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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顺
老师赐稿
原文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24年第6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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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性·边界·忠诚:重读史怀梅《忠贞不贰?——辽代的越境之举》
[摘要]
由曹流先生翻译的史怀梅教授《忠贞不贰?——辽代的越境之举》是近年来最引人注目的一部学术著作。是书将研究的目光聚焦于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辽朝,以“族性”“边界”“忠诚”三个概念贯穿全书,强调既不能以现代民族国家的“族性”“边界”“忠诚”内涵与特征为准绳,亦不能以非古代中国10世纪的“忠诚”概念为鹄的,应将“族性”“边界”“忠诚”置于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历史情境中去解读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史氏《忠贞不贰》所得出的结论颇好地印证了古代中国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演进的历史事实,既为探寻古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演进的“大一统”之根源贡献了新的方法与取径,亦凿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厚重。
[关键词]
边界;族性;忠诚;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之举
唐昭宗天祐四年(907),盛极东亚的唐王朝国家彻底崩塌。尽管朱温篡唐建梁,然唐末以来以黄河下游区域为中心因藩镇割据所造成的社会动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趋势,在短短的54年间(907-960)就先后建立了梁、唐、晋、汉、周5个割据政权,再加之契丹及其后来的北汉、宋参与其中,使得“越境”事件层出不穷,直到辽圣宗统和二十二年(1004)辽宋签订“澶渊之盟”以后,使以黄河下游区域为中心的社会动荡才得以平息,“越境”之举亦渐趋平静。元人苏天爵在言及金元之际北方汉族士人万户严实的政治抉择时曰:“初贞祐南渡,豪杰乘乱而起,四方之人无所归命,公据上流,握劲兵,威望之著,隐若敌国,人心之所以为楚为汉者,皆倚之以为重。至是,晓然知天命所在,莫敢有异志。国家亦藉之,以成包举之势,非天使之倡大义,建大事,以应兴王之迹,其能若事乎!” 清人庄仲方编辑金代文献时亦说:“金初无文字也,自太祖得辽人韩昉而言始文;太宗入汴州,取经籍图书,宋宇文虚中、张斛、蔡松年、高士谈辈先后归之,而文字煨兴,然犹借才异代也。” 由此看来,在分裂割据时代的古代中国地理单元内,在“借才异代”的大历史背景下,“越境”之举似乎已成为“知天命所在”“应兴王之迹”的文人志士的政治生活之常态,“一些很有影响力的官僚、宗教领袖和士人,他们在历史关键时期的心态和选择,常常对社会有巨大的引领作用”, 甚至成为他们“效忠”对象——王朝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这些越境之人在“民族认同道路上,认同与拒绝认同不以任何一方的意志为转移,‘夷夏’互变的过程是不可避免的大趋势”。 在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历史大背景下,越境辽人是辽与五代及澶渊之盟前的北宋之互动与交融的必然产物,是古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演进的正常历史现象。在众多关注古代中国10-13世纪研究之西方学者论著中,由中央民族大学曹流先生翻译成中文的英国伯明翰大学史怀梅(Naomi Standen)教授《忠贞不贰?——辽代的越境之举》(案:以下简称《越境之举》)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一部学术著作。是书将研究的目光聚焦于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辽朝,从古代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文化“忠”的观念出发,集中讨论了自唐王朝国家崩塌以来至辽宋“澶渊之盟”签订前对古代中国社会历史进程有重要影响的越境辽人——文官、武将等人物——所呈现出的“忠”的观念与“边界”意识之变化,即对忠的选择、对政治认同的选择、对越境辽人解读的选择,以及面对纷繁变乱的时代所做的选择,试图将“忠”作为越境辽人在实践过程中的一个核心参照物,通过解读越境事件、个人选择和发展进程,使人们能够“以不同的方式看待宋以前的中华帝国的历史”, 其主要任务“就是试着展示现实中的边界和观念中的分界线随着时间推移是如何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被个人选择所影响和塑造的”, 进而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古代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与政治变迁的真实相貌。