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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紧急关注,没有信主的人死后就没有得救的机会。

家庭祷告室  · 公众号  · 基督教  · 2017-11-28 10:09

正文

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他顾念你们。 彼得前书 5:7



人死后还有没有机会因信福音而得救呢?这是许多基督徒时常感到困惑的问题。


有一些弟兄姊妹,他们因为自己有还未信主而去世的亲人,这个问题不仅常常困扰他们,而且对他们来说,如果那些死去的亲人再也没有得救的机会,那是一件非常令人不安、恐惧、甚至绝望的事情。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没有信主的人死后就没有得救的机会了。

这种看法的圣经根据是《路加福音》16:19--31节。在这个有关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中,财主死后去了阴问,拉撒路死后却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口渴,想要过到亚伯拉罕那里去,但是亚伯拉罕却回答他说,他们之间有深渊限定。“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16:26)。

根据这段经文的记载,持这种看法的人断言,当死亡临到的时候,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在那一刻就永远定了,死去的人再也没有机会听到福音,并悔改得救了。因此,传福音、救灵魂是非常急迫的一件事情。人如果不抓住在这个世神的机会,相信福音,就将会永远失去得救的盼望了。

另一种看法认为,没有信主的人死后,仍然会有得救的机会。

这种看法的圣经根据是《彼得前书》3:19节,那里讲到耶稣曾藉圣灵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这里的“监狱”被持这种看法的人解释为阴间。天主教曾有炼狱的观念,炼狱的观念说明人死后还是有得到救恩的机会的。

另外,《使徒信经》有关耶稣基督的认信中有“降到阴间”一语,似可作为这种看法的一个辅证。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关于人死后是否还有机会得救的问题,圣经并没有明确的说明。

也就是说,圣经既没有明确肯定,也没有明确否定。如果圣经明确肯定人死后仍有机会信主得救,有些人可能就会因此懒于传福音,或者认识不到接受福音的急迫性。

另一方面,如果圣经明确肯定人死后没有机会信主得救,有些人就会因此怀疑神的公义和慈爱,也会陷入到某种绝望之中。

圣经对此既未明确肯定,也未明确否定,目的是叫我们关注在今生今世传福音救灵魂的圣工,而得救不得救的事则交给神自己决定。同时,也可以让我们存着盼望,为那些还没有相信耶稣基督而死去的人祈祷。

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第三种看法,认为任何一种断然的回答,可能都与圣经本身的教训不相符合。我们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需要对具体的情况作出具体的回应,不能一概而论。

一方面,圣经的确强调人要得救,需要相信耶稣基督。“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又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惟靠信心”也是改教的原则之一,可见信心的重要性。

从这个层面来说,基督徒应有传福音的紧迫感,让更多的人听到福音,并因此而相信福音。而那些听到福音的人,则不应该推诿延迟,当趁着还有今日,接受福音,悔改归主。

就如圣经所说的:“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7--18)这里清楚地讲到知道主耶稣而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生前没有机会听到福音、没有机会因信得救的人,也不能简单地就断言他们不能得救。因为,无论从上帝的慈爱,还是公义的角度来看,那样的断言都是成问题的。

上帝是慈爱的,他不愿意一人沉沦,愿意人人都悔改得救(参彼后3:9)。上帝又是公义的,如果上帝使一个没有机会听到福音的人死后再也没有机会听到福音,上帝的公义就有点成问题了。

使徒保罗因此在《罗马书》中一方面强调因信称义的重要性,一方面又清楚地说: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在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12--16)

保罗在这里所说的是,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不会按律法受审判,而是要按他们的“是非之心”接受来自上帝的审判。只要他们能顺着是非之心行事,就不至于灭亡。同样的道理,对于那些在生前没有机会听到福音的人来说,我们虽然不知道他们死后是否可以听到福音,但我们可以相信,那位公义而又慈爱的上帝不会不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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