异说书籍”,文化专制已如一张大网,笼盖着朝野所有异见士人。据学者研究,包括李光案与程瑀案在内,绍兴文字狱有二十四起之多,而凡是“无以判明是否有文字指斥乘舆,讥讪朝政者,为准确起见,一律不列入”(王曾瑜《绍兴文字狱》)。然而,即便这二十四起文字狱也足以暴露秦桧专政的惨酷实相。
文字狱只能查处形诸文字的不同政见者,却不能禁绝同时代士人停止思想与发表议论。于是,文禁随即升级为语禁,因言获罪的知名官僚士大夫有白锷、张伯麟、洪皓、朱弁、张邵、胡舜陟、姜师仲、范焘、折彦质、吴说、吴栗、张昉、袁敏求等,胡舜陟最后死在狱中。以言治罪始于绍兴十三年,在秦桧专政年代也成了常态。不妨摘引几条以言得祸的罪名,有“指斥乘舆”,“讪谤朝廷”,“非笑朝政”,“倡为异议”,“私相议论,妄及朝廷”,“恣为毁誉,动摇人情”等等,不一而足,有兴趣者倘若逐一译为现代语,也够让你大开眼界的。最奇葩的是,范焘曾多次上书反对议和,已被开出官僚队伍,绍兴十三年,他有事刚到临安,就扣上了“虑其妄鼓唱,为国生事”,即担心他妄发有害言论,危及国家安全,可怜他一言未发,却落了个编管广西,永不放还。告讦是告讦者的投名状,专政是专政者的杀手锏,两相结合铸就了专政年代肃杀阴森的政治环境。张邵虽然活过了秦桧时代,但当年那种政治生态下被迫焚毁平生诗文史传旧稿时,不禁对子弟长叹:“今士大夫有告言连坐之风,一或抵罪,家破名灭,竟亦何禆?”(周必大《张公(邵)神道碑》)
秦桧晚期,老病交侵,惟恐自己一死,张浚、李光等东山再起,苦心经营的正面形象毁于一旦,决心罗织大案把主要政敌一网打尽。于是,从贬所追捕赵鼎之子赵汾入大理寺狱,“拷掠无全肤”,勒令他自诬与张浚为谋主的五十三人“谋大逆”,参与者还有李光、胡寅、胡铨、汪应辰、张孝祥等,“桧所恶者皆与”。这一大案尽管以秦桧旋即去世而中止,但也见秦桧专政的恐怖气氛。
秦桧专政之举,不仅为了销毁那些非议当下体制与诋毁当今君相的私史及其他著述,更旨在挟独裁之威,由书及人,严惩不贷,让所有持有异见的朝野士大夫从此搁笔闭嘴,不再撰说有损他们的负面文句。为彻底清除有关自身的负面记载,秦桧一再动用政权的强力,删易旧史记载,严禁私史流传,屡兴文字大狱,残酷迫害政敌,这些倒行逆施与他苦心孤诣地自塑正面形象,只是同一筹码的正反两面而已。
集体记忆的抢救及其对秦桧专政的再型塑
秦桧一死,宋高宗手段高明地解决了权相留下的政治难题。针对非议绍兴十二年体制的汹涌言论,他明确宣布:讲和之策“断自朕志”,“悉由朕衷”,“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岂以其存亡,而有渝定议”,继续维护君相共同决策的体制。与此同时,他及时与秦桧主政时的倒行逆施作了切割,让一代权相充当绍兴“政治整肃”的替罪羊。这一表态,产生了两个后果:一方面导致了秦桧生前苦心经营的正面形象在其死后轰然倒塌,另一方面也使得秦桧专政的集体记忆得以很快地合法传承下来。
正如薛季宣后来所说,“私史之禁,仿佛焚书”,秦桧大兴文字狱,严禁私史,效果是显著的,影响是严重的。不仅其专政年代传世的野史笔记远较其他时段为少,整个宋高宗朝主要政治人物也仅有一部文集完整传世。正如李心传所说,“《日历》于秦桧当国时被罪之人,多不言其故”,许多专政史实经其大规模禁毁与删改,许多细节已难全面复原。一方面,这种不择手段的清洗行径本身就构成其负面形象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秦桧专政史实仍必然留存在同时代人的亲历记忆中。在秦桧生前,官僚士大夫及其子弟一代人的集体记忆,主要只能以史事亲历者的记忆方式存在。而秦桧死后,身历者或其后人便得以通过口述史料与笔记追录的形式传之后世,相当程度上弥补了秦桧生前对不利于己的档案记录进行强权清洗或蓄意篡改的负面影响。
关于秦桧的私记野史在其身后开始流播,逐渐勾画出他的负面形象,这是秦桧形象的首度被型塑。反观这次型塑过程,首先具有自发倾向(未见有意识的引导),其次呈现无序状态(有关秦桧的大节出处与生活琐事并存,负面记忆与正面记载参杂)。至于型塑的方式,既非纯粹的史学式的(虽也采取史料笔记形式),也绝非自觉的道学式的(《严妆》显然将道学影响渲染过度)。参与型塑的主体则是与秦桧同时代的朝野士大夫及其后人,也包括普通底层民众(他们往往出以谣谚或八卦的形式,尽管史实征信度不高,但作为集体记忆的感受传承仍有其历史价值)。这种集体记忆的唤醒、发掘与传承,实际上折射出一种民意,是对秦桧专政时自我型塑的拨乱反正。这种经过不断叠加而逐渐丰富的集体记忆,大致累积到宋孝宗晚期,秦桧生前自型塑的正面形象基本上不复存在,其形象大部分已是负面的。这一过程让《严妆》不无感慨:“秦桧文字狱的受害者和他们的后人对已经被他们的迫害者歪曲过的历史记载进行了校‘正’,并填补了由于秦桧最初的删改所造成的巨大空白。”(6页)