重读曹流先生翻译成中文的再版之史氏《越境之举》,又有了诸多新认知、新收获,萌发出新的思想体验,既有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更深入的认知与理解10世纪北疆(案:一般情况下指代的是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区域)之历史面貌,同时又有省思一位西方学者是如何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辽与五代及澶渊之盟前的北宋之互动与交融之书写意象。
《忠贞不贰?——辽代的越境之举》
(英)史怀梅 著 曹流 译
江苏人民出版社,2023年
ISBN: 9787214269959
一、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边界、族性与忠诚的内在逻辑
史氏《越境之举》虽然以“忠”为主轴讨论自唐王朝国家崩塌以来至辽宋“澶渊之盟”签订前辽与五代及北宋前期的互动与交融,但史氏强调“为了理解10世纪边疆民众的选择”,“需要重新认识边界、族性、忠诚的概念,它们构成了现代对越境的解释”, 故此,史氏强调“重新考察边界、族性、忠诚这三个词语的概念是必要的,因为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10世纪的边疆地区”, 更有助于实事求是地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
“边界”是现代阶段“国际法”条约体系下的概念,是“分隔一国领土与他国领土、一国领海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和外层空间的界线”。 若将现代阶段的“边界”概念与辽宋“澶渊之盟”所规定的前现代阶段的“边界”概念对比,辽宋边界之规定并不具备“国际法”上的现代国家(政权)边界的实质内涵与特征,仅可视为辽宋政权各自的势力范围或言政治空间,尤其是辽宋之间尚保留“两属地” 这样的类似隔离区的“瓯脱”, 故史氏《越境之举》所言之“边界”仅能视为古代中国之一个政治空间与另一个政治空间之间的界线,这种政治空间会随着政权权力的强弱变化而发生变化。实际上,史氏对此亦是有相当的理解与同情:“目前,我们构建世界的主要方法就是用边界将地球表面分割成独立的领土,每一块领土都造就一个经过严格界定(不一定无可争议)的政治空间。现代的边界线标志着一个特定国家或地方政权的界限和范围。边界线在空间上和政治上划分了彼此的国家主权,正是依靠对这一基本概念的普遍接受才使得今天民族国家 的国际体系得以存在。” 在史氏看来,以现代阶段 边界概念之内涵与特征去考察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显然不合时宜,甚至强调“不将领土从权力中分离出来,并且不去调查而只是假定两者关系的属性,是无法理解10世纪的” 古代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与政治变迁的真实相貌,因为“处在10世纪这样一个剧变的时代里,这是一个尤为突出的问题,在这一时期,边疆地区的各方势力(包括辽)相互博弈,该地区的行政管辖权在他们之间频繁易手。边界不再是地图上看似静止的实体,而是在不断移动的。……10世纪的人们似乎对边界线一词没有多少概念,他们是依据行政中心和效忠的对象结成群体,这也是前现代欧亚大陆的普遍现象。” 由此看来,古代中国10世纪的越境辽人之忠的观念并非受到政权边界的严格限制,权力与权力边界之绑定相对松弛,越境辽人可以通过简单的越境方式而寻求庇护。不过,“澶渊之盟”签订后,这种情形就发生了显著的改变,辽宋双方的君主“要求所生活在各自地界的人对其永远效忠,这一要求巩固了双方朝廷的权力”,导致“忠不再能决定边界线的位置,相反边界线左右了忠的归属”。 在史氏看来,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越境辽人,由于政权边界移动性的特征,虽然影响着越境辽人的思想与行动,但并非像“澶渊之盟”签订后那样受到政权权力的严格限制,越境辽人“忠”的心态亦与“澶渊之盟”签订后政权稳定时期有较大的变化,在越境辽人自身“利益”的纠葛下,“可能更愿效忠于某个人、某个群体或某种意识形态之人”。“忠诚与边界,既决定于个人需求,又受制于政治环境,而在边疆地区的各政权之间的边界,则由军队将领和地方官员个人鉴机而变的忠诚所决定。” 在我看来,史氏所涉及的边界概念与意识,只是为了解读的方便,故史氏将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为辽效忠的非契丹人统称为越境辽人。总体说来,史氏对古代中国10世纪社会的政权与边界关系的辩证认知,无疑是正确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的最有效的方法与取径。
