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马云在微博发文呼吁“像抓酒驾那样打假”以来,治理假货已成两会期间热点议题。舆论正高度关注制售假案刑罚不足、犯罪成本过低、对犯罪分子震慑不够,导致制假公开化产业化的问题。
两会期间,行政执法机关已率先对此做出回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公开点赞马云,并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惩戒力度。而司法界对于治假议题的探讨,则更进一步到改善立法司法的实操层面,涉及调整立法计划、建立治理体系、直接入刑避免以罚代刑等多个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关键是形成治理体系
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接受记者采访表示:近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都不断地加大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中央对此也高度重视。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
李少平提及中央专门成立的食品卫生部级协调联络机制,因为这涉及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各方面要形成协调和系统的打击力度。他认为,治假的关键也在于形成治理体系和制度,不断加大力度。
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不排除调整执法检查计划
针对今年“两会”期间热议的“打假”呼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正在关注此议题。
3月12日下午,张鸣起山东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作出以上表述。他表示:今年的立法计划已经制订,因此目前尚无针对打假的法律法规修订计划。但随着社会关注度的发展、以及年内重大事件的发声,“不排除对执法检查计划进行调整的可能”。
湖北省高院院长:群众呼声促修改立法
对于加重刑罚治假的呼吁,全国人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民群众对打假入刑呼声很高,需要全国人大通过立法方式加以修改。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
回顾并比较酒驾入刑过程后李静认为:酒驾是否入刑是经过科学论证的。从目前假冒伪劣的实际危害来看,人民群众打假入刑的呼声很高,甚至比治理酒驾的呼声更高,因此更需要立法程序论证之后再予以确定。
李静分析说:从司法角度,只能是依照现行的法律,在现行法律的范围内来量刑,不可能超越,即便这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再大但是也只能在目前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量刑。如果确实需要,需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修改。
基层司法代表:制假直接入刑避免以罚代刑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周喜玲认为,假货问题愈演愈烈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市场监管不到位;二是惩治力度太小,无法震慑制假售假分子。建议制定地方法规,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建立质检、公安、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刑法对各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量刑标准,对制假售假达到法定数额者严惩不贷,对侵犯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目前,《刑法》中对制假售假者的立案标准为售假金额必须达到5万以上,对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立案标注的售假金额必须达到10万以上。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柯俊提出“将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代表也建议:参照国外治假经验,提高违法成本,可将部分违法行为由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轻罪上升为重罪,加大处罚力度。
观察近期舆论可见:在加重刑罚以根治假货的议题上,企业界、法学界、执法司法立法机关正在取得共识,严刑治假时代或将由今年两会期间的热议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