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征求意见稿
)
》,对互联网平台商业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此事正值“双十一”的前一天,而前段时间,某互联网大佬公开讲话引发了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监管的举措,让人不得不在这一系列事件中产生关联性的联想。
21
世纪初,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刚产生时,其商业模式被称为“
注意力经济
”或者“
眼球经济
”,到今天,原生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模式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通过各种手段对用户跑马圈地,亦即建立“平台”,掌握流量和用户大数据后,再从平台商家处收割利益;无论收入形式是广告费或者交易通道费,实质都是对用户注意力的变现。
平台的关键成功因素离不开:
疯狂的资本烧钱,中国社会的历史性机遇(劳动力供给、城镇化)以及阶段性法律空子;同时,平台在中国对互联网相关的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不过,平台和商家之间的利益博弈却是始终存在的,例如,线下消费品零售商通过平台进行数字化转型是否有效,一直都是一个争议性话题:
品牌零售商数字化转型 | 跟不跟阿里玩,这是个问题
全渠道零售要避免低价竞争的电商之弊
双十一对于促进中国电商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不过,其负面影响还不仅在人们通常谈论的消费者过度消费和商家虚假促销等问题,我认为,人为制造的消费峰值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双十一使得支持电商平台的云计算处理能力逐年提升(如下图所示),云计算的特性是计算资源弹性利用,从信息技术以及其相关商业的角度来说,这对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有一利必有一弊,数字化在现实社会中投射的实体运作,其弹性和柔韧性,应该远不及云计算那样灵活。每年双十一累积的订单,大概要半个月左右才能交付完毕,而双十一之前,商家还要提前至少一个月备货。双十一现象将全社会的物流处理能力的峰值水平,提到了超出合理水平的程度。
运营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削峰填谷”,虽然旺季促销是正常现象,然而峰值太高又缺乏削峰弹性,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例如物流设备、供应链处理能力都必须按照处理双十一峰值能力来设计、建设,而在全年其他时间,都处于闲置状态。
平台商业另一个问题是造成了人为的互联网信息阻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