“族性”是史氏《越境之举》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之又一重要概念。到目前为止,在前现代阶段的民族、民族主义研究中,族性的内涵与特征获得了较多关注,但至今尚未形成较为满意的被完全认可的说法。按英国学者安东尼·D·史密斯(Anthony D. Smith)的说法,族性是“具有一种‘原生的’品质。它存在于本质当中,超脱于时间之外。”以史密斯的认知来看,族性亦被视为“情境性的”,“属于某个族群是一种与态度、观念和情感相关的事情,因此必然是短暂和易变的,它会随主体所处的特殊情境的变化而变化。……族性可能会被‘工具性地’利用,尤其是被那些彼此竞争的精英所利用,来为他们自己攫取更多的个人或集体利益。” 按英国学者特伦斯·兰杰(Terence Ranger)的说法,族性就是“一个相当大的人民群体的自我意识存在,他们享有共同的语言,遵循共同的政治、法律和宗教信仰,传递源远流长的历史故事。这样定居的群体构成了意识和认同的原始起源。” 按英国学者斯蒂夫·芬顿(Steve Fenton)的说法,族群是“关于‘血统与文化’的概念”,族性是指“血统与文化的社会构建、血统与文化的社会动员以及围绕它们建立起来的分类系统的逻辑内涵与含义”。 由此看来,人类学家常常是将“族性”与“族群”混淆起来,纠缠不清,是民族共同体普遍具有的内涵与特征。对于人类学家所讨论的“族性”观念,史氏从现代阶段的民族国家视角给出的答案是:“现代的民族主义理论和个案研究,将边界和族性作为人们决定忠诚归属的依据”, 所以族性观念与政权边界观念可以视作现代阶段民族国家观念里的两大重要支柱。尽管“族群话语已成为现代中国民族主义和民族构建的一个至关重要且复杂的部分,而目前也可以看到在构建和使用民族主义话语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但在史氏看来,将现代阶段民族国家所构建与使用的民族主义话语置于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辽与五代及澶渊之盟签订前的北宋之互动与交融的历史情境中,无论如何都显得“格格不入”,且不切实际。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政权边界观念虽束缚了越境辽人的思想与行为之抉择,但族性观念又考验着越境辽人之自身认同、族群认同、政治认同的认知程度。对此,美国学者斯蒂芬·格罗斯比在总结民族主义特点时说:“它相信民族是唯一值得追求的目标;这种断言常常导致一种信念,即民族要求不容任何质疑和任何妥协的忠诚。这种关于民族的信念一旦成为主导,便会危害个体自由。” 正是基于民族共同体之族性这种特有的内涵与特征,史氏认为“族性是不可能单独存在的,只有当创造出相对于其他族群的优势的时候才会出现”,在前现代阶段,“文化认同可以被感知或强调,但并没有影响到人的选择,也没导致特权的出现”,而在现代阶段,“文化认同转为有政治含义的族性认同(这与兴起中的民族国家是合拍的),更关键的是,它拥有左右人们选择的能力”。 在史氏看来,如果将现代阶段的民族国家时代的族性之内涵与特征置于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古代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与政治变迁的研究中去,“族性观念才是我试图理解10世纪边疆问题遇到的最大障碍”,“族性观念给解决前现代社会的问题带来了更多的麻烦”,故此,史氏《越境之举》不厌其烦地强调“若能跳脱那些背着民族主义包袱的族性思维,也许更为重要”,“更愿意简单地将族性概念扔在一边,因为它对于此处所要研究的那一时段的问题没有什么用”,“族性不适合作为此时社会的构建原则”,“族性在这一时期并不是一个决定性因素”。 在史氏看来,“只有当文化认同成为主张或要求获得(社会上的、经济上的,当然首先是在政治上的)利益的基础时,它才会变成族性。文化差异本身并不重要,而是附着在它身上的东西意义重大”,“族群认同在现代意义重大,在宋代或许有些意义,但并不意味着它对居住在10世纪边疆地区的个体和群体的行为具有同样的影响力”,“族性这一概念假定群体形成的起源是政治动员和基于地域的文化联系,但这无助于我们理解群体的发展”。 无论如何,史氏对族群认同、文化认同、政治认同的辩证认知,在一定程度上对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忠”是史氏《越境之举》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之最为核心的密钥,“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忠都被视为边界和族性关系的必然产物。是忠于国家还是忠于民族,或者较为理想地是同时忠于两者,则要看是选择政治认同还是选择民族认同,或是同时选择两者。” 正因如此,史氏《越境之举》对“忠”之内涵与特征着墨颇多。事实上,“忠”的观念是古代中国儒家思想文化之伦理思想和道德生活的重要支柱。《说文解字》曰:“忠,敬也,尽心曰忠。从心,中声”,段玉裁又注曰“敬者,肃也,未有尽心而不敬者。” 