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位置,从落实新发展理念、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度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即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绿色税收促进绿色发展。
如今,作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税收,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已走过一年时光。一年来,资源税改革如何有序推进、平稳运行?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税务部门给出了这样一份答卷。
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迅速,但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成为阻碍可持续发展的藩篱。这不仅与过去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有关,也与我国长期缺乏完善的资源税制有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是继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后的又一次重大创新,也为资源税全面改革标定了前行的航向。
在总结原油、煤炭等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于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完善绿色税制,理顺资源税费关系,着力构建规范公平、调控合力、征管高效的资源税税制,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税制体系。
此次资源税改革,最大亮点是将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虽一字之差,却影响重大。“从价计征建立了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使资源税收入与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优劣的矿价挂钩,有利于调节资源收益,保障资源产业持续健康运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
资源税改革顶层设计完成后,如何将一纸平面蓝图转化为立体生动的实践,推动资源税全面改革措施落准、落实、落细,让改革的红利充分释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年多来税务总局在资源税改革推进过程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清费立税、合理负担、适度分权、循序渐进原则,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破解基层征管难题,精简纳税申报资料,简化减免税备案资料,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深化国地税合作,推动国税、地税对矿业企业增值税发票信息共享,不断增强纳税人对资源税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各地税务机关贯彻落实税务总局部署,主动加强与当地财政、国土、矿业等部门协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资源税操作性文件;全方位做好信息系统优化完善、业务培训、纳税辅导等征管准备工作,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持续做好宣传工作,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将“去产能”摆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第一位,提出煤炭等矿业产业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改革后的资源税采取从价计征的征收管理方式,使该项税收收入与矿价保持同步增减态势,助力矿产产业健康发展。以产煤大省山西为例,今年上半年,山西省煤炭价格出现一轮上涨,累计吨煤综合售价涨至433元,同比上涨201元,增幅87%;同期煤炭资源税收入达到139亿元,同比上涨151%,比改革前的从量定额方式增收119亿元,实现煤炭资源税与煤炭价格“正相关”。“从价计征增强了资源税的调节功能,有效平抑了煤价高企带来的超额利润,煤炭市场未出现投机性炒矿。”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说。
价涨税增、理性的利润空间使企业自觉控制煤炭产量,防止行业过热;同时,政府借力资源税改革,积聚了财力并用于压减产能、安置职工、保护环境等方面,一年来共压减产量1.43亿吨,退出产能2325万吨。资源税改革不仅让煤炭产量保持理性,助力“去产能”,也让税收与行业发展联结更为紧密。
“以往,寻找富矿、丢弃贫矿的‘吃白菜心’式开发,造成资源严重浪费,与绿色发展的国家治理新理念相违背。”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表示,在此情况下,资源税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特别是在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正向调节作用下,矿产企业纷纷摒弃原来“采富弃贫”的经营模式,转而选择“吃干榨净”低品位矿。
四川攀钢矿业公司是生产精铁矿的企业。资源税改革前,由于旧税制采取从量定额的计税方式,企业不论开采高品位铁原矿还是开采低品位铁原矿,每吨都要承担5.7元的资源税,用矿价换算,低品位矿的税负达高品位矿的3倍。公司缺乏利用低品位矿的“动力”,选择将低品位矿闲置不用。
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新税制按铁精矿确定税率,对高品位、低品位矿“一视同仁”,税负更趋公平合理,“目前公司每一吨低品位原矿需缴纳资源税1.5元,与改革前需缴纳的5.7元相比,降幅达73%。”攀钢矿业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借着资源税全面改革的“东风”,攀钢矿业正积极推进工艺升级,加大对低品位原矿的综合利用。
“改革后,从价计征对资源赋存条件好、价格高的多征税,条件差、价格低的少征税。通过价格的杠杆,促进企业合理利用资源。”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这不仅有助于矿业企业健康发展,也为矿山治理、环境保护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