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十一”黄金周旅游的时候了。相信很多人早就收拾好了行李箱。万事俱备,只欠放假了。但是很多时候,旅游不一定带来的就是放松,还会带来很多麻烦事。例如:天价面条、店大欺客以及丢失贵重物品等情况。所以,大家一定要听花花跟你好好唠一唠,旅游的那些事儿!
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查看其资质,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理性购物、保留好发票等凭证,避免误入旅游消费陷阱,如遇侵权行为,要及时向旅游服务监督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申诉或投诉。注意查看“一照”即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查看“一证”即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游资质证明,也可以通过“中国旅游网”进行查询。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
一定要与旅游服务企业签订完整、详细的书面合同,并认真审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对合同中出现的内容不清、责任不明,甚至存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性条款应及时提出更改意见,必要时拒绝签订。旅行社要充分满足旅游者的知情权,向消费者作出真实、准确、详细的说明。
尤其是出境旅游的消费者,一定要认清旅游公司或导游是否有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旅游观光的路线和时间是否有更改。购物中应注意识别商品的真伪,仔细查看商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等,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同时,要保留好凭证。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以便为发生纠纷时投诉举报提供依据。对旅游当中出现的侵权行为,要敢于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向旅游服务监督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申诉或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掌握了这三个技能,就可以安全完美的度过假期。希望大家都能在假期放肆的吃喝玩乐,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十一小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