在中国学者看来,在忠的萌芽与初期发展的春秋阶段,“‘忠’观念表现出了多元化的趋向,兼具君德、臣德、朋友之德等多重内容”,至战国阶段“‘忠’观念从一种具有普遍含义的社会价值逐渐缩小为一种具有特定主体与对象的具体的道德要求,‘忠君’遂成为‘忠’观念的首要内容,‘忠君’观念呈现出绝对化倾向”。 正因为“忠”的涵义与特征在古代中国具有流变性,故史氏《越境之举》对古代中国“忠”的概念与运用作了历时性考察,将古代中国社会的“忠”划分为两种类型:“关系型的忠”强调的是“臣僚对君主和王朝的责任,通常要求官员时刻为此献身”,其体现的是“臣僚与君主相互依存的关系以及臣僚依附君主的关系”,“在帝国早期,关系型的忠是君臣关系的基础”;“理想主义型的忠”强调的是“臣僚应当有更高的追求,例如道德使命、文化传承,特别是对于道的追求”,它“允许君臣之间可以有各自的立场,使得官员能够从更高的道德层面表达他们的个人意愿”。 史氏认为,具体到安史乱后,“忠”的内涵与特征又有些许变化。“关系型的忠”所包含的“等级差异型的忠”,“强调为主人效力,在此时发展为对王朝而非君主个人效忠”,而“平等互惠型的忠”主张“易主是合理的”,尽管“背负上通敌的负面含义”。“理想主义型的忠”则是“鼓励他们效忠,而且可以鼓励他们明目张胆地有贰心,效忠叛臣贼子并以此自辩”。 循着“忠”之类型的理念与思路,史氏《越境之举》主张“效忠于谁对于10世纪的政治史至关重要,但最初在众多的首领中选择为谁效忠,完全是从政治和实用主义角度出发的,与道德无关”。在此基础上,史氏进一步强调“10世纪初,认同和忠诚是两码事:一个人可以在文化上认同自己为汉人,但在他选择效忠于谁时并不会去考虑自己的认同或是主人的认同”。但到了10世纪末,“同样的行为,就不只是跨越了政治边界,还触犯了道德和情感的边界。最初简单的政治忠诚、个人忠诚和实际忠诚的问题,到12世纪就演变成对于忠诚的考量,成为社会身份定位的核心问题”。 对此,史氏《越境之举》分析了宋人欧阳修《新唐书·忠义传》《新五代史》以及司马光《资治通鉴》有关“忠”的描述,强调“欧阳修相当清晰地描绘了出世与入世之间长期存在的差异,司马光则进一步解决了易主的问题”,他们的政治观念“看重的是,最初侍奉的君主才是唯一合法的君主,必须从一而终,臣子若不重操守,不以易主为耻,则必然导致不忠的行为”, 进而提出“11世纪的史家生活在一个对忠只有一种解释而没有争议的世界里,但10世纪的人生活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对忠的各种理解都可以被用来指导他们的行为或是为他们的行为辩护” 的研究路径与价值取向。正因为史氏《越境之举》敏锐地洞察到这一点,故其在“导言”中总结说:“不同时代对这些选择做出了不同的评价。欧阳修(1007-1072)攻击五代时期易主行为的激烈言辞,以及司马光(1019-1086)对他们的进一步抨击,使得在这一时期他们普遍被视为叛徒、变节者,甚至是叛国者。这一观点主要是将11世纪才有的道德标准强加到10世纪的人物身上。对此种行为的容忍逐渐被中华帝国晚期甚至现代愈发严苛的道德所替代。这些后来的标准认为政治边界是明确的,而且毫无疑问,政治边界、身份认同以及忠的界线三者是重合的,因此越境行为被认为是偏离正统的。用后来的标准去判断过去,10世纪的越境者就被剥夺了选择权,他们要么被直接否定,要么被认为情有可原。即使对他们的行为做最积极的辩护,也只是尽量将其置于可令其罪责减轻的情境中,这样的话,虽说是为越境行为辩护,但仍然暗含了对他们道德的质疑。这样的看法,并未将越境者的抉择与行为视作正常的举动;越境者的所作所为,也许需要谅解,但并未得到正名。” 史氏这样睿智的认知与严肃的申论,为理解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打开了通往终极目的之门,更为探讨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真实面貌提供了思辨的分析的史学理论之支撑。
总而言之,史氏《越境之举》通过对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族性、边界与忠诚这三个概念的讨论,基本廓清了她所认知的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族性”“边界”与“忠诚”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这为她的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深入研究与客观评判铺平了理论上的困惑之路。
二、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越境辽人及其历史归宿
史氏《越境之举》为了研究上的方便,将《辽史》《旧五代史》《新五代史》《资治通鉴》《资治通鉴长编》《宋史》等文献记录的225个越境辽人之事例,按照“编年体”的形式逐一编辑成是书之“附表”,并依此对越境类型、越境方式及其变化给予归纳与剖析,尔后又对越境辽人给出合理的同情之理解与阐释,所论所思所想,令人耳目一新。
