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重庆等五省市政府和商务部、银监会,依法问责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依法处理个别企业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 王晓霞 韩祎
财政部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再出。财新记者从财政部相关部门证实,2017年1月初,财政部致函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重庆等五省市人民政府及商务部、银监会,建议核实处理个别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问责部分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依法处理个别企业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财政部在函中建议各省份人民政府和商务部、银监会将处理结果于2017年2月3日前反馈到财政部,但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五省两部委均未向财政部反馈问责结果。
此次被建议问责的单位和事项包括:
内蒙古交通厅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约定于建设期及建设期后第1年至第17年或18年通过购买服务资金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05.5亿元,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为各盟市旗县交通局;
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15年通过政府会议纪要,承诺将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公司贷款本息列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资金6.4亿元。市财政局据此向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出具承诺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2015年8月批复同意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贵州中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违法违规举借债务5500万元,经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同意,区财政局提供了协调资金支付融资产品本息的承诺函。2015年5月,黔江区教委与上海爱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两个《回租赁合同》融资1.2亿元;2015年6月和8月,黔江区教委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两个《融资租赁合同》融资1亿元。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信托、私募债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借债务,并向有关金融机构出具了确认函,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企业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本息等,安排财政资金偿还。新都区政府通过会议纪要,同意国有公司以银行贷款、信托产品或私募债等方式违规举借债务,部分资金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用于相关政府项目。
山东省邹城市2015年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共募集资金8亿余元,邹城市总工会委托山东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上述资金贷款给邹城市正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3月,邹城市正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贷款后,经财源建设基金转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使用,并以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
其中涉及的金融机构中,上海爱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商务部核实情况,督促其对有关责任人问责;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新都桂城村镇银行,由银监会进一步核实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金融机构责任,必要时督促金融机构对有关责任人尤其是授信管理人员严肃问责。
财政部在函中建议各省份人民政府和商务部、银监会将处理结果于2017年2月3日前反馈到财政部,但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五省两部委均未向财政部反馈问责结果。
按照新《预算法》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地方政府只能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债务,不得出具担保函、安慰函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借债务。但是,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行为屡禁不止,甚至异化出了伪政府购买服务、假PPP等新的违法违规举债方式。
审计署2015年度工作报告中即表示,有的地区仍违规或变相举债,截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等四省份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举债余额为153.5亿元;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举借隐性债务,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依据审计署提供的线索,财政部随后组织驻地方专员办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出具担保函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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