在秦桧身后,不同群体都在寻找残存的文献记录与抢救亲历的口头记忆,以便复原其专政实相。薛季宣指出,由于“及今声迹未远,故老仍存,纂而录之,尚可十得四五”(《浪语集·与喻郎中书》),说的是文献史料;而魏了翁认为,“闻见于时人而笔削于家乗野录者,父兄子弟姻戚友朋之间转相传习”(《鹤山集·跋李文简公手记李梲等十事》),说的则是口述史料。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与发掘,尽管有秦桧标榜性的自我型塑与灭绝性的禁毁篡改,其专政实相毕竟仍有史事残存遗传后世。这种口述或追记的历史记忆当然会有细节的失真,但只要其史实内核是真实可靠的,仍能以剥皮取笋的方法为历史研究留下有用的材料,通过对这些碎片化的可信史料钩稽考索,尽可能拼缀复原出历史实相。正如刘知几所说,“大抵偏纪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然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刋,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稿之资焉”(《史通·杂述》)。
杭州的秦桧夫妇跪像
南宋史家李心传最终肩负起“后生作者削稿”的历史任务,在其代表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对秦桧专政形象最终完成了专业化史学的再型塑。他以自己的史德、史才、史学与史识对传世史料进行了去伪存真的考辩、去粗取精的梳理与由表及里的解释,尽最大可能逼近了秦桧专政的历史实相。刘子健盛赞:“李心传是一位能以最小的偏见最大程度地传递信息的学者。这种品质施之于一段多事之秋的历史的写作,更显弥足珍贵。”(《中国转向内在》14页)
《严妆》过于悲观地认为,由于秦桧对历史记录的销毁与篡改,“造成了一种文献的真空”,致使秦桧及其专政实相终将成为“一个它们不再能讲出的故事”(3、4页)。但是,著者似乎忽略了傅斯年关于史料的有名论断:
假如一件事只有一个记载,而这个记载和天地间一切其他记载(此处所谓记载,不专指文字,犹史料之不以文字为限)不相干,则对这件事只好姑信姑疑,我们没有法子去对他作任何史学的工夫。假如天地间事都是这样,则没有一切科学了,史学也是其一。不过天地间事并不如此。……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史料论略》)
傅斯年说的“所谓记载,不专指文字,犹史料之不以文字为限”,显然也包括以口述传承的集体记忆,正是这种集体记忆,使得“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真”,让后来研究者比起当时经历者来,对那些特殊政治事件的总体实相复原反而更趋于真实。
尽管在两百卷《系年要录》中,从绍兴十二年至二十五年秦桧专政时期的纪事只有27卷,仅占全书1/8略强,按卷数比例明显少于宋高宗朝的其他时段,但由于李心传以史家的理性客观记录了南宋高宗朝的历史全貌,仍足以最大限度地揭示出秦桧专政的历史实相。同时也印证了历史学家充满自信的论断:“无论是谁,终不能掩尽天下人耳目。”(刘子健《秦桧的亲友》)而这正是历史学的魅力与使命所在,对当今史学研究仍有巨大的意义。
最后,在秦桧问题上,就《严妆》的方法与评价再说几句并非题外的话。
在处理对秦桧专政的集体记忆时,著者谦言“并不精熟解构理论”,但仍声明他的研究“反映了解构理论的两个基本观点”:第一,“被我们当成历史‘事实’接受的内容,事实上是事后产生的对先前事件的印象和投影”;第二,“这些事后的形象是经由语言创造并代代相传,他们是文学叙事产品,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序》)。第一点原则上并没大错,古代史料多为事后追录,少有即时档案传诸后世,不妨说是对先前事件的印象与投影,而且必然受到记录者立场、视野与方法的限制。但《严妆》认为,对“真实”的秦桧的叙述几无可能,则无乃过于执著。第二点指出史学叙事与文学叙事都属于经由语言表述的事后形象,也没大错;但进而将史学叙事的基本确定性混淆于文学叙事的随意改变性,则完全解构了史学与文学的界限。著者遂得以据此在研究中过度强调“后来关于秦桧的历史神话的创造”(4页)。