按照史氏的越境分类原则,将越境辽人分为“自愿越境”“与辽联盟造成的越境”“被迫越境”与“非自愿越境”四种类型:“自愿越境”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变换效忠对象。频繁做出易主决定的,都是那些有抱负的人。他们基于政治利益,通常将此作为一种获取支持的手段,并以此来违抗主人已不受欢迎的命令和要求”;“与辽联盟造成的越境”是指“在政治上与辽是平等的,并且他们在寻求辽朝帮助的时候,没有失去自己的自治权”,对于藩镇而言,“与辽联盟仅是他们的选择之一”;“被迫越境”是指“越境者似乎不愿跨越疆界,但是他们直接面临着死亡的外部威胁,为了保命,他们选择了越境。典型的例子是那些因围城而投降的将领,他们通常倾向于冒死等待援军”;“非自愿越境”是指对越境者“没有任何选择的自由”,“主要是由因落败溃逃而被俘的军队组成”,当然亦包括“少数城陷被俘者,以及被扣留的使节和被俘的间谍”。 史氏《越境之举》依据其归纳的四种类型对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越境辽人考察后指出:“10世纪中叶以前,所有的越境者中有不到一半是非自愿的,至少有1/4是完全自愿的,与别国联盟造成的越境也在总数中占有相当的比例。955年以后,人们不太愿意再改变忠的归属。80%的越境行为完全是非自愿的,并且不再有新的联盟出现。虽然辽晋从联盟到交战以及之后的一段时期都与10世纪上半叶非常相似,但政治局势的差异使得越境者受到了不同的待遇。” 在我看来,史氏《越境之举》从碎片化的越境史料入手,敏锐地洞察出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不同时期越境辽人的越境方式的巨大变化之结论真实而可信。
具体言之,在古代中国10世纪早期(9世纪末至10世纪30年代),因“政治边界的流动性与个人忠诚归属之间的重要关系”, “由联盟导致的越境仅占越境总数的1/5,但这是10世纪初典型的越境方式。这些边疆将领为抵御另一将领的威胁,多向北方(当然也有别的地方)求援,以此获得承认、扩大自己的自治权,这是那些标榜承天命的统治者无法给予的。” 也就是说,这一时期,“南方将领与辽结盟,是为了得到辽的骑兵援助,而臣服于辽,是希望辽认可他们对领地的权威”。 此时期,“‘被迫越境’的例子较少,仅占总数的1/10,在915年前没有一个‘被迫越境’的例子”,这表明此时“辽并未像后来那样过多地介入南方政权的角力之中”。 10世纪中叶,因辽与后晋建立的以辽为主导的新型关系模式,使得“人们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迫选择他们效忠的对象是相当普遍的”,“‘自愿越境’的比例与以前持平,实际上‘非自愿越境’所占的百分比在下降,而在这一时期‘被迫越境’的比例则是此前的两倍”,尤其是“辽晋联盟末期可以看到‘被迫越境’超过了第一阶段的‘自愿越境’。这时大量的‘非自愿越境’与936年形成了鲜明对比,他们中多半只是在战争期间跟随征服者越境的。” 10世纪后期,因后周与北宋更关注他们北界的势力范围,明确了效忠的边界,“剥夺了境内官员的选择权,对于军事上的忠诚执行了一条严苛的标准”,不仅导致“越境的总体比例大幅度下降”,“半个世纪里越境的数量仅占越境总数的30%”,同时还导致“人们拒绝易主的意愿急剧增强”,尤其是“从1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的20年时间里,由南入北的越境行为几乎绝迹”。 总体说来,“10世纪初,将领和地方官员个人在决定边疆区域的政治边界线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在10世纪后半期,他们迁移的自由以及向谁效忠的自由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尤其是澶渊之盟签订后,随着“边界概念的出现以及对它的不断维护,巩固了边界线所代表的政治实体,因为边界的概念对忠的构成以及将忠置于何处做了一个更为严格的重新界定”, “到了1003年,不管是地方官吏还是朝廷大员,个人对于忠的选择不再对边界的变动产生任何影响”, 越境辽人就鲜有记录于史料之中了,这是史氏重点关注且要阐释之处。
在阐明古代中国10世纪易主之际越境辽人的类型与嬗变轨迹以及越境辽人的整体面貌后,史氏《越境之举》分别选择了在辽朝政治舞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越境辽人——活动于10世纪初的韩延徽与张砺、活动于10世纪中叶的赵德钧、赵延寿父子与张砺、10世纪后期的李澣、王继忠——作为典型的案例给予深入剖析与阐释,试图从“族性”“边界”“忠诚”这三个既对立又统一的概念出发来解读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试图揭开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思想与行为轨迹之真实面貌。
