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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生工作36小时猝死,算不算过劳?

医学界  · 公众号  · 医学  · 2017-02-28 21:14

正文

法官认为,"这是属于实习医生学习的部分,不能算是过劳。"



编辑 | 关月

来源 |"医学界"微信号


实习医生不休不眠36小时后猝死,不算过劳?近日,台湾一桩医疗官司引发社会关注。


这是一桩持续了6年的官司——2011年,台湾成功大学实习医生上林某,连续工作36个小时,隔天被发现猝死在浴室。家属告上法院,但法官认为,"这是属于实习医生学习的部分,不能算是过劳。"




小编找到6年前的报道——


据相关报道:台湾成功大学实习医生林某2011年4月27日在宿舍猝死,在其猝死前,从25日早上值班到26日晚上,长达36个小时不眠不休,且发现医院打过多通急电找林。家属质疑林某过劳死。但实习医生是学生身分,只能获得平安保险理赔,即使真是“过劳死”也求偿无门。


台湾卫生主管部门处长石崇良认为,值班的频率不能超过3天一班。而猝死实医林某妹妹则表示,其兄长就是3天一班,她哭诉:“好不容易再剩一个学期就要毕业了,他身体这么健康,就这样突然走了,我真的不能接受。”


这是6年前家属开记者会的画面,林妹失声痛哭


林父:“那个健保卡都没有就诊记录,结果就这样子……他一个月就回来一两次,就这样不见了”


如今6年过去了,林爸爸依然在为儿子奔波,与院方的官司还在继续,家属依然等不到过劳超时的认定。法官认为,"这是属于实习医生学习的部分,不能算是过劳。"



林爸爸不死心,直说“就算是学生的身份,还是有为医院工作。法律究竟保障了什么?”


今年2月再次开庭时,法官问:上诉人起诉请求450多万,愿意和解的金额是100万,被上诉人愿意付多少和解?院方的回复是:医院已经在事发后募得360多万,交给家属,已经对家属负责,院方能负担的金额60万。



法官希望双方和解,劝说“不如双方各退20万,不如80万和解看看”新闻媒体将此形容为“像是在菜市场喊价一样。


在这位实习医生走后的第六年,爸爸依然在为儿子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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