著者运用“文本考古学”方法颇有创获,但仍有过度运用之嫌。如其断言,“讨论涉及的著作年代越早,秦桧的形象反面色彩就越少”(19页)。一般说来,史料记载与研究对象的年代越接近,其可信度自然也越强,但正如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里提醒的那样,“适用此标准尚有种种例外”,一是“有极可贵之史料而晚出或再现者”;二是“当察其人史德何如,又当识其人史识何如”。显而易见,对秦桧专政的集体记忆适用于梁氏的第一点,这些秦桧专政的负面记记忆绝无可能在其专政年代以文字或口述的形式公开流传,只能出现在他倒台之后,故而没有理由过度质疑经由这种集体记忆拼缀复原的历史实相:“秦桧操之过急的迫害所开启的历史力量,使得他最终看上去比他同时代的诋毁者所敢于设想的还要坏。”(6页)至于梁氏的第二点,秦桧借助自我型塑传之后世的官史记载,年代尽管最贴近其专政年代,可信度却大成问题。即便秦桧死后关于他的记载,也不能仅以时代先后推论其高下优劣。不仅亲历者对专政实相的认识有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过程;即就史料记录而言,梁氏曾以战史为喻,“凡事物之时间的联络关系,往往非俟时间完全经过之后不能比勘而得,故完美可观之战史,不出在战时而出在战后”。这些历史研究ABC,一经《严妆》在秦桧研究上运用过度,倘若再在中国史学界推衍成风,也许会导致中国专制史上许多专政实相与事件真像从此被彻底解构,再加上集权者对档案史料的禁毁与篡改,真正造成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
海外学者为秦桧及其专政声辩,虽然不至于越洋扣上政治不正确的大帽子,但某些出新之论往往与中国专制历史之间令人大有脱隼之感。
即如《严妆》推断李心传对秦桧的盖棺之论:“罪行是巨大而真实的,但它们不应遮掩他的功绩”(57页),主要根据《系年要录》记述秦桧之死时那段总结性评述。在那段述论中,李心传重提了秦桧早年“请存赵氏”的义举,也肯定他让大宋军队再次姓赵的决策,却详细引用了两部私史对他的负面叙事,指出其“罪之大者”,在于“忘仇逆理,陷害忠良”。著者似乎忽略了两点。第一,既然李心传引述了两部私记对秦桧功罪的论断,无疑是赞同这种评骘的,只要不怀偏见仔细品读那段史文,侧重点显然在“其罪之大”。第二,至于李心传肯定秦桧参与决策第二次兵权,声辩宋高宗早就洞察其“忘仇逆理,陷害忠良”的倒行逆施,仅“秘之未发”而已,须知李氏毕竟是宋朝史家,既不可能批评本朝抑制武将的祖宗家法,更不可能指斥宋高宗才是秦桧专政的保护伞(中国人则太熟悉诸如此类的历史妙论:把本朝皇帝与他倚重的乱臣贼子作切割性的评价,然后对伟大的皇帝仍“天下咸仰英断”)。
《严妆》还认定,“对于李心传来说,秦桧是一个恶徒,但却是一个非常人性的恶徒”(97页)。“非常人性”云云,恐怕也是著者推衍出来再加给李心传的。且不说人性是人的自然本性与社会属性统一之类的套话,对于秦桧这样的权奸之相,必须看其人性落实的具体对象。据《老学庵笔记》,秦桧当国,他的孙女走失了一只波斯猫,他“立限令临安府访求”,全城出动,“兵官惶恐,步行求猫”,倘站在孙女的立场,当然会点赞“好人性”喔!然而,秦桧将赵鼎远贬海南,指令地方官“月具存亡”上报,赵鼎为保住全家“不食而卒”,临死那一刻,这位故相及其亲属是否也认为秦桧虽是“恶徒”却“非常人性”;或者听闻政敌死讯,秦桧仍表现出他的“非常人性”呢?
大洋彼岸的某些中国学家,对中国历史上的专制统治,且不苛求有那种感同身受的亲历感,无奈也缺乏那种设身处地的领悟力,在讨论中国史上专政实相时,个别论断总让大洋此岸的中国人感到有点隔膜,也许他们太难在中西古今的不同世界间作出必要的时空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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