针对古代中国10世纪初期越境辽人韩延徽、张砺的情形,史氏《越境之举》通过史家对越境辽人韩延徽、张砺活动轨迹的描述与剖析,得出了若干新认知,如古代中国10世纪初,“在辽政权初创时期便已入辽的韩延徽,为辽建立汉式制度立下汗马功劳。他似乎完全没有文化认同的障碍”,韩延徽为辽朝“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立起一套唐代的管理体制”,“韩延徽似乎轻松地穿越往来于南朝与北朝的君主之间,这充分地表明文化差异不是他做决定的因素”,而张砺“效忠的承诺仍旧是个人对个人的,而不是意识形态上的个人对君主的效忠或是个人对国家的效忠”,张砺“对国家的忠是一种对天下大治的责任,他敢言直谏恰恰在那一时刻增强了国家的合法性”,张砺越境入辽前,曾先后为多个中原政权效力过,均是“以正直著称的儒家典范。” 史氏《越境之举》通过对比韩延徽与张砺的越境入辽的思想与行为之后,总结说:“韩延徽寻求仕途稳定,因此他遵循了对忠的一种解释模式,而张砺的孝道似乎遵循了对忠的另一种解释模式。他们均多次易主,但他们的行为在那时被认为稀松平常”。“张砺曾经试图从辽逃回南朝,而赵延寿则领着辽军进攻后晋(936-947)。他们的故事极其细致地勾勒出了一幅那些多少有些政治权力的人为辽效力所面对的压力和诱惑的画面。正是他们的选择导致了政治格局的变化,这也使得他们的忠诚遭到质疑”。“对于两个人来说,政治分界线(以及与之相关的地理上的边界线)无须与文化认同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个人的忠已径直越过10世纪早期不断变动的政治边界线。在选择忠诚归属的时候,文化分界线和文化差异,对于生活在边疆地区的其他人也许很重要,但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对他们来说,重要的就是为自己创造机会,以及那些对他们来说重要的人的所在地。这可以被看作是唯利是图的行为,但那仅仅是谴责他们行为的一种手段,因为他们的行为是符合那个时代人们的观念的,并不为时人所诟病。” 在史氏看来,“10世纪初,政治分裂使得关系型的忠在这一时期占据支配地位或是以互惠互利的模式出现(在这种模式中易主是正当的),或是以等级差异的模式出现(在这种模式中,要求明确表达对特定个体的效忠),而后者,通常对统治权威有较高的道德要求。在这种关系型忠的定义下,那些越境入辽者的行为显得相当正常;他们的行为并不被认为是对主人的背叛,而恰好符合那时可以选择为不同的人效力的传统。” 总体说来,在《旧五代史》《资治通鉴》《新五代史》《契丹国志》《宋史》《辽史》等一系列相互承袭的史料中,依据修纂者所处时代不同而导致对“忠”的理念之理解与运用亦不尽相同,故在史料的采撷、剪裁上强调的重点亦在不断变化。史氏《越境之举》通过对韩延徽与张砺在不同时间、不同情况下所做出了不同选择之史实面貌,很好地“阐释了在10世纪初的边疆地区,边界与忠之间可能会形成一种怎样的关系。对于过去历史的解释在不断变化,他在某种意义上向我们展示了,后来的史家是如何试图理解那些并不符合后来主流意识形态的选择的。” 史氏《越境之举》对古代中国10世纪初越境辽人的认知以及史家对他们历史书写确实应引起学界的深思与讨论。
史氏《越境之举》在讨论古代中国10世纪中叶的赵德钧、赵延寿父子与张砺时,认为“赵延寿升迁的环境,与韩、张二人所处的环境迥异,赵所处的环境为其创造了他想要的机会与选择”,赵德钧、赵延寿“父子一直在实践一种互惠互利的效忠模式,他们将忠诚转投给那些能为自己带来最大利益并且能确保和扩大这些利益的政治领袖和军事将领”,“赵德钧指挥着德光不愿与之交战的后唐军队,单单这一项对德光的吸引就超过了所有石敬瑭提供的岁币、土地,以及正式的父子之国的关系”,“南方系统的文献记载张砺‘陷入’契丹,或言与赵延寿一起‘入’,或言‘随’赵德钧入辽,这实际上是说在其越境过程中他有一些自主选择,只是没有他的上司赵氏父子的选择多”,“韩延徽和张砺为南朝效力时,他们并未因几易其主而得到包括文献记载在内的任何负面评价,但是936年赵和张做出的选择则导致他们遭到批判,不管是实实在在的批判还是含蓄的指责,均来自他们那个时代的人和史家”,“韩延徽和其他人在辽初创时就已入辽,在战争期间继续为辽效力并未受到谴责,但是赵和张就要对在战中为辽效力承担责任”,“赵延寿和张砺在936年做出的选择,以及由此在10世纪40年代产生的结果,在政治上都不可能是中立的,因为他们的选择是将一段已有的稳定的忠诚关系改换成另一段忠诚关系,而不是简单地建立一套无须打破先前稳定关系的新的合作关系”。 史氏《越境之举》对古代中国10世纪中叶越境辽人的认知以及史家对他们的历史书写较之10世纪初越境辽人之异同已被史氏敏锐地洞察到。只有洞察到这种变化,才能更准确地书写出10世纪中叶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的真实面貌以及社会变迁视阈下史家对10世纪越境辽人的历史书写。
对于古代中国10世纪后期的李澣、王继忠的处境,史氏认为“从947年李澣越境到1003年王继忠越境,在这半个世纪里,边疆的含义在一些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10世纪中叶,李澣能施展才干的前提是,说服一名官员易主对于地缘政治具有重要意义,但到了1003年,不管是地方官吏还是朝廷大员,个人对于忠的选择不再对边界的变动产生任何影响。”“李澣的经历在个人层面上反映了10世纪上半叶政治发展带来的环境变化,辽政权已不再缺少汉臣。辽为了建立管理机构招募了最早一批的抵辽者,而这项工作已于947年基本完成。”“从宋方来看,和平的积极方面反映在宋方努力展示王(继忠)的英勇和他仍继续效忠于宋上,但是对王(继忠)的英勇和效忠的不确定性长期以来贯穿在文献编纂的过程中,则表明王继忠最终没有通过宋的道德测试。”“南北双方的文献中都记载王继忠对开启和谈极为重要,但各有解释”。 “947年辽征服后晋,李澣被带到北方。与比他早来的那些人不同。李澣排斥辽,似乎是因为他仍与南朝的家保持着联系,但更可能是他的某种投机心理在作崇。但他的行为也许暗示了一种变化,这在宋将王继忠的例子上能完整地被看到。王继忠被辽俘虏后,代表辽参与澶渊之盟的谈判,但这仍不能满足他内心深处返回宋朝的渴望。一个世纪前的统治者为赢得官员的效忠而相互竞争,但现在的皇帝为了更重要的目标可以牺牲个人的忠诚,这个更为重要的目标就是维护双方的和平条约正常运转。” 史氏《越境之举》对古代中国10世纪后期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的真实面貌的追问,以及不同史家对他们的历史书写所呈现的历史面貌,确实值得学界给予高度关注,期待与史氏一起努力还原10世纪后期越境辽人的真实面貌。
总体说来,“大部分早期的越境者都没有遭到南方文献的批评,反而他们心系南朝被一再强调,但是王继忠在《辽史》和《宋史》本传的‘论’中遭到14世纪正史纂修者的谴责”,因为对于古代中国14世纪史家来说,“越境行为本身就是不可饶恕的,而他们在言及王继忠其他一切与之相关的事情时,都是戴着有色眼镜的”。 史氏的这些结论无疑为治辽史者提供了新的研究范式,提出了新的思考。
三、史怀梅眼中的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越境辽人及其省思
史氏《越境之举》结构布局构思巧妙,与通常的鸿篇钜制最大的不同就是率先对贯穿全书的“族性”“边界”“忠诚”这三个概念进行理论上的讨论与省思,强调既不能以现代阶段民族国家的“族性”“边界”“忠诚”内涵与特征为准绳,亦不能以非古代中国10世纪的“忠诚”概念为鹄的,而应将“族性”“边界”“忠诚”置于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历史情境中去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社会的越境思想与行为,去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在解决了解读古代中国10世纪越境辽人的理论困境后,以此作为理论基础与研究基石,分别举隅古代中国10世纪初期、中叶及后期在辽朝政治舞台上有重要影响的越境辽人案例作具体而深入的洞察与剖析,以呼应史氏《越境之举》对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思辨的分析的史学理论之认知,可以说史氏《越境之举》处处闪烁着耀眼的学术光辉。
第一,史氏《越境之举》以“忠诚”为核心线索,从“族性”“边界”“忠诚”三者既对立又统一的概念出发,深刻地意识到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忠”与古代中国其他王朝时代的“忠”存在明显的不同,当然亦与现代阶段的民族国家视阈下的“忠诚”存在明显的不同,这使得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与反思古代中国的“忠”在历朝历代所赋予的不同内涵与特征。在史氏看来,汉时,“无论是先前的易主行为还是现在拒绝为主人效力的行为均可能被认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由此,忠的概念不只是对君臣关系的规定,而是有更宽泛的道德要求,……对那些别无选择只能反抗统治者的人,理想主义型的忠,是他们唯一的诉求,因此越发被看重,但关系型的忠也没有因此消失。”至唐代,“以死为唐尽忠,……对于王朝的缔造者至关重要,而其他人的坚定效忠也对支持其合法性意义重大。……那时,采用关系型忠概念里互惠互利的模式获得臣僚的支持是必定要付出的代价。”再至五代,“阵前效忠被归入关系型的忠,至于被解释为等级差异的忠还是互惠互利型的忠,主要还是看为原先的君主效忠还是为一个成功的叛乱者效忠。对阵前英勇的不同解释符合这一系列短命王朝的需要。后安禄山时代将关系型忠的范围重构为忠义和通敌对立的两极,但它们并不适用于10世纪,因而从10世纪消失了。” 正是史氏《越境之举》洞察出“忠”的概念之内涵与特征的流变性,才得出“在900年之前的北方,空间上、政治上与观念上的‘边界’并不一致,但是到了1005年澶渊之盟时,三者有更多的重合之处。在那时,两个强有力的国家同时发展起来,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地控制他们宣称的属于自己的民众和疆域,所以人们无法再以一个世纪司空见惯的方式行事。早期边界与忠诚之间的关系已被颠倒过来:忠不再决定边界的位置,相反,人们实际处在敌对的辽宋两国边界的哪一侧,决定了人们效忠的对象。因为决定边界线位置的权力已由边疆地区的个体转向国家这个主角,所以越境的意义也就发生了改变”,“最初,忠于谁可以决定疆界的位置,也可以增强一个政权的力量。后来,‘忠’的标准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加强了国家的权威,因而决定边界性质和位置的变成了国家,而不再是下面的臣僚”。 这样“充实而有光辉” 的结论,无疑是对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的“忠”之内涵与特征做出的最为准确的判断与界定。
第二,史氏《越境之举》通过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不同阶段越境辽人的案例研究, 通过不同时代编纂者对这些越境辽人的历史书写,反映出不同时代的书写意识对越境辽人史事的采撷、剪裁具有相当强烈的时代特色。譬如,史氏《越境之举》通过《资治通鉴》《新五代史》《辽史》对韩延徽的历史书写之史实进行剖析与解读后指出:“司马光看重的是韩延徽为辽开创了一个稳定的局面”,“实现了儒家理想中强国与富民的平衡”,司马光“将韩延徽描述为一个守节不屈之人,对阿保机的文明开化起了很大作用;同时还将描绘为一个推动南朝归附者在辽定居之人”;“欧阳修通过强调文化差异来展示韩延徽作为臣僚的美德”;“《辽史》强调的是制度而不是道德使命,才是对国家进行有效管理的基础”,“《辽史》抛弃了所有标志着韩延徽心系南朝的记述,也就意味着这是《辽史》有意为之的一条编纂方针”。 同时,史氏《越境之举》还将韩延徽视为“这一时期实践互惠互利型忠的典型代表,也是政治分裂时期的典型代表”,甚至提出“阿保机的魅力赢得了众多非契丹的臣僚和将领来为其治国。即使11世纪的史家以11世纪的标准,试图将辽的成就归功于南人,但他们仍然无法逃避这样一个事实:那些在此被讨论的南人将自己的忠诚献给了一位北朝的君主,这么做本身就证明了那位君主的合法性” 这样“必古人之所未及就,后世之所不可无,而后为之” 的新见解,值得学界称颂。事实上,按史氏《越境之举》之研究,记载越境辽人的《旧五代史》《资治通鉴》《新五代史》《契丹国志》《宋史》《辽史》等文献,对越境辽人采撷、剪裁的史料均呈现出不同的史家特色,如《旧五代史》编纂者均是“从其他政权入宋的,他们的身份就使得他们不愿对自己的同僚过于苛刻”,采撷、剪裁的越境辽人的材料相对平实,评价亦相对公允,而11世纪70年代后,“欧阳修和司马光的作品表达出一种对改变忠诚严加批判的态度”。“忠”是欧阳修编纂《新五代史》的重要主题,因而“欧阳修以此选取和组织材料”。 司马光将“欧阳修贬入《四夷附录》的大量有关北方的材料都收入《通鉴》的正文中。《通鉴》和稍后的《契丹国志》不仅将这些人与其他有作为的官员一视同仁,而且强调了他们的道德品质”,对越境辽人“给予了较为公允的评价”,司马光对越境辽人的记载“反映出了10世纪对越境为辽效力的矛盾心理”。元朝末期编修辽宋金三史时,从元末史学的立场出发,几乎无人替越境辽人的思想与行为进行辩护,此时“对忠诚行为的理想要求,比起10世纪实际践行得更为严格,对越境行为的评价也比欧阳修和司马光的更为严苛”。 已故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王家范说:“历史学永远是现在(怀抱着未来追求的现在)与过去的对话。这不是什么人的特别发明,而说的是一个事实,自有史学以来就存在的事实。所谓孔子‘春秋’笔法,一字褒贬,不也是史家的‘灵魂’在与‘过去’对话?史家首先关心的应该是‘历史事实’,这是他工作的对象,他的独特资源;接着,他必然要思考这些‘历史事实’背后的‘意义’,并诉诸阅读对象,发挥社会功能,这是他工作的目的,体现其价值之所在——他绝不会或者绝不甘心把自己降为实录文书的‘史官’。这些在史家群体里应该是不需共识的共识。”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不同时代的史家秉承他所处时代“忠”的理念,对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做出了有意识的不同评价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亦是史氏《越境之举》所要揭示的题中之意,当然亦是史氏书名《忠贞不贰?——辽代的越境之举》之“?”的真谛所在。这种具有“尤在能开拓学术之区宇,补前修所未逮。故其著作可以转移一时之风气,而示来者以轨则也” 的创新气象之学术著作确实值得学界推崇。
循着史氏《越境之举》的主题“从人们在效忠对象的选择上,看人们与边疆之间的多元关系” 出发,本着“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 的科学精神,将《旧五代史》《资治通鉴》《新五代史》《契丹国志》《宋史》《辽史》等文献中的越境辽人之史料搜括而穷尽之,再细密有致地考察、条别诸史家对古代中国10世纪易代之际越境辽人的心态、动机与选择之刻画入微的真实面貌,进而发现“如果仅仅从领土意义上去认识边界,从族群的角度去看待身份认同,从道德的视角去理解忠诚,那么就无法清楚揭示10世纪唐宋剧变中政治、文化和道德的复杂现实”,只有“通过考察‘忠’在不同时代的含义,可以将10世纪的行为与后来的解释区分开来”,从而“有可能更好地理解一个被埋藏在几个世纪不断叠加的说教历史下的世界”。只有遵循这样的理念、方法与取径,才有可能彻底地清晰地认知“10世纪的‘忠’是怎样的”,当然亦就“应该知道越境入辽与越境到其他地方没有本质区别”。 史氏《越境之举》所得出的结论恰好印证了古代中国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演进的历史事实,既为我们探寻作为一个不可分割整体的古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演进的“大一统”之根源贡献了新的方法与取径,亦凿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